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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陕西省西安市委员会关于给马国庆盟纪处理的报告表
1959.12.00


姓名

马国庆

性别

年龄

38

籍贯

河南温县

入盟年月

1954.12

原有职务

盟内

盟西北农学院支部副小组长

问题性质

右派分子

盟外

西北农学院图书馆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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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反动言行或反革命罪行:

1、攻击党的领导。在群众中煽风点火,说:“我认为我院宗派主义相当严重,希望大家着重来解决全院领导与党委的矛盾,大家应该打消任何顾虑,心内闷着,憋着的意见全部说出来,不论全面,正确与否。”并且在盟小组,行政学习小组会上拍着胸膛向大家保证说:“你们放大胆的放,谁敢报复有我负责。”并派人搜集党员缺点,查看党员档案材料。

2、诬蔑党和农民的关系。说:“据农村来人说:目前农村干部水平太低,一切搞的乱七八糟,一塌糊涂,农村情况严重,尤其是河南,共产党要是失去了5亿农民那么大地盘,这是十分危险的。”

3、诬蔑党领导的各项运动是“都有偏差”,运动中是过火过偏,很多地方将友认敌,“领导只是捕风捉影,主观”,并企图为他的坏分子哥哥翻案。

4、讽刺工会说:“工会完全是尾巴主义,如遇见啥问题,跟着党放马后炮”。诬蔑党发展党员是“只看表面,也还看面子,只看人,不看事实”。在院刊上以“官僚不少,矛盾不小”为题攻击学校的教学改革在学术上是“罢黜百家”。

5、袒护右派分子李正德,说:李的言论只是错误言论,或是极严重的错误。并利用盟小组长的身份操纵职员小组,提出一个改组反右主席团的方案,排斥有党员身份的支部委员参加领导。

斗争中的态度

表示愿意悔改。

行政

处分

撤除职务,降2级处理

组织处分

撤除副小组长职务,留盟察看。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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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盟陕西省、西安市整风领导小组(盖章)

来源:根据文件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