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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团中央宣传部支部关于开除右派分子陈绪宗党籍的决定
(陈绪宗)
1958.03.13
陈绪宗,男,三十九岁,湖北黄岗县人,家庭出身资产阶级,本人成份学生,一九三九年一月参加中国共产党,一九四零年三月参加工作。一九五五年六月以前是青年团二届中央常务委员,任中国青年报社总编辑、社长。在肃反初期因与反革命分子胡风有联系被停职反省,后来又由于审查他和他的妻子反革命分子金怀瑾的关系问题,至一九五六年八月始恢复工作。现无职务,级别十级。
陈绪宗在过去与反革命分子胡风有较长时期的来往,向胡风泄露了很多党的机密,犯有严重的政治错误,丧失了党员的立场。当一九五六年三月,陈绪宗的反革命妻子金怀瑾的案件被揭发后,他拒绝党的多次批评教育和忠告,猖狂地反对党所作的金怀瑾是反革命分子的结论,一再为反革命分子金怀瑾翻案;并且扛着“老党员”“负责干部”的招牌出庭为反革命分子金怀瑾辩护,在法庭上攻击党,污蔑党;在右派分子向党进攻时,又企图通过社会上的右派为金怀瑾翻案;并且违法和罪犯来往及私通信件。这样,陈绪宗已完全变为党的叛徒,成为反革命分子在党内的代言人,堕落为右派分子。为了保持党的纯洁,严肃党的纪律,支部大会决议将陈绪宗开除出党。
以上决定于一九五八年二月十六日经支部大会通过。到会十四个正式党员全部赞成。
附:关于右派分子陈绪宗的政治结论
一、 简历
陈绪宗,男,现年三十九岁,湖北黄岗县人,家庭出身资产阶级,本人成份学生,一九三九年一月参加中国共产党,一九四零年三月参加工作。一九五五年六月以前是青年团二届中央常务委员,任中国青年报社总编辑、社长,因与反革命分子胡风有联系被停职反省,在肃反中又由于审查他和他的妻子反革命分子金怀瑾的关系问题,至一九五六年八月始恢复工作,现无职务,十级干部。
二、竭力为反革命分子金怀瑾翻案,走上叛党道路
(一)反对党对金怀瑾所作的结论
金怀瑾是混入党内的阶级敌对分子,是现行反革命犯。从一九五三年七月到一九五五年十二月,金怀瑾在中国青年报社工作期间,先后发出了十封匿名信:制造混乱、破坏肃反运动;捏造事实,陷害革命干部;仇恨、污蔑、恐吓党和领导同志。这些罪恶活动给党造成了严重损失(见附件九十二页—一百一十三页)。一九五六年三月金怀瑾反革命案揭发后,公安机关将金犯依法逮捕,并由检察院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这时,陈绪宗千方百计为金怀瑾辩护,猖獗地反对党所作的:金怀瑾是反革命分子的结论,到处散布团中央对金怀瑾处理不当的谬论。党对他进行了多次批评教育和斗争,甚至提出“不改变观点,要考虑党籍”,他不仅不听党的忠告,反而对党深怀不满,在给罪犯金怀瑾的信中谩骂党是“主观主义者”(见附件五十四页),借他母亲之口诬蔑“共产党拆散人家的夫妻,不近人情”等反动言论。
(二)扛着“老党员”、“负责干部”的招牌,在法庭上污蔑党,攻击党。
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金怀瑾为反革命分子,判处三年徒刑后,陈绪宗的反党锋芒走向高峰。到处奔走,为金翻案,甚至扛着“老党员”的招牌亲自质问法院“为什么判金怀瑾是反革命”,写信埋怨金怀瑾在法庭上“辩护软弱无力”。虽金已认罪,但陈绪宗不服,要她翻案上诉(见附件五十三页)。法院受理金怀瑾的上诉后,陈绪宗竟不请示党而代金怀瑾请律师,向律师(非党员、右派分子)泄露中国青年报某些干部的政治情况和公安部侦察特情的党内机密;又拒绝党委的劝阻,亲自出庭为反革命分子金怀瑾辩护,他不以为耻说:“我认为一个共产党员到法庭上去辩护是可以的,宪法和法律上都有这样规定,而宪法是党参与制定的。”他还与右派律师分工,由律师辩法律部分,他辩事实与理论部分,在法庭上用尽了一切恶毒语言污蔑攻击党(见附件三页—二十八页)。他歪曲事实,颠倒黑白,将金犯有意制造机关混乱,陷害革命同志,说成是出于“良好动机”;将金犯辱骂恐吓领导,要杀领导全家,说不是出自金犯“真心”;更卑鄙的是在法庭上扛着“老党员”、“负责干部”的招牌,将金犯的罪责嫁祸于党,说金之所以犯罪“是她的意见没有引起领导上足够的重视,或重视了而未采取积极行动”的结果,“造成了罪果不能完全由被告担负”。说金怀瑾承认反革命性质是由于“在报社隔离期间别人启发”和“预审员一再追问的结果”。
(三)阴谋依靠资产阶级右派力量,为金怀瑾翻案。
陈绪宗为了保护反革命妻子金怀瑾,抱着“不怕丢掉饭票、选票、党票的决心”和党斗争到底。他准备在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时,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说是“为了真理”。当右派分子向党猖狂进攻时,他感到“是气候”。许多右派言论都引起他的共鸣,说“谭惕吾的发言还能自圆其说”,认为“黄绍竑关于法制自治言论很对”。当他看了黄绍竑讲的“百分之二、三的错误案,不知多少人家破人亡”的谬论以后,就决定依靠所谓民主人士即资产阶级右派向党进攻。五月十九日,他背着组织通过金怀瑾的右派分子哥哥写信给金的资本家父亲,以亲朋密友的面子请邵力子和右派分子黄绍竑等去为金怀瑾翻案。他对人说:“我母亲、金怀瑾的父亲和哥哥去找邵力子都好见,他们去找民主人士是可以的,唯有我是共产党员,不好出头”。反过来他又对撤销他的人大代表感到可惜的说:“我去年是人大代表,现在被撤销了,否则我也可以去法院查卷的”。(见附件四十八页、六十六页)他的这些罪恶活动是与金怀瑾共谋进行的,在反右派开始金瓯坦白了这件事后,他唯恐金怀谨被动,立即非法找人转告金怀瑾“金瓯已坦白,找民主人士的事不行了”,要金怀瑾准备交待(见附件三十九页)。
(四)陈绪宗违法和罪犯来往及私通信件。
陈绪宗为了与反革命金怀瑾私通消息,串通口供,除通过右派律师和医院医生以外,还违犯法律规定,秘密和金怀瑾通信。在金上诉未判时,金曾于一九五七年六、七月通过两个女犯人私自带三封信给陈绪宗。他明知这是违犯法规,不但不向组织主动交待,反而撕毁罪据,企图隐瞒。当别人揭发后,他才不得不承认。他还将两个送信的犯人看为知遇恩人。在事情揭发后,他怕处分送信的女犯人,写信给领导说:“我感到良心上很痛……我请求政府酌情给这女人以宽大处理,最好不要给她刑事处分。如果要给予刑事处分的话,我请求让我为她做两件事:(一)在她受刑期间我愿意负责抚养她的儿子……(二)给她一些在监狱制度上不可能办到的物质帮助”。由此可见,陈绪宗与党完全站在对抗的立场上了。
此外,陈绪宗在中国青年报社工作期间,他还利用党给予他的职权,在金怀谨写十封匿名信的过程中,将组织上掌握一些人的历史问题以及公安部传达的敌情告诉了金怀谨,致使金怀瑾进行反革命活动得逞。同时他又根据金所捏造的“反革命活动”材料,造成了很多同志政治上被怀疑。不经上级党委和公安部门批准,决定金怀瑾监视某些干部,为金怀瑾进行反革命活动火上加油。金怀瑾入狱后,又写信或通过医院医生指导金怀瑾如何斗争:要她有要求可以向监狱积极争取“作正面斗争”,告诉她法院有很大可能会改判,说“你要有充分信心,我是决定为真理为事实而奋斗到底”;要金怀瑾经受起“打击”;告诉金怀瑾“目前正在搞反右派斗争,法院是否会受当前空气和外力的影响,则很难说”等等。
陈绪宗在与反革命分子胡风来往中,也犯有严重的政治错误,丧失立场。一九三七年在汉口时,陈由于崇拜胡风,给胡风写了第一封信,期待胡风解决他“寂寞和苦闷”的心情。一九三八年,胡风到复旦大学任教授,陈绪宗在该校读书,和胡风的来往更加频繁。由于臭味相投,陈绪宗到延安后还与胡风通过信,一九四九年胡风从香港到解放区,他们又恢复了密切关系,不是互相走访,就是函件来往。陈绪宗向胡风泄露了很多党内机密,并且肆意对党进行诬蔑。如说延安整风时整了许多人,自己也挨了“整”,流露自己对党审查不满;告诉胡风团中央高级干部的情况,泄露和夸大我们工作中的某些缺点;散布“土改中曾有杀人多少为发动群众与否的标准”等诬蔑党的话。陈绪宗还介绍胡风分子罗洛到团华东工委和华东青年报工作,介绍梅志(胡风的老婆)和新少年报、少年儿童出版社、中国青年出版社接洽刊载或出版梅志的“作品”,吹嘘罗洛是个“人材”,梅志是“有名作家”。在梅志写的有严重错误的“小青蛙脱险记”上批“我已看过,很好可用”,要新少年报登载。这一作品在文汇报登出后,不久即受到批判。
一九四九年陈还要胡风要求入党,认为胡风已够入党条件,并建议胡风有意见“可向中央提”。这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反党策略“不谋而合”。当右派向党进攻时,他看到林希翎说胡风不是反革命分子也表示同情,五月十九日他和右派分子金瓯发泄了过去党对他审查不满以后说:“老实说,我在胡风问题上所犯错误没有什么了不起”。并在趁党整风机会为自己翻案,说肃反时叫他停职反省“是不必要的”,“是与中央精神不符的”,攻击团中央当时的正确措施。
陈绪宗的叛党不是偶然的,他出身于大资产阶级家庭,入党后没有认真改造自己。在党的历次运动中,又不认真改造,始终对党抱有二心,最后走上了叛党的死路。他说:“两年来我积累了三条经验:(一)千金易得,知己难求;(二)信任是虚,本领是实;(三)人事复杂,天真不得”。这就完全暴露了:他的资产阶级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对党对新社会的极端恶毒的污蔑。
三、运动中表现
陈绪宗在反右派斗争中,抱着抗拒的态度,毫无真诚悔改之意。在未批判他之前,就紧张的布置防线:埋怨右派分子金瓯不应该揭发他讲的不要“三票”和“民主人士的问题”(见附件四十九页);布置不要把“监狱犯人带信给他的事说出来”;(见附件四十七页);甚至还企图同右派分子陈模的妻子订立攻守同盟(见附件四十五页)。八月十三日批判他的会议开始后,开始力图用所谓“事实逻辑”来“说服”大家,待辩论继续深入以后,他因理屈词穷害怕“凶多吉少”,“不愿再辩论下去”,并且狡猾抵赖,公开顽抗。在最后一次批判大会上他仍说:“在金怀谨是反革命这一点上,我还没想通”。他的书面检讨也极不深刻,也很不老实,还是避重就轻,就事论事,不接触问题的本质。
在肃反运动中,开始审查与胡风的关系问题,态度上也是极不正确,抵触情绪很大,在停职反省的当天下午竟撕毁载有和胡风关系的日记。
四、结论和处理意见
陈绪宗虽然不是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成员,但他在与胡风接触中,犯有严重的政治性错误,丧失了党员的立场。
陈绪宗抗拒党的多次的批评教育和劝告,为反革命分子金怀谨翻案;并且出庭为反革命分子金怀谨辩护,在法庭上攻击党污蔑党;在右派向党猖狂进攻时,又企图通过社会上的右派为金怀谨翻案。他已完全变为党的叛徒,成为反革命分子在党内的代言人。反右派斗争中,态度不老实,最近还愿检查。给予开除党籍撤销原有职务实行留用察看的处分。
注:附件从略
来源:原载 《关于清除党内右派分子的决定汇编》,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一九五九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