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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关于发展农村手工业和恢复供销社的意见向中央、华东局的报告
北京市委
1961.05.17


北京郊区各地农村手工业和家庭副业,从七七事变以后就遭受到极大的破坏,解放后虽然恢复了一些,但是这几年不仅没有发展,有些又减少了。特别是一九五八年以来减少较多。如顺义县杨镇公社铁工、木工、编席、柳编四个行业,一九五五年有从业人员一千五百九十六人,一九五六年至一九五八年一千三百三十人,一九五八年以来下降到九百零九人,减少了百分之四十三。怀柔县年丰、杨宋各庄、花园、张自口等十余村,一九五六年年产苇席三万领,一九五八年,一九五九年降至二万领,一九六〇年降至一万五千领。房山县长沟公社沿村一九五八年以前有二百四十人编筐,年产六万件,现在只有十多人,搞一些零星加工。

由于手工业减产,使社员收入降低,社会商品减少,市镇上简直没有多少东西流通,农村经济很不活跃,影响农业生产和城乡人民生活。如长沟公社沿村的编筐收入,一九五八年共四万一千二百八十三元,平均每户一百六十元,一九六〇年编筐收入只有一万二千零七十五元,每户平均四十七元,只这一项每户就减少收入一百一十三元。

从当前的农村经济情况来雪,农村手工业和家庭副业如果不能迅速恢复和发展起来,就不可能满足广大城乡人民(首先是农民)生产和生活方面的各种需要。

分析农村手工业和家庭副业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如下几点:

第一,许多地方对手工业的作用认识不足,缺乏安排。各县原有的手工业联社撤销、供销社也合并到国营商业而名存实亡,它们原来担负的为手工业、家庭副业供应原料,推销产品,组织生产的任务,现在的国营商业却没有担负起来。

第二,有一部分升级或改行了。昌平县几乎每个公社都有一个综合加工厂,人员是从各生产队的铁、木、泥、瓦、皮、缝纽等手工业人员中调来的。城关厢和远郊菜区,原有八百多个编筐之人,后来大部分转业。南苑公社大红门大队原来为农业服务的烘炉、编筐、编席、钉掌,修补轮胎等专业手工业人员二十四人,现在只剩下马掌铺三人,其余二十一人中就有十四人分别转到市区大工厂去了。

第三,农村中手工业的原料和产品的收购工作中有许多缺点。苇子、荆条等许多手工业原料,本来可以由当地手工业者使用,而商业部门却把这些原料收购起来,统一分配给各地手工业加工,有的把原料运到很远的地方去加工。这种现象非常不合理。而且加工的单位也只得到一些加工费,不如自产自销赚钱。收购原料和产品的价格,又往往不能分级议价,所以生产队的积极性不高。

第四,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凡是有手工业收入,或者手工业收入较高的生产队,本来可以分配的数目也较多,但是,公社和大队强调统一分配,硬把他们同没有手工业收入,或者手工业收入低的队统一分配,这些都必然影响手工业的生产积极性。如杨镇公社南采大队所属十二个村子,只有四个村编席,其中又以小营村编席最多,但是,它的收入却由十二个村统一分配,因此小营村对编席就不积极,把一些技术好的劳动力抽去搞农业生产。这个公社的小店大队只有辛庄、小店、高各庄三个队生产柳条,而柳条的收入由全大队的十二个队平均分配,这三个队就不象过去那样精心管理和培育柳条了。

同时,对手工业者的待遇,虽然一般都有差别,但是差别不大,也影响手工业者的积极性。怀柔县杨宋各庄等村对编席的社员,每编一领(技术好的一人一天编一领)副给现金三角,另补记一个劳动日(十分,一九六〇年分配二角四分)加上供给部分,一个劳动日共得五角八分,杨镇公社张家务村对柳编行业社员的分配办法是:全部收益的百分之二十归本人,百分之十五归大队作为管理费,百分之六十五交给生产队,生产队给记工分。昌平县金家坟编筐的社员每天记九至十分,比从事农业生产的社员仅仅多一至二分。怀柔王化公社附马庄村有八个木匠,农忙时参加劳动,和农民记同样的工分;为本队修造农具,记一个中上等劳力工分,不另给工资;外出做工,工资二元三角,个人得八角,作为饭费和工具修理费,交生产队一元五角,记九至十二个工分(去年年终分配时,每个劳动日是一角八分)。木工王玉明不满地说:“花一元五角买一个劳动日,分配时换回一角八分,这个年头手艺人算完了,”对农村手工业者的粮食定量,也照顾不够。如今年二月份附马庄的木工粮食定量和农民一样,只有二十五斤八两,面农民当时不忙,手工业者长年干活,定量太低,不够吃,他们要求每人每月定量全年平均最好能达到四十斤到四十四斤。

第五,一些由国家统配的物资,如铅丝焊锡等,供应不足。散居农村的零星木工的社员反映,斧子、锉、刨刀甚至标锯用的线绳都买不到,工具坏一件少一件,残缺不全。

为了迅速恢复农村手工业,活跃农村经济,必须各级领导充分重视,认真调查研究,摸清当地的手工业的变化情况,制定恢复和发展规划,并且立即行动起来。首先需要把供销社恢复起来,挑选一些熟悉农村经济情况,了解农村手工业和家庭副业情况,了解农民生产和生活情况而又有群众观点的干部,去组织和领导农村手工业和家庭副业。现在北京郊区农村的劳动力,除了农忙季节以外,许多地方是有富裕的。把手工业生产恢复起来,可以增加社员收入,增加社会商品,供应城乡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农村的手工业生产,必须有利于农业生产而不妨害农业生产的原则下,进行统筹安排。手工业的经营管理,应当同农业生产结合起来考虑,根据各行各业的特点,因时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不宜过分集中,也不必强求一律。可以专业生产和副业生产相结合,集中生产和分散生产相结合,但以分散生产和副业生产为主。凡是能够作为家庭副业经营的,应当广泛地发动社员业余时间和假日进行,农忙小搞或不搞,农闲多搞或大搞;只有某些技术性强,需要长年生产的,才组织专业经营。凡是生产队能够经营的,大队就不要加以集中;凡是生产大队能够经营的,公社就不要加以集中。集镇的手工业,包括修理服务业,应当迅速恢复,并且经常派下串乡活动,便利群众。恢复城镇手工业的时候,不要由农村把手工业者固定地调入城镇,不适当地增加城市人口。手工业者的报酬和粮食定量,应当经过群众讨论,求得合理解决。农村的手工业原料,要就地取材,不要指望由外地调拨。当地生产的原料,首先要由当地手工业者加工,产品也可以在当地销售。为了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生产成本,便利生产发展,县与县之间、公社与公社之间,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可以经过供销社、产销直接挂钩,采购原料和销售成品,并且允许生产这些原料和产品的单位或个人,直接到当地农村集市进行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自己议定。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也应当积极活动,组织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帮助调剂余缺,沟通有无,支援手工业的发展,并加强对农村市场的领导。对于各种零散手工业者所需要的工具和材料,应当和县社工厂一样,尽可能给以供应。

以上意见,当否请示。

(载《北京工作》401期)


来源:《一个阴谋复辟资本主义的严重的反革命事件——揭开邓小平、彭真在顺义、怀柔“调查”的黑幕》(首都红代会中国人民大学三红农经兵团河北北京师院红旗井岗山纵队,一九六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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