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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学习、宣传中央郑州会议和省委六级干部会议精神的通知
1959.03.14


各地、市、县委:

中央郑州会议的指示,是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的发展和具体化,具有极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省委六级干部会议具体贯彻了中央郑州会议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解决了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中带有根本性质的问题。认真贯彻这两次会议的精神,对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巩固提高人民公社,进一步发挥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和改善我们同农民的关系,更好地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保证实现国家的钢、煤、粮、棉4大指标,保证实现我省1959年更大的跃进,都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各级党委除要立即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地学习讨论这两个会议的内容外,必须紧密结合生产和整社向广大群众进行深入普遍的宣传,并认真组织他们讨论。关于中央郑州会议和省六级干部会议如何宣传问题,中央已有专门通知,省委在省六级干部会议文件的处理的通知中。对有关宣传问题也作了指示,各级党委都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通知严格执行。现对具体宣传的内容特再作如下通知:

在群众中,应根据省委“关于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和若干政策的规定(草稿)”和各县委关于这一问题的规定。着重宣传以下几点:(1)宣传统一领导,权力下放,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具体说明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生产大队、生产队以及县联社的职权范围。(2)宣传积累和消费的正确关系。具体说明人民公社收益分配的比例,各项扣除占多少,社员分配多少。(3)宣传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说明必须坚持工资制与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要继续增长工资的比重。说明在各生产大队之间,工资标准应当有高有低。评定社员工资应实行死级活评、评工记分、多劳有奖的方法。(4)宣传等价交换的原则。说明不论公社和生产大队之间,大队和大队之间,产品需要交换的时候,应当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买卖,不得无代价地调拨。国家办的大型水利工程、铁路、公路等所调用的民工,必须按规定支付工资。公社办工业,雇用工人也要合理地付给工资。社和社、队和队之间进行大协作的时候,实行换工办法,或者由用工单位付给工资。(5)宣传劳动力必须合理安排,并应把重点放在农业上。说明正确安排农业、工业及其他方面所用劳力的比例,尽量减少行政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节约劳力,对于发展整个农村经济的重大意义。同时还必须加强劳动管理,避免浪费劳力,大力进行技术革命,大搞工具改革,不断提高劳动效率。(6)宣传勤俭办社、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说明公社的各级组织和部门都必须搞好财务管理,进行收支核算和成本核算,并切实杜绝贪污,克服铺张浪费现象。(7)宣传我省已经超额完成国家粮食征购任务,这项工作已经结束。现由公社集中管理粮食(不包括公社代管的国库粮食),应把粮食管理权下放到大队。过去隐瞒的粮食,现在公开出来,归本队支配,可以自用,可以储存,可以卖给国家。公社应把各大队已经交售给国家的粮食、棉花、油料、烟叶的价款如数付给各大队。还没有完成棉花、油料、烟叶征购任务的地方,公社、生产大队必须保证完成。社与社、队与队之间,棉油任务分配有畸轻畸重者,由县人委加以合理调整。超过统购任务者,按省委规定的办法进行奖励。个人所有粮食、棉花、油料、烟叶等农副产品,不问来源,自愿卖给国家者,现金交易,谁卖谁得。在宣传这些内容的同时,还必须继续宣传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发展方向和共产主义前景,使广大群众懂得现在这样做,正是为了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今年的全面大跃进,有利于巩固提高人民公社和加速实现农业机械化、电气化,以便在生产大发展和群众觉悟大提高的基础上,顺利地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

各报刊、广播必须根据上述内容,严格按照六中全会决议的原则和语言,抓住好的典型和经验,从正面进行宣传,不要对反面现象作任何集中的报道和批评,不要提所有制问题上的改变,不要提同农民关系紧张、收购不能完成任务等。不明确的问题,应随时请示党委,不得自作主张。各地召开的县委四级干部会议和公社党委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各级报纸、广播、党内外刊物,一律不发新闻,不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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