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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关于给甘肃省抽调干部的通知
1961.02.24; 甘收(61)1112号
河北、江苏、浙江省委、并华北局、华东局、西北局,甘肃省委:
甘肃省目前急需要补充一批领导骨干,中央决定从河北、江苏、浙江三省抽调廿二名县委干部以上干部到甘肃省工作,现将名额分配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从河北省抽调10名,其中地委书记处书记1名,县委第一书记3名,县委书记处书记6名;从江苏省抽调6名,其中地委书记处书记1名,县委第一书记2名,县委书记处书记3名。从浙江省抽调6名,其中地委书记处书记1名,县委第一书记2名,县委书记处书记3名。
以上干部均需从现任地、县委书记中选调,并且要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健康的身体。所调之地委书记处书记要能够当地委二把手使用。
请你们从速进调,于三月十日以前,将所调这干部名单及其档案材料送中央组织部审定。
(甘肃档案馆91—10—357卷)
来源:甘肃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