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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央转发黑龙江省委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的批语
1955.09.03


上海局、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

现将黑龙江省委八月十七日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一件,发给你们参考。中央认为黑龙江省委的方针是正确的。

 中央
一九五五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