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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蚌埠市委员会关于右派分子王荣华的处分决定
(王荣华)
1958.11.11
王荣华,男,三十八岁,山东省沾化县人,恶霸地主出身,学生成份,一九三九年十二月入党,一九四四年二月入伍,历任干事、区委科长、区书、市委科长、部长等职。现任市委副书记。
据揭发证明,王荣华是罗(霞光)王(荣华)杜(宏本)反党联盟的主帅,其主要反党言行如下:
一、 篡改党的肃反方针政策,忠实执行李世农的反党路线,采取各种手段,宽纵了大批反、坏分子。
1.他忠实执行了李世农关于“必须具备一两条肯定反革命性质的材料,才能作为调查对象”,“调查经费平均每个肃反对象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元”的反动规定,限制对反、坏分子进行调查。他还批准史坚吸收有严重政治历史问题的人参加肃反领导工作。
2.他与罗霞光一味主张和平谈判,竭力取消小组斗争,并与李浓云、史坚共同规定:历史反革命没有罪恶民愤的不斗;够反革命身份不够处理的不斗;现行反革命不斗;反动党团骨干不斗;医院不斗;郊区不斗;中教一个不斗;小教尽量少斗。他还亲自“创造”了取消小组斗争-的“经验”,李世农对此极为赏识,并在全省推广。
3.他以各种方法限制立案,规定:“立一案要保证定一案”,立案跟着定案走;“有重大反革命嫌怀的不立案”;“够反革命身份的,只作重点调查,不立案”,并与罗霞光在一九五六年上半年一次就砍掉了正在审查的专案对象三百零五名(现已定为反、坏分子的五十七名,其余正在专案、复查)。
4.在定案处理中,他除同意李浓云、史坚为反革命分子开脱罪责的种种谬论外,还把罪恶昭彰的反革命分子说成是“时间已久,不能定为反革命”;把现行破坏活动说成是“行为不好,不是有意识破坏”。“有不满情绪,是人民内部教育问题”;把反革命分子杀人、抢劫说成是“奉命执行”。“应尽的职责”;甚至把杀害我八位革命同志的血债累累的反革命分子说成是“在战争状况下杀人不算罪恶”。他还说过,对不予起诉的反、坏分子保留领导职务和党籍、团籍以及工会会籍,给予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擅自决定保留特务分子张建华的党籍。
5.在复查中,他只查“错”,不查漏,还与史坚、李浓云规定衡量肃反运动健康与否的标准是:只要斗争对象没有意见,虽未查出反、坏分子,也是健康;虽查出反、坏分子,但被斗人意见多,就是缺点和错误,强要各单位按此标准执行。他们还以种种借口,将送去劳教的反、坏分子下降为“好人”,要回重新安插工作。他不通过基层单位将反、坏分子下降为“好人”,并以掩盖罪恶的手法,强迫基层单位按照他的反动指示,修改对反、坏分子的结论和处理意见,作为单位的意见上报。他积极为不应摘掉反革命“帽子”的反革命分子摘掉“帽子”。他将反革命分子高孟刚下降为“好人”,作为案例,在肃反干部大会上宣布,(200)要下边仿行。他还规定计件工资单位找肃反对象谈话,要按时计发工资,并与史坚、李浓云强迫肃反干部对被他们放掉的反、坏分子赔礼道歉。当干部反对他这种反动做法时,他就威胁干部说:“思想不通,把你们关起来,斗一斗,换换班子,看你们通不通”。
他还在一九五六年社会镇反复查时,支持李浓云篡改了省委第四次政法会议的决议,扩大复查范围,硬要下面按百分之二十的“框子”,检查“错案”。他还指派王少衡、张林志向犯人作“申诉权利”的报告和召开留用犯人座谈会,公开煽动犯人翻案。在他们的罪恶影响下,武装民警同犯人握手、敬礼,并召开“犯人积极分子”大会,给犯人戴大红花,同时,他们对犯人的生活也是关怀备至。
据初步统计,在他的罪恶指导下,宽纵的反、坏分子达五百零五名,其中他亲自宽纵的就有七十名。他在放掉了大批反、坏分子以后,还到处宣扬他所负责的第二、三批肃反运动搞得“好”,污蔑第一批肃反运动斗争面“太宽”,搞得“人人自危”,“付作用长期不能消除。”
二、 反对省、市委反右指示。
一九五七年春,市委对政法部门的严重右倾思想,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指示政法部门严厉打击地、富、反、坏分子的破坏活动。王荣华不仅不执行市委指示,反而与李浓云多次密谈,指使李派人向市委要“案子办”,并要李召开会议,搜集反党材料,准备亲自到郊区作反驳市委指示的报告;同时,他又伙同史坚要市委在郊区三级干部会上大张旗鼓的处理干部违纪案件,并支持史坚派人收集干部的所谓违法乱纪材料,企图以此来转移对敌斗争的矛头,配合敌人,把斗争矛头指向干部,指向党,指向社会主义制度。省委反右指示下达后,他更变本加厉地进行反党活动。他到处散布“蚱埠没有右倾”的谬论,并亲自召开政法部门负责人会议。会上,他攻击市委批评政法部门右倾“有缺陷”,李浓云等反党分子群起攻击省、市委反右指示“不符合事实”,是主观主义,并决定成立以张尧先为首的“七人调查组”,到郊区收集反党材料。会后,他还与李浓云分别授意张特别了解地、富、反、坏分子表现“好”的材料。在他们的授意下,张尧先把捏造的材料向他们回报,说地、富、反、坏分子“老实”,“能干”,“比农民还强”。王荣华认为得到了反党“根据”,责令张立即把材料整理好,准备到郊区作报告。为了把政法部门和监委机关的反党力量汇集在一起,他又指使史坚、李浓云于三月七日召开反党会议。会上,他们汇集了所收集的反党材料,恶毒地攻击省、市委反右指示是“乱喊乱叫”,“不符合具体情况”,污蔑干部向地、富、反、坏分子进行斗争是违法乱纪,公开叫嚣要向市委“开展斗争”,要追查市委“责任”,并决定成立“联合检查组”,到郊区进一步搜集反党材料。这时,他们的反党活动达到了最高峰。在他们的纵容和派遣的“调查组”的煽动支持下,城西乡的地、富、反、坏分子组织与煽动落后群众闹退社。破坏生产,抢劫农业社财产,包围乡政府,殴打干部,抗缴公粮,气焰极为嚣张。在该乡的一百九十名地、富、反、坏分子中,进行反攻倒算、造谣破坏等罪恶活动的即达一百五十五名。
三、 煽动和指挥右派分子猖狂向党进攻,包庇右派分子,破坏反右派斗争。
1.鸣放之初,他与杜宏本、胡春华共同策划,利用教育、卫生、工商界鸣放座谈会,进行煽风点火。会上,右派分子猖狂向党进攻,他表示大力支持,并煽动说:“你们放的很好,园地虽小,砖瓦很多,要解决问题,就要靠大家斗,当然是大斗,今天到会的人少,回去还要发动‘群众’,一起来搞”。他还煽动有政治历史问题的人说:“有历史包袱的人顾虑大,历史问题是过去的事,我代表市委支持你们”,他还把“墙”和“沟”说成是党造成的,并煽动右派分子一起来“拆墙填沟”。
2.当右派分子在鸣放座谈会上向党猖狂进攻时,他一面支持(202)李斌召开市人委党外组长以上干部鸣放会,向党进攻;一面在监察工作会议上对右派分子的进攻倍加赞扬,并大肆攻击说:“文教系统座谈会的情绪很好,有激动流泪的,这反映我们党员脱离群众”,“不仅以党代政,现在又有以人代党”,与右派分子内外呼应。右派分子吴振林贴出攻击粮食政策和市委书记、市长的大字报,他支持史坚派人去“调查”;以后吴正又乘整改之机,叫嚣要处理市委负责同志,他又积极支持。
3.在市政协会议期间,市委为了组织力量反击右派,提出休会,他与杜宏本、胡春华等竭力反对,主张把会议转入选举,妄图把右派分子捧上台。
4.在反右派斗争中,他主张“和平谈判”,不要斗争。他借口“右派分子排多了”,硬要各单位查“错”。他把我们对右派分子的斗争说成是有“个人成见”;把右派分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行说成是“思想问题”;并借口右派分子“年轻”、是“老干部”,把右派分子下降为“好人”。他把右派分子划为“中右”,作为案例,要下面仿行。他还散布“反动言论的根源是三个主义”,右派分子有“两面性”等谬论。在他的罪恶指导下,宽纵了许多右派分子。
5.他包庇右派分子史坚,并为其翻案。大鸣大放中,他支持史坚向党进攻。反右派斗争开始后,他说监委机关“没有右派”,“都是思想问题”,并指使史坚布置监委机关的右派分子参加反右派斗争,以掩护退却。当史的反党面目暴露,停职反省时,他仍要史参加监委会议,与罗霞光密谋,为史坚翻案。他还与胡春华共同包庇右派分子林志仕。
四、 反对党在城市以工业生产为中心的方针。
他不仅不围绕工业生产中心安排和布置工作,还攻击市委“偏工业”,并在干部中灌输反对以工业生产为中心的思想。一九五六年市委决定在第九次党代会上,进一步贯彻以工业生产为中心的方针,他与罗霞光、杜宏本、李斌、吴正等不仅公开反对,并在背后大肆攻击。他还利用分管组织部门的职权,拒绝执行市委增设工业组织机构和配备干部的决定。去年大鸣大放期间,他支持监委机关右派分子画市委“头顶工交部,怀抱办公室,手搀组宣部,财贸部扯着衣襟,监委被抛在一边”的反党漫画。他还乘整改之机,一面指挥李斌召开市人委科、局长以上干部鸣放会,攻击党的方针政策;一面擅自召开市委科长以上干部鸣放会议,带头攻击市委领导核心“工作乱,照顾全面工作不够”,在他的煽动下,吴正等也就一拥而上,攻击市委领导“光抓中心工作,顾此失彼”,妄图再度掀起反对党在城市以工业生产为中心的反党高潮。
五、 反对党的领导,破坏党的团结和统一,阴谋夺取市委领导权。
王荣华窃取市委领导权的野心是很早就有的。在他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期间,即公开宣称“组织部比别的部重要”,“组织部的干部比别的部干部高”。在他任市委副书记期间,又不止一次地煽动干部反对市委。一九五六年下半年,杜宏本向王宇同志推荐他任市委第一书记,并将推荐情况告诉他,他极为得意,此后,更到处抓权,打击别的书记,炫耀自己,工作中常常摆出第一书记的架子。
为了实现其政治野心,他与罗霞光、杜宏本、史坚、吴正等勾结在一起,经常散布流言蜚语,攻击市委领导核心,他污蔑市委工作“乱得很”,“全市什么工作搞好了?!”去年大鸣大放中,右派分子攻击市委领导核心,他极为得意,并加以支持。他与罗霞光、史坚背着市委召开会议,收集市委负责同志的所谓违纪材料;一九五六年,又与罗霞光向杨效椿告市委负责同志的黑状,企图搞垮市委领导。
为了实现其政治野心,他经常与罗霞光、杜宏本等互相吹嘘捧场,以扩大影响,骗取群众信任。杜宏本谎报党龄、伍龄,他和罗霞光不但不向市委回报,还向市委推荐杜为市委委员和市长。他还多方设法培植亲信,扩充反党势力,对一些政治不纯分子,蜕化变质分子,自首变节分子,阶级异己分子,甚至反、坏分子,他几乎都视为知己,加以重用。杜宏本、李浓云、史坚、胡春华、吴正、李斌等参加市委,担任要职,都是他和罗霞光竭力推荐的;他把一贯反党的郭华提为市妇联副主任,并准备将其提为副市长;他把反党分子张尧先提为市委政法部科长,还准备将其提为公安局副局长;监委机关右派集团的成员几乎全是他和罗霞光,史坚一手培植和提拔起来的。为了培植亲信,他还到处封官许愿,私送级别,腐蚀干部。他对审干干部说:“我了解你们,提职不好提,可以晋级”;对肃反干部说:“肃反工作结束后,你们不愿回原单位,可以调动工作或调去学习”;对组织部干部说:“我们也来个大胆大量提拔,大家都提一级,皆大欢喜”。当某些干部由于他的许愿未兑现而表示不满时,他即说:“我在市委会议上已提过了”。煽动干部反对市委。
此外,他还反对党对合营企业和学校的领导。私改高潮后,他和罗霞光、杜宏本、胡春华、李斌共谋撤出公泰酱醋厂的公方代表,把一贯反对党的领导的资本家由副厂长提为厂长。在大鸣大放中,该厂的右派分子叫嚣“要把公方代表送去劳改”,并捏造事实陷害党员股长,他支持吴正将党员股长停职反省,并亲到该厂参观大字报,表示支持。杜(仲和)孟(子厚)反党联盟阴谋赶走党员校长,夺取党在学校的领导权,他伙同胡春华极力支持,共谋要把党员校长刘华同志调出一中。
六、 篡改建党方针和干部政策,污蔑党群组织。
1.他和罗霞光忠实执行李世农“先整后建”的反党方针,并将中央“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篡改为“大胆、积极而慎重”的反动方针。他们还忠实执行李世农关于处理自首变节分子的反动指示,把一些应清除出党的坏分子留在党内,将叛徒重新拉入党内,造成党的组织不纯。他还修改审干结论,将潘厚清“叛变分子”的结论,改为“自首分子”。(205)
2.他和罗霞光篡改“德才兼备”的干部政策,他说:“什么称职不称职,提起来就能用”。他污蔑我们提拔干部有“宗派主义,党员考虑多,非党员考虑少”。他还公开辱骂老干部“占着茅厕不拉屎”,说:“井岗山的骡子老,还照驮大炮”。
3.他污蔑党、群组织,说:“国民党组织部和我们组织部一样,是个特务机关”,“工会、青年团要不要都可以,就是关几个月的大门也出不了多大屁漏”,“机关工会就是多收几个会费,没有作用”。
七、 一贯坚持剥削阶级立场,破坏党的政治运动,贪生怕死,品质恶劣。
1.他出身于恶霸地主汉奸家庭,郤一贯欺骗组织,谎报中农出身。
2.一九四六年土改时,他指使家庭分散土地,逃避了群众斗争。在反奸斗争中,他污蔑运动“过火了”,竭力包庇其汉奸和恶霸地主的伯父和堂祖父。他反对群众对地主恶霸进行斗争,主张和平分田,他对“三查三整”运动也极表不满,认为运动搞“左”了,“只整本地干部,不整外来干部”,“平时工作越积极,错误就越大,不工作的倒变成了积极分子”。
3.一九四二年环境艰苦时,他背着组织,做投机生意两年多,并为日寇包揽税收。在反特斗争中,环境稍一紧张,他就贪生怕死,悲观失望,大吃大喝。以上这些丑恶历史,他从未向党交待。
4.他的个人野心极为严重,对组织分配的工作,不能满足其私欲时,就拒绝不去。他的品质极为恶劣,入城后,喜新厌旧,不顾党纪国法,竟在女方怀孕期间,诱逼离婚,后来,又利用职权,挖别人墙脚,与林放结婚。他还贪污派克钢笔,手表等物。
综合上述:王荣华是一个有严重反党罪行的右派分子。当其反党面目被揭露后,态度极不老实,借检讨为名,继续向党进攻,经过斗争,才被迫承认了他的反党罪行,但在某些关键问题上,仍百般掩饰和狡辩,企图减轻罪责。为了纯洁党的组织,严肃党的纪律,经市委研究决定,市第一次党代表大会通过,并报省委批准,将王划为右派分子,开除其党籍,撤销其原有职务,监督劳动。
原载 《关于清除党内右派分子的决定汇编(五)》,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一九五九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