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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县人民法院对袁进修的判处案犯批示表
1963.05.15
案由 | 反革命集团“中国马克思列宁主义者”联盟 | 案件发生时间 | 1962.5 | |
姓名 | 袁进修 | 别名 | 袁弟祥,万千 | 性别 | 男 | 年龄 | 31 | |
种族 | 汉族 | 职业 | 就业人员 | 文化程度 | 高中 | |
籍贯 | 四川梁平县人 | 住址 | 新胜茶场,现押永川看守所 | |
家庭人口及经济情况 | 哥、嫂、弟,其父袁玉方被我镇压 | 家庭出身 | 地主 | |
个人成份 | 学生 | |
何时何地参加何种特务党派会门组织 | - | 社会关系 | - |
何时逮捕 | 1963.2.15 四川省公安厅 | 捕后表现 | 入狱后表现不老实,交待比较差,但事实已作了交待,不认罪服法,不承认是反动的。 | |
主要经历 | 1940年读书,49年在湖北军干校中南军大湖北分校学习,52年至53年在北京温泉中学读书,54年至56年2月在太原工业学校读书,后被清洗回家,同年9月在万县师资训练班学习,57年正风运动中划为右派,58年5月收容劳教,61年12月解除劳教,摘掉右派帽子。 该犯袁进修,于1962年6月27日在新胜茶场由反革命集团首犯周居正发展为“中国马克思列宁主义者联盟”成员,交有纪念邮票一张,和化名万千的永久通讯地址。同年7、8两月交纳“组织费”两元给周君/居正。由于该犯竭力赞同周犯的反革命纲领、路线,因而,被周犯委派为“永生盟委保安部长”的要职,并接受周犯指示:其任务是“保卫组织的安全,经常留心了解别人对我们的反映,特别是队部工作人员对我们的注意”等等。袁犯即表示“愿意学习着做”。此后,周犯将反革命组织成员名册一本交袁犯保管。8月31日拘留周犯居正后,该犯以他的良友名义,于9月9日写信给重庆小龙坎周犯妻子曾昭英(住重庆小龙坎小学)说:“周兄于8月31日晨突然离开茶场,去向不明。据领导上说:他是‘中国马克思列宁主义者联盟’的成员……”等。不仅如此,袁犯还于62年8月曾3次去大足县邮停铺找筑路支队已清放回家的劳教分子曾法宪,准备将曾发展为反革命集团成员(未遂)。更严重的是,当其反革命罪行被我掌握后,传讯中,态度极其顽抗,公开叫嚣:“是为国家打算,为人民着想而卷入浪潮的,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周居正这个集团是有理论根据的”等,反动气焰极为嚣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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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意见 | 该犯自解除劳教后,62年由周犯介绍参加反革命集团后,积极进行反革命活动,任永生茶场保安部长,该集团被我破获后,公开烧毁反革命罪证,情节严重,应判处有期徒刑20年,立即执行。 | 签名盖章 | 李定明 1963.3.18 |
县政法党委意见 | 该犯袁进修,系坚决反革命分子,交待一般,我们意见,应判处有期徒刑20年,立即执行。 | 签名盖章 | 高佩芝、赵子明、武学文、李春萍 1963.3.19 |
专反政法党组意见 | 同意政法党委意见,应判处有期徒刑20年,立即执行。 | 签名盖章 | 卓红钊、赵子明、高佩芝 1963.3.19 |
党委意见 | 同意判处有期徒刑20年 | 签名盖章 | 蒲芳南 陶翠勋 李仲元 1963.5.3 |
地委 | 同意判处有期徒刑20年 | 签名盖章 | 赵次庸 1963.5.15 |
| - | 签名盖章 | - |
备注 | - | - |
来源:四川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