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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州推行“包工包产到户”和“大包干到户”情况的检查报告
1962.10.05


西北局并中央、主席:

我省宁夏回族自治州党委,在今年6月16日和21日分别发出了两个“紧急措施”的文件,在全州范围内,作了推行“包工包产到户”和“大包干到户”的部署。前后只有一、二十天的时间,全州8288个生产队,就有5943个生产队单干起来。

这种做法造成宁夏地区党内外思想的极端混乱。县、社、队领导干部,有的赞成,有的反对,争论不休。有的说,这下子才真正解决了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多打粮食。有的说,什么方向不方向,道路不道路,打下粮食,吃饱肚子再说。也有的干部批评州委的决定是错误的。一个生产大队支部书记说:“要单干,我就要收回入党志愿书”;有的生产队干部说:“‘六十条’30年不变,怎么叫州委两个‘紧急措施’就吹垮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研究,从许多材料分析,所谓“包工包产到户”,实际上就是“包产到户”,所谓“大包干到户”,实际上就是“分田到户”,它们都是把土地划分到户,以户为单位进行生产的。无论“包工包产到户”或是“大包干到户”,都是把农民从集体主义道路引到单干的道路上,因而这种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是方向性的错误,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斗争的问题。后来的事实证明、实行了单干的生产队:生产资料已经遭受到一定的破坏,统一制订生产计划、统一调配劳动力和统一进行分配等全部落了空;困难户无法照顾;两极分化已经开始;有些基层干部忙于搞个人生产,工作无人负责。这种情况给党在群众中的政治影响和农业生产,带来了严重的恶果。

宁夏州委6月16日和21日的两个报告,省委是6月22日和25日收到的,当时省委正在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农村形势、精简任务和生活安排等问题上,同时当进省委对包工包产到户认识不一致,有的同志错误地认为包工包产到户可以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能多打粮食,有利于尽快地恢复生产、渡过困难,因此对于宁夏问题决定会后派人检查解决。汪锋同志于7月16日到宁夏,正逢州委召开的县、市委书记、县长会议即将结束,汪峰同志把参加会议的县书、县长又留了一天。17日听了汇报以后,在讲话中提出三条意见:第一,要求州委大力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对那些仍然坚持集体经济的社、队、有意识地给予各方面支持,认真办好,树立旗帜;第二,对于已经实行“大包干到户”和“包工包产到户”的社、队不要急于纠正,免得使当前生产遭受破坏,造成更大的困难;第三,指出“大包干到户”肯定是单干,“包工包产到户”还有些社会主义因素,作为过渡办法,可以考虑把那些已经“分田到户”的,先改为“包工包产到户”。汪锋同志7月22日向省委作了口头汇报,省委将宁夏问题向全省各地、市、州委作过一次电话通知,要求各地反复向农民宣传走集体道路的好处。同时提出在夏收分配中,坚决实行按劳分配,不准对征购任务层层加码,力求使社员能多分到些东西,千方百计地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8月1日省委又召开了一次全省电话会议,指出宁夏地区实行大包干到户的做法是错误的,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做好工作,防止感染,并引证了刘澜涛同志在西北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上总结发言中关于农村工作部分的精神,说明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重要性。8月6日省委又批转了汪锋同志关于宁夏问题给省委的报告。这样才刹住了宁夏地区的“单干风”。

省委在处理宁夏地区的单干问题上是有错误的。主要表现在:

一、接到宁夏州委的两个报告以后,因为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因而没有立即进行研究,采取必要的措施,坚决加以制止;二、没有认识到“包工包产到户”实质上也是单干,还设想把它作为改正错误的过渡办法;三、没有及时向西北局和中央作报告;四、调查研究不够,缺乏阶级分析。

宁夏问题对于我们说来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当我们遵照西北局通知,在省、地、县领导干部中学习讨论有关巩固农村集体经济的三个文件以后,混乱思想才开始有所澄清。特别是在传达了这次中央工作会议主席和少奇同志的指示以后,大家才恍然大悟,头脑才清醒了,明确了方向,认识了错误。为了吸取这个深刻的教训,我们要求全省各级党委今后必须做到:

第一,要把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当作全党当前最根本任务。号召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不断地提高我们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水平,坚持集体化,反对单干风。学习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力求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

第二,严格按照党中央的各项政策办事。不按照党的政策办事是党的纪律所不能容许的。在执行中央政策时,有意见可向上级党委提出,但绝不能采取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态度。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央的政策,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加以具体化,但绝不允许标新立异,各搞一套,乱立名目,乱出点子。

第三,严格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凡是同中央政策不相符合或者其他重大问题,都必须报请上级党委审查批准后再执行,坚决反对那种不请示报告就擅自决定问题的无级织、无纪律现象。今后对于这种无组织、无纪律的现象,要按照党的纪律给予处分。

最近,宁夏州委曾就“包工包产到户”、“大包干到户”的情况,向省委写来了检查报告,州委领导在报告中进行了自我批评。现将这个报告附上,请一并审阅。省委还责成州委对于宁夏地区的“包工包产到户”和“大包干到户”的具体经过另向省委写报告。

如何改正错误?如何使宁夏地区单干了的生产队重新组织起来?我们认为必须做好工作,绝不能采取一轰而散、一轰而起的简单做法。要向干部和社员群众广泛地进行阶级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工作,经过细致的工作之后,群众愿意回到集体的,应当表示欢迎;暂时不愿意回来的,也不要勉强。由于对干部和社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是大量的,繁重的,又因为目前正逢三秋大忙季节,除宁夏州委在最近几个星期内,经过做好了工作,纠正了一百多个生产队外,这项工作我们拟在秋收后开始,结合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分期分批地进行,并由省委派一负责同志经常住在那里协助工作,在1963年内纠正过来。现在由州委、县委作个别生产队的试点工作,然后由州委拟定全面计划,报请省委和西北局审查批准后执行。

以上报告妥否,请审阅。省委拟将这个报告并附宁夏州委的报告转发全省各地、市、州委和各县(市)委,妥否,亦请西北局指示。


 甘肃省委
1962年10月5日

附:宁夏州委“关于宁夏地区‘包工包产到户’和‘大包干到户’问题的检查报告”一件。


关于宁夏地区“包工包产到户”和“大包干到户”问题的检查报告


省委:

9月11日到15日,州委召开了州委委员、县委书记、县人委党组书记会议,由张鹏图同志传达了中央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传达精神,对宁夏地区实行“包工包产到户”和“大包干到户”的问题进一步作了检查。认为这一时期,州委在领导农村工作中是迷失了方向的。从6月16日“关于建立今年夏收秩序的紧急措施”中提邮购“包工包产到户”和“大包干到户”的办法起,到8月初止,约50天的时间内,农村中大闹单干,坚持集体的生产队只剩下20%多,70%以上的生产队变为各种形式的单干。结果,集体经济一轰而散,生产队陷于瓦解,生产资料遭到破坏,而集体失去加强,劳动力不能统一安排,集体分配不能实行,阶级分化即将发生,革命队伍受冲击。造成了生产上很大困难,干部群众的思想混乱。这些严重问题已明显表露,并未引起我们的注意。8月1日省委电话会议指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以后,我们还没有用坚决的态度来制止单干。直到8月中旬学习了西北局通知讨论的有关巩固农村集体经济的3个文件以后,才开始认识了错误。特别是这次听了主席、少奇、小平同志的指示,澄清了我们的思想,明确了方向,进一步认识了错误,使我们彻底醒悟。我们是离开了社会主义阵地,放弃了无产阶级领导,若不是党的教育,把我们从歧路上引导过来,我们将会与中央政策越离越远,前途不堪设想。

我们的错误主要是:

一、州委领导上阶级观点模湖,对当时形势缺乏正确分析,被困难搅混了头脑,对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认识不清,对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和资产阶级思想在党内的反映失去警惕,把一部分富裕农民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思想情绪,当作广大农民和干部的要求,把单干的做法当作调动农民积彬性、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有效措施。这样就使我们在困难面前发生了动摇,接受了富裕农民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思想情绪,因而有领导的采取了单干的做法,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了道路,在社会主义的前进道路上背道而驰。

二、州委领导上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相当薄弱。对于违背中央政策、方针,违背西北局和省委指示,“包工包产到户”和“大包干到户”这样一个根本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我们竟然采取了“先斩后奏”的办法,未经省委批准,就擅自下达,有领导的推行。特别严重的是在7月县书、县长会议上传达了澜涛同志在西北局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后,我们没有认真讨论如何巩固集体经济的问题,相反的,讨论了如何继续推行“包工包产到户”和“大包干到户”。这说明我们无组织、无纪律的思想,是何等严重。

三、由于我们没有认真地贯彻执行“六十条”和改变核算单位的指示及党中央的各项政策,几年来的错误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使一部分群众对集体经济发生了动摇,把多收粮食、吃饱肚子的希望寄托到“包工包产到户”和“大包干到户”上去。而我们领导上把暂时的困难看得过分严重,没有深刻分析产生困难的原因,没有从如何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方面去着手解决问题,而是撇开了党的政策,标新立异,自己另搞一套。结果,破坏了党的政策,破坏了集体经济,把农民引向资本主义道路上去了。过去由于我们不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指示,不按党的政策办事而犯了一系列的错误,而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后,我们仍然乱出点子,重复过去的错误,这说明我们的政策观念相当淡薄,没有深刻接受经验教训。

四、州委领导上有严重的官僚主义,既不全面掌握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情绪,又无深入进行调查研究,重点试办,而是偏听了一些片面的意见,偏信了个别地方的一些情况,被一些表面现象迷惑了视膜,把树木当作森林,把现象当作了本质,以自己感想代替政策。同时,又片面强调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和落后的一面,因而采取了“倒退”的措施。在执行中,又未细心考虑各方面的不同意见,致使正确意见得不到支持,错误意见占了上风。这说明我们的思想水平降到农民水平上去了。

归根结底,是由于我们的马列主义水平很低,对社会主义革命缺乏思想准备,因而在关键性、根本性的问题上,缺乏正确的立场和观点,思想上动摇了,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也是一个沉重的教训。

经过一系列的教育,尤其是中央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我们已经认识了错误,并由州委承担了全部责任。我们的错误是方向性、路线性的错误,给党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我们一定要下决心纠正,也有信心和决心改正错误。目前,我们计划进行以下工作:

一、从上到下,由党内到党外,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各级干部中和人民群众中,反复深入地进行走社会主义道路,反对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宣传教育。向他们承认:我们走错了道路,州委提出的“包工包产到户”和“大包干到户”的办法,违背中央政策和“六十条”,是错误的,责任完全由州委承担,以挽回党的影响。通过教育,使广大干部和群众端正思想,明确方向。

二、认真学习党的政策。在现在坚持集体生产的生产队中,坚决地贯彻执行“六十条”和核算单位下放的指示,切实改进生产队的经营管理,贯彻按劳分配,切实发扬政治民主与经济的支援,全力办好现有集体经济,作出榜样,向农民示范,引导农民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对还在动摇的生产队,积极做好工作,坚决巩固下来,一律不准再搞任何形式的单干。

三、已实行“包工包产到户”和“大包干到户”的生产队,没有纠的,暂时一律不纠,采取积极态度,进行思想教育,稳定群众情绪,搞好秋季生产和粮食征购工作。已经纠回来的(永靖、广河一部分生产队),更应积极做好巩固工作,抓紧秋管、秋收、管犁和粮食征购等工作。

四、关于纠正工作,拟在秋收后进行,具体办法和步骤,另作计划,请示省委批准后执行。

以上是我们的初步检查,请省委指示。


 宁夏州委
1962年9月17日

来源: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