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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金堂县人和人民公社干部严重违法乱纪的情况报告(摘要)
四川省委检查团温江地委分团
1959.05.03


(一)


人和公社是原来人和乡的四十一个农业社合并组成的。全社属于大山地区,有耕地一万九千五百零五亩,三千二百三十二户,一万四千零三人,该乡解放前交通闭塞,经济落后,土匪横行,农民度着食不饱腹、衣不蔽体的生活。解放后在党的领导下,生产发展较快,社会秩序安定,农民生活大为改观。但是从一九五七年起,这个乡的领导被几个品质恶劣的违法分子所把持,使总支领导完全离开了党的政治路线。一九五八年春天开始,这个乡便成为他们违法乱纪、欺压农民的黑暗世界。据不完全的统计,遭受他们非刑吊打的达一百五十余人,造成非正常死亡事件十余起。公社化后,公社干部中大部分有贪污拉用的行为,仅几个主要负责人,各自埋伏公款即达三万余元之多。社员沉痛的说:“土改翻了身,互助组到高级社享了福,一九五八年乡干部变了,我们硬是遭了罪了啊!”有的社员说:“我们还要第二次解放”。


(二)


人和总支被几个违法分子和党外的资产阶级分子操纵后,采取打击、报复、排斥、陷害等手段来压服其他的总支委员,总支十一个成员中,除了正副书记、社长三人已经烂透了外,还有五人跟着他们做坏事,只三个好,但不能起作用。

总支书记李义和,出身富裕农民家庭,从小没有参加过劳动,一九五一年小学毕业后参加工作,个人主义极端严重,作风非常恶劣。调任人和乡总支书记后,为了“创造奇迹”,对群众采用各种残忍手段,而对一些坏分子,特别是对资产阶级分子、贪污犯黄伯清(信用社主任)相依为命,他们与社长唐时海三人形成了一个“领导核心”,黄伯清成了这个“核心”的“参谋”。党总支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理和解决总支委员的思想问题,都要吸收黄参加。有的总支委员反对,李义和反斥责他们“眼光狭小,不会团结党外人士”。李还在全乡干部会上说:“黄伯清是上级派来的,谁不服从他,就是不服从党的领导。”五八年三月以来,在李义和的主持下人和乡通过所谓“双反”、“排类”、“评上、中、下游”等形式,发生了人命死亡的严重违法乱纪事件,他常常公开说:“对调皮捣蛋的,斗争过火点没来头!”且向干部说:“打人要会打,要打内伤,不要打外伤。”几次骇人听闻的“打人运动”都是李义和事先在总支会议上部署的。分工由李义和同黄伯清亲自掌握七耕区的“排类”斗争,不仅打了群众,团员、干部也遭毒打。李曾蓄意霸占乡政府隔壁一个寡妇许梅秀(中农)的房屋,借口动员场镇居民下村劳动,要许搬走,许不答应,李便责令乡干部朱大林先后对其全家及其女婿进行十余次“辩论”、毒打,并没收其购粮证。许的九十多岁的母亲曾两次向李义和下跪,最恶劣的是有一次赶场时当着群众向他跪下瞌头求饶,李反骂他们是“反对共产党”,“反对政府”。终将房子霸占。群众骂李是“活阎王”、“漏网地主”。

社长唐时海(总支委员),虽是雇农出身,但已变质,是一个打人不眨眼的人,他的“理论”是“强迫命令就是左派,‘辩论’不起来就是右倾。”他亲自掌握八耕区的“排类”斗争会,一个晚上就打了卅三人,被罚跪瓦片、板凳者更多。平常对上级党委发出的生产战斗号召置若罔闻,竟外出打鱼取药,经常到成都找他的爱人耍。生活上胡吃乱花,坐火车不买票,赊账不还,下村吃饭不给粮票不给钱。群众骂他是“估吃霸赊”的人。

信用社主任黄伯清,过去是五凤的大油粮商,“三反”中是一千二百万(旧币)的贪污犯。表面上伪装积极,内心仇视党和人民政府,常在乡干部中污蔑党的阶级政策,说“好多不该是地主的是地主了,不该是富农的是富农了,……”。他冒充共产党员到处招摇撞骗,并在李义和的庇护下,多次亲临各耕区主持“打人大会”。更可恶的是打击党员陷害好人。在公社催缴公粮入库存的会议上,分支书记邓相才因为粮食没晒干,未能按时入仓,遭到李义和的批判,黄伯清也在会上狐假虎威的帮腔,并暗地指使别人“揭发”邓是地主的“管家长年”,“社会关系有问题”,以陷害邓相才。去年全乡清产会上,黄借五耕区产量未报清楚,打击分支书记张金方,拿写着“张金方反党反社会主义,调皮、瞒产……。”的小黑板要张金方背着。他还经常冒充总支领导者,找分支书记、党员个别谈话,干部都称他为总支的“人事科长”。他为了骗取先进单位的“荣誉”,采用各种手段收刮款项作为信用社的存款,如全部扣留各农业社的存折,不让取款;不准社员取个人存款;以及乘着全乡乱打乱斗的时候,迫使社员认缴信用社股金等,以致多次骗得全县“先进单位”和“个人模范”的称号。

总支副书记庄德开是雇农出身,原来强迫命令作风相当严重,经过县委教育后有些改进。李、唐下放到该乡后,在职务、权力、待遇上与李、唐有矛盾,但在该乡所做的一切坏事情上,意见是一致的。他分工掌握三耕区的“排类”、“评上、中、下游”运动,先后打了群众四十六人,造成人命死亡事件五起。

总支委员蔡守良,是违法乱纪事件中的积极支持者。他主持七耕区的“打人会”,不论“下游”、“上游”、社员、干部都一起打,而且亲自动手打人。他并组织社员私分苞谷一千余斤。怂恿二流子、地主为他个人报私仇。

总支委员肖明金,在违法乱纪的事件中是积极执行者之一。他把被斗争过的人又集中到乡政府来,关起门进行毒打,其中一个社员险些被当场打死,一个女社员被打掉了裤子。在掌握“打人大会”时,辱骂打人不积极的干部是“同情坏人”,从别处另调党员、团员去打。

总支委员、副社长贺学珍(女),出身小商家庭,总支分配她管理青年农场,工作上不负责任,把农场搞垮后,团支部书记写大字报批评她,她便同李义和商量把团支书送进了劳训队。她贪污一百元以上,证据确凿,但本人拒不承认。

总支委员、三耕区分支书记谢正礼,在违法乱纪事件中该耕区最为严重,他亲自主持打人,估计本人有大贪污,目前尚未查账。

总支委员、副社长傅登和,虽无违法乱纪行为,但不坚持原则。据现有材料本人亦有严重的贪污。

总支委员只有三个好的。

总支副书记李荣福,贫农出身,工作积极,联系群众,虽没有坚决反对违法乱纪行为,但也没有参与作坏事。去年九月以后离乡参加铜矿工作,最近才返乡。

总支委员、八耕区分支书记叶长珍(女),工作艰苦,与群众关系好,被李、唐等斥为“右倾”。

总支委员张仲文,尚未发现违法乱纪行为,虽有少量挪用,但基本上还是好人。

人和公社的主要干部还有大量的挪用、贪污的行为。据最近揭发和证实的材料,仅李义和、唐时海、黄伯清、庄德开等私自埋伏公款共达三万五千四百四十三元。他们为了便于贪污拉用,故意不要财务制度,公社既没有总账又没有细账。公社的十四个干部全部都管钱,九人持有公款存折,仅付登和一人即有存折四个。大都是自取、自存、自批、自用,互不过问,互不干预。这次算账中,公社账目无法公布。

李义和等还依靠了一批坏分子欺压群众,只要社员犯了一点错误或他们不愿意之意,动辄就开会“辩论”,送进“劳训队”。而这一些阶级异己分子、坏分子也就乘机报复打击群众,如:

坏分子李方水,生产队长,投机商人出身(一九五八还在作投机生意),去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群众对他提出了一千二百多条意见,他便借口“打小偷”、“打懒王”、“打闹粮”等,对提意见的社员进行报复。由他主持或亲自动手吊打的社员就有十五人之多,其中有十二人是贫雇农。因吊打后而死亡的即有三人。去年青黄不接的时候,共青团员唐正贵因缺粮断炊,糠亦吃尽,向李请求开证明买糠,李即反诬唐闹粮,立即开会斗争进行毒打,耳被打聋。去年六月间,六十余岁的贫农唐朝福,因口粮困难,分苞谷时在地上拾了几粒被抛撒的苞谷,李即破口大骂,一脚踢在唐的小腹上,次晨即死去。与此同时他却贪污救济粮、“转转粮”三百余斤。去年搞大兵团生产时,李方水规定迟到的不准吃饭,端起饭碗亦被打掉。曾有一天饿着肚子干活的即达十余人之多。又规定妇女出工时一律不准带小孩,一见妇女带小孩即骂“把小孩给我丢在苕窖里窖起”,或者要把小孩装到口袋里挂在树上。致使许多妇女伤心流泪。在日常工作中惯用威胁手段,欺压群众,常以“不服从领导”、“破坏生产”、“不准吃饭”、“送去劳改”等来威逼和惩罚社员。社员把他叫做“李恶霸”、“李阎王”、“黑心萝卜”。李于最近畏罪自杀后,社员仍恨之入骨,纷纷在自己的门口和路边上燃点艾火名曰“送瘟神”,口念“在世是恶人,死了是恶鬼”,有的社员在他投水的池塘里撒菜子咀咒他“永不转生”。

劳训队长张学富(党员),原在国民党军队当兵,被我军俘虏,一九五二年转业回乡后,在太平乡任治安委员时,亲手打过十几人。任劳训队长期间,几乎所有劳训人员都遭毒打,打死、饿死、逼死者四人。还制造了所谓“不用人打”的几种刑具。被他亲自动手毒打的劳训人员即有十一人之多。他还在劳训队大肆贪污,他每月的公开收入即在八十元以上。

第五耕区分支副书记黄新林,解放前曾当过四年土匪,解放初期参加暴乱。清匪反霸时畏惧斗争,混入志愿军部队,并隐瞒富农成分和个人历史而混入党内。他与这个耕区的委员、坏分子吴伯全是“老庚”,当土匪时就在一起,他们对待群众的态度极为凶狠,动辄就要打、骂、斗争或送去劳训。去年九月以“毒死毛猪”为名陷害李应久(李应久过去与吴伯全的老婆有不正当关系),致李上吊而死。孕妇曹彦珍去年从淮口买回??子,被诬为偷窃,黄新林即组织了斗争大会,拳打足踢,打得该孕妇下身流血,致其上吊自杀,死后肠子都流出来了。

三耕区副生产组长张胜荣(转业军人),曾对有精神病的贫农唐明玉(女),进行了三次毒打,并用粪水淋在唐的头上,用铁丝链子将其双手锁起,关在屋内,约三十多天,不准送饭吃,只有她小孩偷着送点饭去维持生命,放出时双手已糜烂,生蛆,病情加据,最后死在玉米地里,其情凄惨。

违法乱纪分子李义和等,将这些作坏事的人统称之为“有干劲”能完成“任务”的“好干部”,而对于不作坏事的人,诬为“能力弱,没干劲”的干部,并遭致打骂、训斥。


(三)


李义和等进行一系列的违法乱纪事件,是这样发展起来的:

去年三月,全乡召开了一次对地、富、反、坏的公判大会。会上,他们对每个被判者进行反复的毒打,大部分人被打伤,个别的变成残废。他们想通过对这些犯罪分子毒打来恐吓群众,“杀鸡给猴子看”,以推动全乡的“生产高潮”。

五月,少数农民要求解决口粮供应(当时确有个别农民缺口粮吃糠),他们在全乡搞一个所谓“反浪费”、“反保守”的双反运动。把要求供应口粮的农民都当作“浪费分子”斗,把不接受他们所提出的耕作技术和生产指标的农民当作“保守分子”斗,最后发展为人人“排类”过关的运动。总支决定全体党团员、干部、群众要自己鉴定属那一类。并规定“三类”要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十,“四类”要占人口百分之一点五,所排出的“四类分子”都采取了打、骂、罚跪等手段,强迫他们“转变态度”。唐时海到八耕区去掌握斗争“四类分子”的大会时,传达了李义和的“干部不要打,社员打两下没来头!”的指示,这样,各生产队马上打开了。一、七生产队群众不忍动手相打,唐时海就让两队互调打手,进行打骂。总支委员肖明金掌握会场时,看到有些生产队打不起来,就指斥耕区干部:“同情坏人”,并调来张家云(党员)、开明奎(团员)二人打社员刘少明。劳训队队长张学富(党员)见刘少明反抗,抓起板凳把刘的脑壳打破,血流不止。七耕区农民李昌田、张德海、徐荣宗三人,看到斗争大会到处打人,说了一句“打人怕不对吧?”话没说完,他三人也被抓起来打了三顿。这次全乡各耕区的“排类”斗争大会中被打被罚的达百人之多,第二天又把头天晚上被打的“四类分子”约五十多人集中到乡上来“训练”(受重伤、挨混打的没来),使他们向总支低头认错、承认打得对以后才允许他们回家。

借五月“双反”、“排类”运动以后,为了改变所谓“落后分子的状况”,又于六、七月间先后两次集中了二百零四人(其中有地主、富农、四类分子、单干户)“训练”,也采用了打、骂、跪的方法。七月中旬总支决定在全乡搞一次“一月消灭下游社员,二十天消灭下游干部”的“评游”运动,每七天评一次。“下游”社员的比例规定要达到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评游”的办法是自报公议,先以小社评比,公布上、中、下游名单,然后送总支确定斗争对象。再根据总支布置,各耕区召开斗争大会。会上首先由主持会议的干部故意发问:“现在还没有转变的‘下游’怎么办?”下面的违法乱纪就喊叫“拉出来说!”各耕区立即打开了,名曰“打下游”。

八月上旬,以召开全乡工农誓师大会为名,对所谓“中游”社员、“下游”社员又进行了一次折磨。各耕区把上、中、下游的名单写在牌子上,“上游”用红纸,“中游”用绿纸,“下游”用白纸上面画些乌龟、小脚女人……。在赴会途中不准“下游”社员同“上游”社员混到一起走。在会场上又将上、中、下游社员分开座,并强制到会人员去看上、中、下游的榜,借此对群众施加压力。

誓师大会以后,总支又作出了:“二十天消灭下游”的计划。全乡各耕区创办了所谓“马列主义学校”,把被打、被斗的二百七十六名“下游”社员(其中社员二百五十一一人,生产组长以上的干部十七人,单干户八人;贫农一百二十人,中农一百五十三人,团员四人),集中在九个“马列主义学校”,提出“坚决批判中游,彻底反掉下游”,“中游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绊脚石”,“下游对社会主义建设的危害更大”等口号,采取批判、坦白、算细账和服劳役的办法整人。“学习”期间,妇女生病的最多,很多因修蓄水池把脚泡烂了,妇女因体力支持不下经常啼哭。总支还派治安委员背着枪看守。

在办“马列主义学校”的同时,又成立了劳训队,由坏分子张学富(党员)当队长,违法乱纪分子周天和(党员)当副队长,地主蔡厚林、刘国玉当小队长。劳训队共五十三名,除了地主和反革命分子八人,以及两名流窜犯外,其余43人皆为中、贫农成分。大多数人是所谓“四类分子”,有的因吵嘴、骂架、小偷小摸被弄进劳训队的,有向干部提过意见而绑进去的,有因他们需要采石工具,而把石匠绑进来的,更恶劣的是为了霸占别人的妻子而把男人送进去的。在劳训队中除了三个小队长和两个会计未被吊打外,其余四十八人皆未幸免。其中被残刑逼死者四人。他们除吊打外,还造了两种名曰“不用人打”的刑具整人。一种是将受刑的人,双手或单手托起一大鹅卵石,手臂直伸,名曰“举重”,一种是将一条板凳四脚朝天,受刑者双手双足放在四条腿上,手脚直伸,腰背挺起,名曰“地崩子”,此外,他们还以饿饭来整人,吃饭时由地主小队长掌握饭瓢,有人为此而三、四天吃不着饭,在繁重的劳役中死去。


经过以上几次严重违法乱纪事件,全乡被吊被打的有一百五十五人。其中,有农民一百二十五人,富农七人,地主十七人,现管分子六人。生产组长以上干部四人,党员一人,团员二人。受害者的伤情为:打得浑身发紫,呈血丝、血块的五人;打断筋骨手杆的三人;头被打破,脚被打烂,打出血的七人;臂膀打烂的四人;眼被打瞎的二人;耳被打聋的一人;既被打又被拨粪水喂狗尿的三人。打后发生非正常死亡的共十五人。其中自杀的五人,被打后受伤致死的五人,因神经病受干部折磨而死的一人,因怕干部打骂将儿子勒死的一人。尚未查清情况的三人。在死亡的十五人中有贫农十人,下中农二人。此外,还有刎颈自杀未遂一人,因怕挨打而外逃在外的十四人以上。

这些违法乱纪事件发生后,挫伤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引起了一部分社和干部对党的政策的怀疑,使党的政治威信遭到严重损害。如贫农杨忠治说:“共产党说不打人,不骂人,现在是不是变了?”有的社员说:“共产党的政策不要去惹,少说话好一些!”群众有五怕:即“怕开会”、“怕辩论”、“所排队”、“怕劳役”、“怕挨打”。生产队长蔡学培说:“我已四十多岁了,评下游,排四类分子都不怕,就怕挨打。”


(四)


人和公社的违法乱纪事件之所以发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区委书记王明堂应负严重责任。他明知这些事件的全部过程,不但不严加制止,反而还采取支持、鼓励的态度。如该乡召开公判大会,他曾亲临参加,会上打人他不制止,甚而还同李义和一道检查“斗争”的火力够不够猛不猛,在会上并亲自指着被斗的人说:“你不说,又打起来了”,公开赞助了打风的滋长,以后,“双反”、“评游”、“马列主义学校”等计划,李义和都会在区委会上汇报过,而王明堂在区委会上竟公然说:“闹粮的和中、下游都是社会渣滓”,并对李义和的作法大加赞扬,还要太平乡对人和公社的“双反”“经验”积极推广。人和公社总支任用坏人,区委副书记唐正年曾向王明堂反映过,王置之不理,还准备把打人成性的坏分子张学富提拔作为太平乡的总支书记。王明堂对这些严重的违法乱纪的情况,不仅不向县委报告,反而蒙蔽县委说人和公社的工作是全区做得最好的。更严重的是当县委发现人和的事件后,责令区委对人和事件进行检查,检查后,也没有向县委报告。今年春天,县监委讨论人和公社的人命事件时,王明堂还说:被整死的人都是“旧社会的残渣”。

人和公社的违法乱纪事件,个别县委委员也曾去该乡检查过。但缺乏应有的政治敏感,没有察觉该公社问题的严重性,因而没有及时纠正,亦未向县委反映。这亦是这一事件没有得到及时纠正的原因之一。


来源:四川省委检查团温江地委分团,一九五九年五月三日


来源:四川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