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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检查处理有“五风”错误的书籍的通知
(61)文出胡字第219号;1961.03.15


我部于1960年12月14日曾以(60)文出胡字第1490号文转发中宣部批准的对有政治错误书籍的处理原则,其中规定,凡是严重歪曲党的政策的图书,应停止公开出售。但是最近发现,个别地方的书店,还在把严重歪曲党的政策宣扬“五风”错误的书籍,当作好书,向农村基层干部宣传推荐,用作学习人民公社材料。这种情况,显然不利于中央指示的贯彻,应该引起各出版社和各地书店注意,积极设法防止这种情况继续下去。

各出版社如果对有“五风”错误的书籍,还没有进行检查处理的,应该立即结合“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的学习,对1958年以来出版的宣传农村工作政策、宣传三面红旗、反映农村生活的图书(特别是这一方面的通俗读物和连环画册、宣传画)严肃地进行一次检查。对于其中系统宣传“五风”、严重歪曲政策的图书,应该根据中宣部批准的处理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凡地方出版社出版的书籍应报请省市委审查批准后作停售处理;中央级出版社出版的书籍应报请上级党委(或党组)审查批准后作停售处理;同时都应报文化部备案。有些图书,仅仅个别句作了浮夸的报导、宣传了“共产风”,命令风,性质不很严重的,也可以不作停售处理,售完为止。其中有些书就全书说来还有价值的,如有必要,也可以修订再版,对于已经决定停售的书,书店应该严格执行。

以上请向上级党委(或党组)请求后执行。



来源:《出版工作文件选编(1958-1961)》,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1981年。


来源: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