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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滕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对右派分子陈桂如的党籍处分决定
1958.07.19


陈桂如,男,现年33岁,中农出身,农民成份,系江苏省盐城县人,于1943年1月入伍,1946年入党。历任战士,班长,排长等职。现任济宁专区生建第一砖瓦厂办事员。

一、主要反动言行:

1.污蔑党组织和攻击党的领导说;“前方党是亲娘,后方党是晚娘”;又说:“党内不民主,支书在党内压制民主,一手包办,独断专行,好似花朵上的害虫,今天我们坚决把害虫除尽”。

2.对粮食政策不满向犯人说:“我们的粮食每月都不够吃的”。

3.攻击上级领导机关他说:“专署劳改科是独立王国”。

从陈桂如的反动言行来看,自1955年转业到地方后,存有严重的个人主义和自私自利。公开的向党要地位、待遇、享受、闹回原籍。因达不到个人上述欲望,就长期对党不满。因此趁党整风之机恶毒的向党进攻,污蔑组织,攻击领导,反对粮食统购统销政策。

综上述错误事实,情节是严重的。为严肃党纪,纯洁党的队伍。为此,经研究决定:开除其党籍。


 中国共产党滕县监察委员会
1958年7月19日

来源:根据文件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