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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粮食计划收购中的几个问题
1954.01.15


【东北总分社十五日讯】黑龙江省在一月三日结束了第一批村庄的粮食计划收购工作。自报总数达计划任务百分之九十四点六;现已开始了第二批粮食计划收购工作,这些村多数正在训练骨干和进行宣传,少数刚开始自报。

第一批完成自报任务的村,发现存在如下几个问题:一、干部认为完成了购粮任务,不知今后如何继续宣传总路线。如泰来县克利村有二十名党员,其中只有六名能够做点宣传工作,但他们感到“粮食买完了,宣传总路线没有了目标。”二、自报前宣传工作做得不够,自报后组织送公粮和余粮两项工作结合得不好,因而普遍表现送粮迟缓,有的甚至停下不送了。如龙江县去年十二月中旬每天送粮八百吨,但今年一月初每天只送粮五百五十吨;肇东县第十四区八村自报卖余粮五十万斤,在送出二十万斤后,就停下不送了。三、有的地方未做好“摸粮底”工作,分配任务不当,有畸轻畸重现象。安广县永盛村卖粮后,全村一百三十一户农民中,有二十五户缺吃粮,其中缺四石的一户,缺二石五斗的十八户,缺一石的六户。

开始进行第二批购粮的村,发现有以下问题:一、这次购粮铺开面较大,工作基础薄弱村较多,县、区干部不够分配,如龙江等县这次平均每村只能分配县、区干部二名左右,工作任务显然较前困难。为此,县委、区委作如下分工,县委深入重点,先走一步,做出样子,指导全县;区委深入重点,具体布置与检查工作,定期汇报,并及时交流经验。二、多数干部缺乏信心,怕完不成任务;村干部中有与群众共同隐瞒产量的现象;少数工作基础薄弱村的干部有公开拒绝卖粮的行为。(邓子常)


来源:1954年1月20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


来源:美国图书馆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