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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给东北局并报中央的特电
1962.04.24


东北局并报中央:

—九六—年,流入我省的自由流动人口二十三万多人,经收容、教育、遣送回籍六万多人,安置在农村和直接流入农村参加生产的约十余万人,作其他安置和处理的—万多人,还有四万多人在农村各地流动,未得安置。今年以来,流来我省的自由流动人口仍有很大数量。据各地收容站统计,一至三月就收容了一万九千余人,与去年同时期收容的九千多人比较,增加一倍多;另外还有直接流入农村的两万多人(共四万多人)。在今年一季度收容的人口中,山东来的占百分之三十五,河北占百分之十四点六,辽宁、黑龙江各占百分之十二,其他地方的占百分之五点八。当前趋势是流入人口逐渐增加,看来,五、六月分流入可能更多。估计我省今年还可能流入二、三十万人,除尽量动员遣回一部分外,至少将有十几万人需要安置在农村生活和生产。今年流入的人口,大部是灾区农民、携家带口,其中绝大多数坚决不回原籍,甚至有的夫妇伪称兄妹,使其妻与当地群众结婚,以换得安置生活的条件。对于这些灾民,我们必须及时适当处理,以安定社会秩序,利于生产和生活。

但是,我省农村人口从现在到新粮下来时,每人平均最低需要口粮一百二十斤,而实际平均只有八十斤,并且分布很不平衡。据三月底统计,农村尚有百分之三十的生产队口粮安排不下来,已有百分之二十左右的人口没有粮食,我们原安排三亿斤返销粮解决社员的口粮困难已感不足,如再安置流动人口粮食,问题更大。另外,我省去年下放城镇人口到农村三十三万三千多人,还安置了十多万自由流动人口,其住房全要是靠调剂、租赁、和群众互助暂时挤住等办法解决的。今年上半年我省农村还必须安置压缩城镇人口和精简下放职工四十六万七千人,要再安置十几万流动人口,农村住房将更加紧张。安置费用也很不足。据此情况,我们提出以下意见:

一、对我省内的自由流动人口,坚决动员返乡参加生产。

二、对从辽、黑两省和内蒙流来的自由流动人口,一律动员遣返回籍参加生产。

三、关内各省流来的自由流动人口,尽量动员遣送回籍;对于无家可归或重灾区的,遣回原籍生活确有困难,以及经过动员坚决不走的,安置农村参加生产。

四、为了制止人口盲目流动,请中央和东北局转告各兄弟省分,适当加强控制。

五、制止和安置自由流动人口,我们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努力作好。但在粮食、经费和住房方面,确有严重困难,建筑房屋所需木材问题已由省计委、经委报国家计委、经委予以解决;粮食问题将由粮食部门统一报请解决;经费需六百另三万元,已由省民政厅、财政厅上报中央内务部、财政部。请中央给以支持。

另外,处理盲流收容站,全省共有四百余名编制,拟暂时保留,待人口自由流入基本停止后,再行精减。

以上意见妥否,请批示。


 中共吉林省委
一九六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中共吉林省委机要处发电纸

发电机关 中共吉林省委 等级 特 省机 4 月 85 号

已发往 东北局并中央

发后抄 省委常委,次丰同志,委办,存档,共印21分

1962年4月27日 时 分打印出


来源:吉林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