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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关于普通反革命分子问题给陕西省委组织部的答复
1958.03.14


1月3日来信阅悉。对于你们提出的有关普通反革命分子的一些问题,答复如下:

普通反革命分子,是指按过去历次镇反和清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在性质上应作反革命分子看待的,但因为他们的罪恶情节比较轻微,根据形势的发展,在这次肃反运动中为了便于分化瓦解敌人,政策放宽,而不以反革命看待的分子。一般地说来,应作为普通反革命分子看待的人,是指:在此次肃反和审干中清查出来的1946年以后的国民党区分部委员、三青团正副分队长、国民党军队中连长以下的尉级指挥军官,但无重大罪恶民愤的分子;以及在此次肃反和审干中清查出来的属于中央十人小组对普通反革命分子解释所列举的其他分子。所以把这些人列为普通反革命分子,这是就他们的问题的性质来说的,是为了把他们同只有一般政治历史问题的人区别开来,也同反革命分子加以适当的区别,使我们心中有数,便于掌握,而不是把他们重新定为反革命分子去处理。因此,在给这些人做结论的时候,他们是什么问题就做什么问题的结论,无须写上是普通反革命分子的字样。但是前一个时期对这些人所做的结论上,如果有“系政治历史问题”字样的,则必须删去。对于留在机关工作的普通反革命分子的使用,应按1957年12月23日中央批转的“中央组织部关于全国审查干部工作会议情况的报告”中所提的意见办理;如果已经提拔到重要工作岗位上的,则应做必要的调整。凡是应作为普通反革命分子看待的人,现在是不应当吸收其入党的;如果已经是党员的,可按1957年6月15日中央批转的“中央组织部关于全国审干工作座谈会议情况的报告”中,对于参加革命前加入过反动党、团的三条处理办法,以从严处理的精神去处理。就是说除了一贯表现很好,在此次肃反和审干中自动坦白交代的人应从宽处理以外,其余均应从严处理。


来源:摘自甘肃省委办公厅编印的《审干文件汇编》,转载于铁道部政治部审干办公室《审干工作政策选编》, 198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