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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江苏、山东、湖北三省关于农村大辩论中应注意问题的三个文件
1957.09.11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


下列三个文件转发各地,可做参考。

一、江苏省委“关于农村社会主义大辩论必须注意斗争方法和工作方法”的指示。

二、山东省委“关于在大辩论中应注意划清界限问题”的通报。

三、湖北省各县三级干部会议情况的电话汇报。

 中央
一九五七年九月十一日

一、江苏省委关于农村社会主义大辩论必须注意斗争方法和工作方法的指示

(一九五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最近几个月以来,农村基层党组织已经初步学会了区别两类矛盾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同时部分地也出现了缩手缩脚,连阶级敌人和坏分子的破坏言行、人民内部的违法乱纪也不敢处理的偏向,但是,我们必须估计到:他们中间的许多人在前一时期闷了一肚子的气,加上他们习惯于大规模阶级斗争时期的一套斗争方法和工作方法,还不习惯于阶级斗争基本结束以后的新的斗争方法和工作方法,因而在当前的农村社会主义大辩论中,如果县以上领导机关不在一开始就看清这个苗头并时时注意去教育、端正,必然会有许多党员、干部,在许多地方用过去老一套阶级斗争的方法对付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投机商人,甚至农民基本群众,或者是用简单急躁、干部包办会场发言等办法对付群众。这种事例近来已经在不少地方出现。为此,请你们在最近召开的党代表会、三级干部会上,在各种党的群众积极分子的会议上,反复地说清楚,并用两种斗争方法两种不同结果的对比,给他们一些较为形象生动的教育,使他们能较快的学会摆事实、说道理的斗争方法和工作方法,减少和避免杀鸡吓猴、大会轰一阵的斗争方法和工作方法。当运动在群众中大规模展开的时候,最好还是采取先后分批的办法,二、三类乡、社要派强的领导去巡视帮助或坐镇。


二、山东省委关于在大辩论中应划清的几个界限问题的通报

(一九五七年八月三十日)


一个规模巨大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运动已在全省农村全面展开了。这一思想教育运动是采取全民大辩论的方法进行的。其目的是通过这次大辩论,弄清粮食统购统销和合作化问题上的大是大非,使基层干部和全体农民群众坚信粮食统购统销这项根本政策的正确性和合作化制度的优越性,划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界限。批判党内的右倾思想和某些干部的本位主义、尾巴主义,批判富裕中农的资本主义思想和农民的个人主义思想,打击地主、富农的反社会主义言论和破坏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明确资本主义道路只能使少数人发财,使大多数人贫困破产,是死路一条,而社会主义道路才是劳动农民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唯一正确的道路,从而提高他们的社会主义觉悟,树立社会主义正气,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保证粮食征购任务与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也使农村干部学会说服教育的群众路线的方法,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进一步克服强迫命令作风。但是,在大辩论中有些地方对于一些政治上思想上的重要原则界限划分得不够清楚,容易产生另一方面的副作用,因此,各地在领导辩论时,应注意划清下列几个界限:

一、要划清善意的批评意见和反社会主义谬论的界限。在辩论中对于从根本上否认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合作化制度的反社会主义言论和对粮食征购和合作化工作中的某些缺点错误的批评意见,应加以严格区别。统购统销的政策肯定是正确的,合作化的优越性是肯定不移的。但是,也应当注意,我们在统购统销与合作社工作中也确实有某些缺点、错误。产生这些缺点和错误的原因又是多方面的,因此对于各方面所提出的问题,应进行具体分析,凡是善意的批评意见,应该诚恳接受,其中对的应认真改正,不对的只要是属于善意的,可以解释说明。不能因为工作中有缺点、错误而对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合作化制度有所动摇,应理直气壮地向一切反社会主义言论坚决地进行批驳、反击;但也不要对一切批评、意见不加分析都当作反社会主义言论进行批判和反击。

二、要划清内部问题和外部问题的界限。这次大辩论是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社会主义自我教育,但与打击地主、富农、反革命的破坏活动有联系。贫农、下中农乃至富裕中农的问题,是人民内部的问题;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是外部问题。对于地主、富农、残余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不仅要从政治上彻底地揭露狠狠地打击他们,并且还要依法制裁;对于有资本主义思想,对统购统销、合作化有不满情绪,个人闹退社的一般富裕中农应采取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经过说理辩论,教育改造他们,而不要将他们与有破坏活动的地主、富农一样看待。只有对个别有严重的资本主义思想,并坚决拒绝卖余粮暗地搞投机、煽动社员退社等违法行为的富裕中农,在向他们进行说理辩论以后仍坚持错误者,再分别不同情况依法予以必要的处理。

三、要划清农民中落后言论和反社会主义言论的界限。在大辩论中,对于劳动农民中的落后分子的错误意见,如怀疑、误解、牢骚、讲怪话、对党和政府不满等,应通过辩论采取诚恳耐心教育的态度,进行解释说服,帮助他们弄清是非界限,提高社会主义觉悟;不应不加分析地一律扣上资本主义思想、反社会主义言论大帽子进行批判。

四、几个具体问题的是非界限。

1、关于大社问题。有人说:“大社不如小社好”,或有人要求将大社分小。对此要具体分析,不要盲目地进行批判。因为,大社情况不同,有些大社办得很好显示了很大的优越性;但也有一些大社,因种种原因,没有办法,未能显示其优越性。因此,不能笼统说大社都好,也不能说大社都不好,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办好的要坚持办下去,条件不具备很难办好的,势必要考虑适当分开。因此,不要将说“大社不如小社好”,或主张将大社分小的都认为是反对合作化。

2、对有人说:“三类社看不见优越性”的问题。应当承认,三类社没办好,优越性还未很好地显示出来,这是事实,要分析没有办好的原因,接受教训,改进提高。不要将说三类社没有优越性的言论,都当作反对合作化来批判。但是,有些人抓住三类社的问题,来反对合作化,说合作化没有优越性,则是错误,应予批判、驳斥。说明三类社没办好,这不是合作化制度不好,而是工作没有做好。

3、对于闹退社问题,也应作具体分析。因为闹退社原因不同,情况不同。有些人根本就不愿走合作化道路,而要走资本主义道路。对此要加以批判。有些人则是因为我们对互利政策执行得不好吃了一点亏,入社以后收入减少,生活上有困难或对于干部作风不好有意见,则就不能也当作资本主义思想来批判。有的人只是自己要退社或已退社,有的人则是为搞垮合作社而组织煽动别人闹社、退社的。对前者仍应坚持团结教育的政策,不得打击他们。经过教育仍应坚持退社者仍应允许退社。对后者则须在说理辩论中,加以批判,乃至进行适当的处理。

4、没有完成粮食征购任务的地方,应具体分析原因,是思想问题,还是任务确定不当,有多少是属于思想问题,有多少是属于任务不当要事实求是地加以解决。坚持按“三定”政策办事,应征购多少,就征购多少,该增购就增购,不买过头粮。

5、对于叫喊口粮不够吃的问题,也要具体分析。按“三定”标准规定平均每人口粮三六O斤,实际分配是否都是三六O斤?喊粮食不够吃的情况不同。有的人是借以反对合作化道路和统购统销政策。有的人是为了多要供应搞粮食投机。有的则是出于农民的自私自利思想,为使自己的粮食宽裕一些,而跟着叫喊的,有的则是真正的缺粮户。对于前两种情况,必须进行严厉的批评、驳斥。对于跟着叫喊的,应通过教育、辩论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对于真正缺粮的,则要分析其缺粮的原因,有的是属于不善于节约用粮,应教育其勤俭治家省吃俭用。有的则是因为分配办法不合理,或留量确实过低,应即考虑改善办法。不要不加区别地一律将叫喊口粮紧张都当作反对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去批判。

6、对于粮食投机活动,要予以严厉批判,严重者依法惩处;对于农民之间的少量有无调剂,粮种交换,不能当作粮食投机及资本主义思想来批判。对在黑市上有少量的粮食买卖者,除指出这种作法是错误的,应该受到批评,今后应遵守政府法令外不再犯这种错误,不要作刑事处理。

以上如有不当,请中央指正。


三、湖北省各县三级干部会议情况的电话汇报


七十一个县都开完了三级干部会议。参加会议的为分支书以上干部及政法、贸易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县负责干部,共约七万人。会议上首先着重讨论大放、大鸣、大争,然后讨论当前工作。

(一)关于“放”的问题:

现在看来,我们开始的时候(即七月以前)“放”得不很强。那时农村是否需要放,能否放得好,我们是有过考虑的。故当时在地委书记会议上没有明确提出要“放”,只提出要发扬民主,检查三大主义,暴露四大主义。后来,襄阳地区召开三级干部会议时(他们开得教早),我们要他们鸣放一下试试看,结果宣城和郧县“放”出了许多东西,如要取消统购统销,解散合作社,改组县委会等。从这以后,省委就下决心“放”,连夜召开了紧急电话会议,介绍了上述两县的经验,提出坚决放,彻底放,放手放。在电话会议上并分析了县领导干部和三级干部的思想情况,揭开了他们的顾虑。现在看来,绝大部分县“放”开了、“放”得很好。但还有极少数县始终观点不很明确,放的不坚决,不彻底;有的县以上干部放了后赶快收,经省委批判后现又重新“放”。所有的县都放出了很多东西。这对县以上干部是个深刻的教育。放出的问题是非常惊人的,主要有四:反对统购统销;反对合作化;在工农关系、城乡关系问题上有许多反动言论;反对党的领导。使县以上领导干部认识到资本主义思想对我们的少数人发生了极为严重的影响,对于这些人如不挽救,他们就要堕入资本主义的泥坑。

其次,我们的干部过去工作上发生了问题,碰到了困难,从主观上总找不到病根,经过鸣放后找到了,就是资本主义思想的危害。

另外,当鸣放中暴露出许多问题时,有些同志就惊慌失措,认为问题很严重,不好解决,甚至影响到前进的信心。但经过分析,特别是经过后来的辩论后,这些发生错觉的同志清醒过来了。经过辩论后仍然坚持错误、坚持反动言行的人只有百分之二、三,绝大部分的人经过辩论后,眼睛亮了。要特别说明的是农村干部和机关干部、大专学校知识分子的特点不同:他们容易“放”得出来,而且如果只从表面现象看,许多同志都是反动的,但他们就是有什么就说什么,有些多半是自己的牢骚,有些是因受文化程度等各方面的限制,思想糊涂,人云亦云。如有的并不知道储安平发表了些什么论调,却表示自己赞成储的“意见”。有的表面看来是坚决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但经过回忆、对比马上就转变过来(这些人出身都很好,都是贫农),他们只是一时思想糊涂、一时忘了本。黄岗县有个贫农出身的干部过去一贯表现很好,在鸣放中提出取消统销统购,说合作化有五大害处,不如过去打长工。许多人对他的发言表示愤慨,觉得他完全是依靠党的培养才成长起来的,竟然讲出这样的话来实在太不应该。于是便开了部汽车到他家里去,把过去讨饭用的瓢及破衣服、破农具等足以表明他解放前如何穷苦的东西,以及现在的皮袄、皮鞋、老婆的十几件新衣裳和许多新添置的其他东西都拉来开了个展览会。许多人看到后非常愤慨,他本人也痛苦流涕,说是忘本了,表示开除党籍也要永远跟党走。这样做既教育了本人也教育了有类似情况的人。所以不能光根据在“放”的时候说了反动话语就确定其为右派,而要经过辩论看其转变程度如何。

(二)关于辩论的问题:

(1)、看来“放”得愈彻底,辩论就会愈有劲和愈深入。但如果只“放”不辩论就只提出了问题而没有解决问题,只有经过辩论才能解决问题。对于农村干部来讲,辩论是个崭新的东西,他们对于这种形式的兴趣很大,认为采取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是个“划时代的转变”,说过去开会时总是汇报情况,总结经验,很好应付,因为谁不多少了解点情况,谁做工作没有一点经验呢?所以“发言也可,不发也可;多发也可,少发也可;认真也可,马马虎虎也可”。而这次“不发不行:别不住;乱发不行:说不服人家”,所以必须动脑筋。这说明对干部是个深刻的教育,许多人说:“这是活的、真正的群众路线”。总之,辩论的方法是必须坚持的。

(2)如何组织辩论,根据我们的经验,简单地说就是要把“鸣”、“放”出的问题分类排队,并且每个问题都要找出典型代表人物,集中力量重点地批判一两个代表人物的思想,即可解决整个思想问题。这样作的好处很多,主要是具体、生动、深刻,批判典型后,类似的人就自动检讨。而不这样作,普遍批判,就易形成人人检讨,人人过关。另外典型批判也便于掌握,领导精力集中,火力集中。但要注意首先选择对象要准。其次遭到批判的人如果反驳时干部中容易发生简单粗暴现象,必须指出愈辩论真理愈明,愈辩愈深刻,相反地一批判就投降的则不容易深刻,因此必须容许对方争论。再次是要强调说理,无论形式、内容、方法都要显示出说理精神,使对方感到没有压力,否则就容易发生问题。目前乡村已经死了几个人,其中有一个就是对批判加以反驳,被“动武”的干部打死的。

辩论的第二个方法是回忆、对比、算帐;摆事实、讲道理,挖思想。这个方法农村干部是很熟悉的,也是最好的方法。

对批判的对象要作全面了解和分析。农村干部很苦,工作量很重,要解决这些人的思想问题,光批判不行,对他过去好的方面要肯定。从干部个人来说,对那些快要忘本、快要蜕变的人要指出其过去有功劳,有苦老,以引起他回忆、深思;从对群众来说,搞不好就容易造成错觉,以为我们内部犯错误的这么多,“一塌糊涂”。所以我们主张,在三级干部中,在批判错误的同时,要表扬一批优秀人物。这样就使多数干部有所遵循,群众也就不会感觉我们内部是“一塌糊涂”了。

经过辩论后,也还会有些人不能解决思想问题的。对这些人,我们主张不扣右派的帽子,让他们有改正错误的机会,让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改造。这样作对于农村干部来说是合适的。只有对严重违法乱纪、需要及时给以应得的处理。

(三)领导问题:

(1)农村社会主义教育问题不动则已,一动就牵涉面很广,震动很大,下边领导干部的水平又很低,同机关和高专学校的情况有很大的区别。因此,我们强调运动要逐步深入,逐步提高。首先从上到下武装干部思想,先开地委书记会议,后开县委书记会议,然后再开三级干部会议。这些会议都已经开过了,现在正在分片训练农村党员,再下一步才在乡里先试点,然后再铺开。这样作,基本上可以保证运动不致乱搞(小乱子难免)。

(2)当前主要工作如增产、粮食统购统销和合作社的分配。要与运动紧密结合。对增产、粮食统购统销和合作社的分配问题,从省到合作社的生产队,我们都配有专人领导。此外,我们强调边整边改,首先应解决生产、粮食、分配等问题。至于合作社的一些其他的基本问题,到下一段整社时再解决。

(3)强调深入、具体的领导。从省到县、乡要要求逐级深入,加强具体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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