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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批示广西省公安厅关于睦边县平孟区反革命纠合暴乱案件情况的报告
1957.06.00


公安部批示:

睦边县的暴动案件,是残余反革命分子利用人民内部矛盾煽动组织起来的。因此,在处理中必须作具体的分析:对于参加暴乱的反革命分子,必须从严惩办;对于被欺骗而参加暴乱的一般群众,如果没有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都要从宽处理,不能不加分析地一律逮捕惩办,扩大打击面。另外,从这个暴乱事件再一次说明,边沿结合部地区,通常是我们工作簿弱的地方,也是敌人可以借机进行活动的地方,如果我们不去加强这些地区的工作,反革命分子势必利用这些地区进行破坏活动。因此,请各地公安机关务必注意加强边沿结合部地区的工作。


 1957年6月

广西省公安厅关于睦边县平孟区反革命纠合暴乱案件情况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平孟区是和越南民主共和国交界的边防,是少数民族地区(僮族占多数;苗、瑶族占少数)。2月21、22日,在该区唸井、共睦两个乡发生武装土匪暴乱,杀害干部,摧毁我基层组织。此次土匪暴乱不是偶然的,他们在去年11月间就开过5、6次小型秘密会议阴谋策划暴乱。活动时开始是散布谣言,煽惑人心(其谣言是:国军反攻恢复国民党政权,平孟区来了国军和美军,以及解散合作社以后有自由等等),以“斩鸡头饮血酒”宣誓,进行秘密的亲友串连,进而拉拢煽惑不满分子,对基本群众则以“不参加杀全家”的办法威胁他们参加(有的我积极分子是在刀子的威胁下参加的)。参加秘密组织者每人交5毛钱,参加武装暴乱行动者交1元5角钱作为购制符号费,说“国军”来了可保证全家安全等。土匪在组织过程中,活动是猖狂的,他们提出的口号是:各种各的田地,解散合作社,吃的粮食不过秤,以后买卖有自由。以“国军来了5年不收粮,分了地主的土地要退回,那些斗过地主挨杀”等口号进行煽动和威胁。其番号有“国军”“新人民解放军”及“华中南国军”等,比较统一的是“国军”。其组织有团、营、连、大队以及行政和群众团体的组织,委派了县长和妇女团的团长等。他们暴乱武器主要是粉枪、短刀、木棒,也有个别的手榴弹和步枪。这次暴乱波及到睦边县的3个区,靖西县的3个区,共25个乡(睦边14,靖西11),参加组织者有851名(睦边732名,靖西119名);其中参加暴乱的有94名(唸井乡64名,共睦乡30名)。参加的成员中有地主、富农分子15名,惯匪分子7名,劳改释放分子5名,被管制分子8名,伪乡、村长6名,其他不满分子6名(绝大部分系首要、骨干分子),还有我农村党员10名,团员8名,乡、社干部24名,转业军人12名。暴乱后逃跑上山的共258名(包括参加暴乱的94名),另有参加该组织的一般分子593名,他们没参加暴乱。暴乱开始即俘去我干部8名,共睦、唸井两个乡的党支书、唸井乡的治保会委员、区府通讯员和区团委干事、睦边县委和平孟区边境干事、区邮运员,其中前5名已被杀害。损失10支步枪,2部电话机。攻打了我唸井、共睦两乡政府并抢了供销社。当时共睦、唸井两个乡的群众大部分被迫上山,约20天左右无法生产,损失是严重的。

这次事件由于省委和军区的正确指示、地委书记亲临指导,省、专、县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以军事搜剿和结合发动群众开展政治攻势,匪乱于4月初已平息下来。被迫上山的群众已全部回来进入春耕生产;被俘逃脱的3个干部已由越南介绍回来;10支步枪、2部电话机已全部缴回。目前正在发动群众搞好生产救灾,巩固和整顿乡、社组织基层政权。这次事件的平息是迅速的,成绩也是很大的。这次逮捕的132名(剿匪中捕的97名,依法逮捕的35名)(即令在暴乱中捕人,也要注意掌握,以免打击面宽,——公安部注)除随时审查随时释放的56名外,现在押的76名(已预审终结的59名,正在预审的17名),最近即可处理完毕。


二、案件的性质及原因:


这个案件是以残余反革命分子(其中也有外逃反革命分子)勾结敌对阶级分子为骨干,煽动拉拢不满分子,欺骗、威胁落后群众而组织起来的反革命武装暴乱。他们提出依靠地主、富农,争取中农,打击贫、雇农,杀掉党员。从犯人口供中也证明:地主进行反攻,妄图收回土地。

案件发生的原因:

1、过去在镇反运动中对敌人的打击不够狠。解放前仅平孟街上公开或秘密的反动组织即有谍报组、团体会、伪第四战区平孟边防队、国民党区分部、战时青年生活服务社等十几个反动组织。解放后剿匪反霸和镇反运动开始的较晚,实行了“收缩”,对应该打击的敌人还有不少没有给予打击,以后的工作也没有跟上去。据过去摸底全区有五方面敌人144名,在第一次镇反运动中杀3名,只占全区总人数(12439人)的万分之二点四强;经过判处劳改的69名,已经释放的57名,释放后表现不够老实,群众难以控制;外逃的尚有8名,有的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如覃庆宝、农美荣等)也未受到应有的打击。在55年下半年至56年上半年的第二次镇反运动中9个乡仅搜捕6、7名。这次土匪暴乱的首要、骨干分子中不仅有敌对阶级分子也有过去受过打击的11名反革命分子(如赵立周、农群英、吕干等),其中残余反革命分子为数虽少,但在这次暴乱中却起着骨干作用。现依法管制分子有20名,其中有些表现也是不够好的,普遍反映这个地区山大路小、居住分散,群众难以控制的情况下,管制工作有名无实。如上龙乡的农青丰原判处管制一年,由于破坏合作化,统购统销,偷越国境16次之多,吸毒、贩毒、走私、生产不积极等,表现很坏而延长了两年管制期,但仍不起作用。同时据初步了解有7名反革命分子应受打击或严加惩办而未给以打击或惩办(其中有6名血债民愤很大)。我们有些干部对这个地区特点、复杂性认识不足,认为游击时期(47年)杀60多人(凡是伪乡、村长抓到的都杀了,放了是个别的),这在历史上说对反革命是一次严重的打击,但对骨干分子,隐蔽更深旳敌人打击不够。

2、①在合作化问题上坚持自愿互利原则,照顾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和习惯不够,缺乏因地制宜,把不该入社的小作物,也动员入了社(如瓜苗等类)。②去年共睦、唸井、果梨3个乡减产是严重的(占26%以上),但对减产社,减收户在生活上和生产上的困难未及时妥当解决。③社在留粮食分配上贯彻按劳取酬的原则不够,特别是杂粮折主粮计算不合理。④过去对有的干部处理不当,不该清洗的清洗了,把转业军人的物资也没收了等。这些被处理的干部表现很坏,这次暴乱中他们都成了首要分子。⑤过去对边境处理走私界限划分不清,对基本群众少量走私处理过严,据查平孟派出所即为此扣押过17人。这个地区过去在历史上靠副业作小商、小贩为生的比较多,入社和统一关口后都不能作了。⑥特别是某些干部作风上严重的强迫命令,打骂群众,如前该区区长刘建奎在唸井打骂群众,甚至竟拆了群众的房子(拆了一家),刘炳光于56年12月份在唸井时,因为群众的猪吃了合作社三角麦,竟将一个大猪开枪打死,并让群众讨论,造成群众痛恨。所有以上这些问题纠合在一起,使我们脱离群众,使敌人有机可乘。

3、干部存在着严重的麻痹思想,土匪早已有活动,我们干部也没有及时发现。公安部门去年虽掌握些材料,但没有估计到问题的严重性,同时正逢边防部队换防,接防部队未到,给敌人留下了一个空隙,这也是敌人能够暴乱起来的重要原因。

4、这个山大路小、居住分散、鞭长莫及的边防地区(有的乡很少有干部去),我们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公安工作基础是薄弱的,群众的组织程度与觉悟程度也是很差的。加以对群众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形势的宣传工作做的很少,所以土匪造谣说:“国军”已大举反攻,已到南宁、睦边县城,“胡志明投降李宗仁”,台湾在唸井乡的后背山”等诸如此类的谣言都相信,甚至有的干部也半信半疑。


三、目前需要解决的三个问题:


1、结合发动群众追捕在逃的三个土匪和该案的组织者外逃反革命分子。

2、结合党委中心任务作好善后工作,对大多数受骗受威胁的基本群众通过发动群众摘掉匪帽,使他们从政治上放下包袱靠拢我们,以利争取教育大多数和孤立敌人。全面总结该案的情况,教育干部和群众,提高警惕,整顿基层治保组织,进一步作好边防治安工作。

3、在这个地区应组织一定力量,周密计划,有重点的开展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摸清那些应当打击未受打击,应严办而未严办的漏网的残余反革命分子。


 1957年4月

来源: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