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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开除孙景鲁党籍的决定
1958.09.12


孙景鲁,男,43岁,山东省平原县人,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家庭出身破落地主,本人成份学生。1933年入党,1942年重新入党,历任华北农业机械总厂厂长,农业部农业机械局副局长,华北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等职。

孙景鲁在进城以后资产阶级思想作风日益滋长,三反中曾因铺张浪费、受贿、滥用私人等错误,受到当众警告的处分。但他并未从错误中吸取教训,决心改造自己,相反地,几年来其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有了很大的发展,表现在工作上一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独断专行。借口党委不懂业务,教学工作中重大问题往往不经党委讨论,只找教授商量决定。经常自我吹嘘,指使校刊登载其个人言论、活动。向农业部、高校党委汇报工作时常只谈成绩、掩盖缺点,上级机关的指示也不作认真传达。生活上也十分腐化,严重地铺张浪费,最后揭发出他在几年内先后与女秘书2人及其妻姪女1人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1955年底并曾贪污其孩子学费补助92元。

在整风运动初期,孙景鲁深怕自己的错误被群众揭发,对市委要求放手发动群众大鸣大放的措施非常抵触,不认真组织执行,还在背后散布不满言论,说:“市委是要整几个老干部!”他为了掩盖错误,找一些了解他错误的人谈话,企图堵塞漏洞,曾六次动员党员徐玉柱不要贴揭发其乱搞两性关系错误的大字报。当他收到党委交来的揭发他乱搞两性关系的群众来信,不仅不老实地交代检讨,竟私自将信毁掉。

右派分子刘风平、洪邦彦在整风初期,曾帮助孙景鲁掩盖其乱搞两性关系的错误。孙很感激他们,反右开始后,孙背地告诉刘风平积极参加反右斗争,争取转变群众对刘的看法。当这几个右派分子的罪行被揭发时,孙又包庇他们,替他们开脱罪行,说他们帮助他掩盖了错误是有“义气”,嘱咐干部斗争时要“慎重”,处理时要加以“照顾”,一再主张减轻处分。

孙景鲁的另一个严重错误是,当他由于没有坚决执行大鸣大放的政策,受到高校党委批评后,为了急于“引出”右派,竟违背了党的立场,不择手段地布置几个党员干部和已经开始暴露右派面目的党内右派分子用化名写“胡风不是反革命”“读白毛女伸冤有感”等反动大字报。在“透视我院党委和所谓党委制”的反动大字报中,孙还亲自作了修改,加了一些诬蔑党委的句子。孙景鲁对于以上活动,从未主动交代检讨,当市委提出后,他还推说“记不清了”,经多方对证、揭发,才被迫承认。

根据以上事实,说明孙景鲁已经完全蜕化变质,失去了一个共产党员最起码的条件。为了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决定开除孙景鲁的党籍。



来源: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县委书记以上干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汇编(二)》(党内文件·注意保存),196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