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全文:

甘肃省委关于一九六二年减少四十万城镇供应人口的报告
1962.05.05; 甘发〔62.5〕0225号


中央并西北局,发各地、市委,自治州委,各县(市)委,各直属党委,省级各党组,省委各部委:

目前,我省面临着十分严重的困难,粮食供应非常紧张。去年全省征购粮食只有九亿四千万斤,而城乡的销售,最低限度需要十三亿斤以上,除将原有库存和中央补助粮用光以外,还需外借几千万斤,才能勉强渡过当前的困难。这就出现了寅吃卯粮的现象。即使这样,农村仍有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人,每天只能吃到半斤以下原粮,人口外流和非正常死亡还没有完全停止;城镇人民的生活供应也十分紧张,已经影响了相当一部分人的身体健康。这种半饥半饱的状况,延续几年了,如果继续下去,不仅农业生产不可能得到比较快的恢复,而且会严重破坏工农联盟,甚至有葬送我们整个事业的危险。

造成这个局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近几年农业生产力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粮食产量大幅度下降,另一方面由于建设摊子铺得太大,城镇人口增加过猛。一九六○年我省的粮食产量比一九五六年减少了一半,只相当于解放初期的水平,而一九六○年的城镇人口却达到了二百四十万,比一九五六年增加了将近一倍,相当于解放初期的四倍。这说明城镇人口的增长与农业生产的水平极不适应,这样就势必要加重征购任务,增加农民负担。特别是在当前生产上不去,储备粮又已经挖空,供应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这个矛盾就显得更加尖锐了。因此,必须痛下决心,解决这个矛盾,才能渡过困难,扭转当前的严重局面。

解决这个矛盾的办法,一是尽快地恢复与发展生产,多打粮食;一是压缩城镇供应人口,减少粮食供应。由于我省农业生产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想在短期内恢复起来是不可能的。目前最现实、最能够立竿见影的办法,就是大力压缩城镇人口,加强农业第一线,减少城镇粮食供应。无论从临时之计来看,还是从长远之计来看,都必须这样做。一年多来,我们在精简职工和压缩城镇人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目前城镇供应人口还有一百八十万人,即使实现了原定今年精减二十万人的计划,也还有一百六十万人,仍然和我省农业生产水平不相适应。根据今后几年农业增产的可能性和国家能够征购到的粮食数量,最近省委召开的地、市、州委第一书记和专员、市、州长会议讨论决定,在今年原计划减少二十万城镇供应人口的基础上,再减二十万,全年共减四十万,并要坚决完成,力争超过。在两、三年内,把全省城镇供应人口控制在一百四十万人以内。为了实现这个任务,除省委四月六日决定中提出的办法以外,再提出如下几项措施:

一、在减少四十万城镇供应人口中,精简职工二十万。其中:中央部属企、事业单位五万;省属企、事业、国家机关三万七千;专、州、市、县属企、事业、国家机关十二万(具体精简任务另报)。全省国民经济各部门要进一步全面调整,该撤的撤,该停的停,该并的并,该减的减,该缩的缩,严格实行定员定额,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完成此项任务。

(一)工业、交通、基本建设方面。地方工业除煤炭、农机、机器修配和必要的粮油加工以及市场必需的轻工业等企业单位继续进行调整以外,其他三、五年内没有条件继续办下去的和可办可不办的,都要坚决停办。中央部属企业同样要大力进行精简,有生产任务的重点企业,也只能保留生产必需的人员。不论中央、地方保留的企业,生产任务不足的,都要实行放假回家参加农业生产的办法。赔钱的企业,必须经过上级批准,并且限期扭转亏损局面,到期不能改变的,应行关闭,遣散职工。一切工业企业,必须严格进行定员定额,把非生产人员压缩到百分之十三以下,个别企业最多也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五。这样,工业企业约可减少六万人。

基本建设单位是精简的重点之一,要减少二分之一的人员,约六万人左右。计划外的项目一律坚决停止施工,计划内的也要重新安排。建筑安装队伍要遵照一九六二年国家批准的投资额并参照一九五七年劳动生产率水平进行定员,多余人员全部精减,特别是后方人员,必须大大压缩。建筑安装单位的附属工厂,除了直接为施工服务所必需的和与市场真正有密切关系的以外,其余一律停办。

交通运输方面要根据车辆实际出勤率情况严格定员,把多余人员精减下来。所有地质勘探队伍,除特别急需的经过批准可以继续进行勘探工作外,其余一律停止勘探工作两、三年,普通工精简回家,技工和干部集中到平凉、庆阳地区就食,参加公路整修工作。酒泉钢铁公司,精简以后保留的人员,除留原地看摊子的以外,请西北局考虑可否移入新疆,一面就食,一面搞农业生产。

(二)文教科学方面。全省高等学校,撤销、合并一批,保留的学校要调整减少一部分专业科系,精减教职员工。省属中技学校,除保留几所重点学校外,其余全部撤销。中等师范学校,适当调整合并一部分。重灾区的普通中学和小学,暂时停办一部或全部。中等师范和中、小学教职员工编制,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办理。保留下来的各级各类学校,均应控制、减少招生人数。省属卫生工作队、防治所、医疗器械厂、制药厂,大量合并和精简。县以上的防疫站和妇幼保健站,合并充实。各级医院和药材机构,应该充实加强医务人员、业务人员、清洁工人,减少行政人员。撤销省属杂技团、戏曲学校(选留一部分优秀生改为训练班)和电影制片厂(留少数人员建立新闻摄制站)。每个专、州只留一个剧团,人数不得超过八十人。所有县、县以下及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部属企、事业单位)一律不设立剧团,现有的撤销。各县的文化馆和图书馆合并。省属体育专业队和其他体育单位,合并精简。省级各部门所属及专(州、市)、县(市)所属的研究所、设计院、除重点保留几所并保留研究有关吃、穿、用的骨干技术人员外,绝大部分撤销。

(三)农、林、水利系统的事业单位,能撤并的撤并,能交给公社集体办的交给公社集体去办,需要保留的必须严格精简,接近农村的要规定粮食自给任务。

(四)社会商业服务业人员,随着城镇人口的减少,必须相应地进行调整精简。全民所有制的商业队伍应该低于一九五七年水平,即在现有的基础上减掉一万人。

(五)国家机关根据省委四月六日决定,迅速地把应减的人员减下去,能多减的还应力争多减,机构一定要力求精干,真正克服人多政繁的现象。机构没有定下的应一面减人,一面迅速确定机构。省级厅、局负责干部一般只配备正职一人,副职一至三人,抽出一部分负责干部加强下层。

二、职工家属占城镇人口的比重很大,约在三分之一以上,因此动员职工家属返乡是减少城镇人口的一个重要方面。对职工携带家属作如下规定:

(一)凡一九四七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无论男女,只要有一方合乎这个条件,均可带家属。不合这个条件者,已带来的家属,凡原籍是农村的,均应动员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因家属回乡,职工同时要求回乡的,可以允许。

(二)连续工龄虽不满十五年的下列人员所带的家属,除自愿回乡者外,可不动员回乡:(1)森林采伐和矿山井下工人;(2)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和相当于上述等级的文化艺术、卫生教育人员;(3)民主人士;(4)四级以上(包括四级)和相当于四级以上的技术工人。

(三)职工已调往外省,由地方和单位共同负责,动员他们的家属迁到职工所在地。考虑到我省当前严重困难的情况,凡家属在外省城镇的,近几年内也不要迁来;个别有特殊情况需要迁来的,必须事先经过批准。

(四)所有一切人员,凡家属居住农村的,暂时一律不得迁入城镇。

家属系指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一律不得携带。

上述规定,中央部属企、事业单位也应按此执行。

三、精减干部约七万名左右,通过以下办法进行安置。

(一)动员回乡或带部分工资回乡参加农业生产,仍然是主要办法。大体占精减干部的一半即三万五千人左右,应深入进行动员,争取尽可能多回到农村去一些。

(二)为了充实加强基层,全省计划抽调一万名干部到基层工作,省级抽调二千五百名,专、州、市、县七千五百名。其中,为了充实加强商业队伍,选调六千名干部顶替六千名商业工作人员回乡参加农业生产,但必须先减后补。

(三)动员从工人中提拔起来的干部仍然去当工人。大体可动员五千人左右回到生产岗位。

(四)对既不能下放基层又不能回乡生产的干部,采取由负责干部(省委书记、省长、厅、局长、地、市、州委书记,专员,县委书记、县长、部长,企、事业党委书记、经理等)带领到机关农牧场或者另开辟农牧场参加农业生产的办法。他们的工资请中央批准今年仍由国家发给,明年视情况改为定额补助,另外由农场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口粮今年由农场自给一半,明年秋后全部自给。这一工作,各地区的由地区自行安排;省级和兰州市级单位以及在兰州的中央企业,本机关农牧场安排不下的,由省、市负责指定地点予以安排。在现有国营农牧场附近的,国营农牧场应大力协助。同时,还可以采取长期的、短期的、带部分工资的办法,分配到生产情况较好的生产队,安家落户,参加农业生产。各地应热情欢迎这些同志,并做好准备工作。通过这些办法,全省计划动员二万人左右,每人需要生产投资五百元,共一千万元,请中央批准解决。

(五)对参加工作时间较长、但家庭拖累大的妇女干部,虽家在城镇,也可以采取带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工资的办法,回家料理家务。其中:一九四五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带百分之三十的工资;一九四九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带百分之二十的工资。一九五○年一月一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不实行这种办法。至于回农村参加农业生产的,仍按省委四月十七日批转省委精简小组关于带部分工资放假回乡生产的具体执行意见办理。

四、建议中央对这次精减的一九五七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仍按退职办法处理,退职金采取分期付给办法。

五、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继续核实城镇人口,杜绝黑人黑户和虚报冒领粮食的现象,对解放以后进入城市的居民应尽量动员回乡生产;社办企、事业的人员,各单位雇用的临时工,被精减后仍留城市的人员,凡是家居农村的,一律动员回去参加农业生产。对各地来甘肃的采购供销人员,要进行清理登记,分别限期返回原工作地区。

六、专、州、市、县不得在外地设办事处,现有的一律撤销。对外省和国营企、事业单位设在省内各地的办事处,由当地政府与他们的主管部门联系彻底清理整顿,不需要的撤销,需要的根据工作任务切实精简(驻在安西、敦煌一带的外地办事处,责成酒泉专区组织专门工作组负责清理整顿),多余的人员一律限期回去。

七、现在城镇的劳教、劳改犯人,除了审查释放一批外,必须在押的尽可能组织起来,调到适当的地区参加农业生产。

由于全省精简任务大,一定会遇到许多困难,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也是相当艰巨的。必须全党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全力以赴,立即抓紧做好下列工作:

第一,认真做好思想动员。各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出马,大张旗鼓地宣传精简的重大意义;组织干部广泛地讨论,以求认识一致,行动迅速;要求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响应党的号召,带动广大职工群众上山回乡,“躬身秉耒”,从事农业生产,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决心在那里埋头苦干,对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贡献,造成参加农业生产是光荣的气氛。对凡是要求回农村的,一律批准,敞开口子,不怕减过了头。总之,思想工作要做深做细,不能强迫命令,草率从事。

第二、健全和加强精简的领导工作,特别是纯洁和健全领导核心,以保证一切按照党的政策办事,保证迅速完成任务。精简任务,一经分配,要采取分口包干,层层包干的办法,不折不扣地完成。在完成任务过程中,特别要注意防止发生徇私现象,以免留下的人不精干,以致在人少的情况下完不成任务。经过精简后的一切部门,都要达到简而精、效率高的目的。

第三,一手抓精简,一手抓安排,一面减人,一面部署,一定要争取在六月底以前把一半以上的精简人员送回农村去,赶上种耕晚秋作物,增加今年粮食的收入。八月份完成任务,十月扫尾。准备组织干部进行农业生产的单位,要马上进行生产准备,争取早日出动。

第四,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工作部门,要通过自己的基层组织,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真正造成舆论,造成声势,把这项工作真正变成群众运动,保证又快又好地完成精简任务。

第五,目前有的单位,有极少数落后的职工,既不服从工作分配,也不愿参加生产劳动,在机关中无理取闹,人数虽少,影响很大。对这些人要特别加强思想教育,进行反复的说服工作,并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回乡生产中的各种具体困难。

中央部属企、事业单位的精简问题,我们正在召集这些单位的党委书记和行政负责同志开会研究。由于涉及到中央主管部门布置的任务,他们提出的减人计划,与省上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工作中有不少困难。因此,恳请中央能派负责同志来兰帮助我们解决。

以上妥否,请中央指示。


 甘肃省委
一九六二年五月五日
(甘肃省档案馆91—4—1068卷)



来源:甘肃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