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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整顿农村食堂的意见
1959.05.25


我省农村,在去秋大办人民公社前后,随着生产发展的需要,普遍地建立了公共食堂,大量地节省了做饭人员,解放了妇女劳动力,解决了过去分散吃饭、上工前后不一的矛盾,增加了社员的劳动时间,从而提高了劳动利用率和劳动效率,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并且培养了社员集体生活的习惯,提高了社员的集体主义思想,因而获得了大多数群众的热烈欢迎。但是由于干部缺乏管理经验,准备工作做得不够,有些地方物质条件还不完全具备,有一部分食堂还办得不大好,主要缺点是食堂与副业生产脱节,种菜、养猪较少,饭菜花样不多,生活调剂得不够好,不能适应老弱、病人饮食上的特殊需要,还有些富裕农民对食堂要求较高,一时不可能得到满足。根据最近几个食堂的调查,坚持办常年食堂的社员占半数以上,要求办农忙食堂的约点百分之二十左右,希望退出食堂单独起伙的约占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想退出食堂的社员,有的已经提出要求,有的想退但还没有提出来。根据这种情况,对进一步整顿食堂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办食堂一定要坚持自愿原则,参加自愿,退出自由


应该肯定:办食堂对群众有利,对生产有利,是正确的方向,但在目前条件下,还不可能满足所有社员的要求,允许不愿参加食堂的人退出去,对办好食堂不但没有坏处,相反还有好处,只要把留下来的食堂办好了,食堂的优越性显示出来了,以后他们还会参加的。

对参加食堂自愿、退出食堂自由的原则,应该群众中耐心解释,因为有许多群众本不想退出食堂但又不敢提出来,所以必须打破他们的顾虑;对小队一级干部更要讲明白愿原期的道理和好处,他们顾虑的是怕劳动力抓不起来,怕出工时不整齐一致。必须了解:只要贯彻多劳多得的原则和读音工记分制度,即使出工不整齐也不致于降低出勤率和劳动效率的,这一点,必须和小队一级干部讲清楚。

对退出食堂的社员不得歧视。凡是实行供给制的地方,对退出食堂的社员,应按一般社员同样标准发给口粮和柴草。以后如要求重新参加食堂,应该欢迎。目前,在缺粮地区如果社员自己有粮食不要或少要食堂粮食的,可发给代金,价格还可比市价略高一些。退出食堂的社员缺乏炊具的,食堂应把原来从他们那里借来的炊具仍然归还他们。

在农忙时,群众要求组织农忙食堂的,可以临时参加食堂,或另组单独的农忙食堂。


二、为了切实办好食堂,当前要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大量养猪。各地应按照省委五月十七日“关于解决社员养猪饲料地的通知”规定,借地给社员种植饲料,并分配养猪任务,发动社员大量养猪。参加食堂的社员家庭养猪有困难的,可以采取以食堂或村庄为单位合养的办法,固定专人喂养(由辅助劳动力来做),评定工资,工资和饲料按各户猪的头数多少和大小来分摊。据估计这样做既可以节约劳力,又便于保护庄稼。(养鸡、养鸭也可以采取这种办法)。但是否可行各地应发动群众进行讨论,大家同意才能这样办。

2、食堂要收菜、收柴。所有的食堂都要大量种菜,除了集体种以外,要普遍发动社员利用家前屋后的空隙地种菜,特别是要多种能够用作代食品的菜,如南瓜、瓠子、白菜、苋菜等。缺烧柴的地方要发动社员拾柴。食堂要规定收菜、收柴的合理价格,社员把菜和柴交给食堂,应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可向食堂换取饭票,也可换取现金。这样做,可以鼓励社员种菜、拾柴的积极性。

3、要加强对食堂的领导和管理。各级党委都要加强对食堂的领导,深入检查,及时帮助食堂解决问题。食堂的管理员和炊事员均应选择政治可靠,成分好,觉悟高的党、团员、积极分子求担任,各级干部的家属不宜做这个工作,以避免瓜田李下的嫌疑,更要杜绝干部吃夜食、贪小便宜的现象。并且要不断地提高炊事员煮饭做菜的技术。午收以后,食堂的伙食要进一步加以改善,做到有干有稀,并且要对老幼、病员和产妇等尽可能地给予照顾,尽量使大家感到方便。

4、要开展竞赛评比。为了办好食堂,在食堂内部、食堂与食堂之间、食堂与单独起伙的社员家庭之间,都可以开展竞赛,比种菜、养猪,比吃饱吃好,比节省劳动力,比节约粮食、燃料,定期进行检查评比,以促进食堂的巩固、提高。

以上意见,望研究执行。


 安徽省委
一九五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来源:安徽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