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撰中央转发辽宁省委推广“包米食用增量法”经验报告的批语1959.06.03
一
各省、市、区党委:
辽宁这个经验,可供你们研究和试行。并请你们研究,别的粮食是否也可以采用辽宁对包米那样的做法。在研究、试验和推广任何新办法的时候,一定要预先防止主观主义和命令主义。
二
刘、邓、林、彭真阅,尚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