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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委钢铁指挥部关于储备生铁和处理今年积存次铁的意义的报告
1959.05.28
(上缺)指示,我们于五月二十二日召开了各专、州冶金局长座谈会,省计委、冶金局、财政厅的同志也参加了会议。会议共开了三天。到会同志一致认为及时合理地解决生铁储备和处理今年积存的次铁,对今后的钢铁生产将起一定的促进作用。现把会议中分析的今年生产的土铁积存情况和研究的处理意见报告于后。
一
今年的生铁生产在去年大跃进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土炉通过五定二化和加强管理,进一步发动群众,产量质量都有很大提高,成本也有所降低。当前的问题,一是产铁单位土铁的积存现象很严重,并有的有亏损情况,一是用铁单位由于缺乏合理的储备,炼钢和铸造生产经常用受到影响。今年元月一日至四月底,全省生产生铁七万零八百五十一吨,元月至四月底共上调贵阳和省外的生铁有四万八千六百八十一吨,上调数中有去年积存下来的一千零六十五吨,因此上调今年生产的生铁只有三万八千零三十吨。所以,到四月底为止,全省积存今年生产的土铁共有三万二千七百八十一吨,其中约有半数合符新的质量标准,有半数是等外铁(不包括烧结铁)。
土铁积存的原因,一部分是距离公路较近(五至二十华里)而没有集运的好铁,其中有一些是已经停止生产的土高炉,人员调散了,但还积存一些生铁没有上调;一部分虽系好铁,但运输困难或运不出来(三十至六十华里以上),另有一部分是生铁的质量不好,不能上调。由于所产生铁不能及时出售,不少铁厂缺乏生产周转资金,有的因为产量低质量差,而造成地亏损。不好出铁、运输条件差的土炉下马之后,原产的生铁大部份没有处理,亏损问题还没有解决。如果及时处理这一部分土铁,把它很快地运用起来,并使生铁生产单位得到合理贷款,获得生产周转资金,解决财务上的遗留问题,不论对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对现有铁厂的巩固,群众办钢铁积极性的进一步发挥都有相当大的作用。
二
今年积存土铁处理的原则,本着省委所提出的有利于生产和鼓励变坏铁为有用产品的精神,分作两类处理:一类是合符质量标准,又可以集中到公路沿线的好铁,希望省冶金局予以收购,作为储备,一类是坏铁,由地、州自治分散处理,组织??加工,有亏损由省适当补贴亏损。具体处理意见是:
(输入者注:原件此页下部十多行右边模糊难辨,以“?”代表。)
(1)凡能集动到公路集运点的合格好铁(估计有一万二千吨左右)??,集动到公路集运点,由省冶金局按质论价进行收购作为储备。运输由省财政厅拨款??百万元和为冶金局生铁储备资金,经常储备五十到一百吨好铁,????验收工作,拟请各地、州委具体负责,并组织????冶金局同时组织力量协且生铁较多的地区进行验收????铁经委托县委保管,由县委出据存单,省冶金局???应在不误农时的前提下组织力量分批进行。下马的土高炉上,可留下一部分工人,把好铁集运出来。
(2)路程过远、交通不便,不能集运的好铁,原则上由各专、州自行处理,尽力组织现场加工。
(3)不合符省委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次铁(估计全省有一百六千三百九十吨左若,不包括烧结铁),应由各专、州分散处理。处理的办法有四:(1)就地加工农具、工具和日用品之类,结合商业部门推销;(2)用木炭回炉或碱性化铁炉回炉,变成好铁后,由国家收购;(3)就地铸土铁轨、铁管等;(4)当地企业所需生铁,尽量拨用这部分铁,为鼓励加工单位(冶金业、机械业、手工业、商业等)把坏铁变为好产品,并且不致使生铁加工单位因使用次铁造成亏损,应当按照次铁的质量,照顾实际成本的原则下规定铁的价格。在统一价格下面,若加工单位加工次数有损失时,每吨铁根据实际情况可补贴五十元至八十元,若无亏损则不补贴。坏铁价格和具体补贴办法,由各地、州委自行规定。但收购价格最高不得超过二百元一吨,为了照顾公社生产情况,最低也不宜低于每吨一百三十元。烧结铁或含铁过低(如百分之八十以下),不应该作为处理范围。
根据上述原则,估计约从省财政开支一百三十万元作为补贴费用,此项补贴按各地州生铁多少,质量好坏分给各地州具体掌握,包干负责(分配数字附后)。今后再不支出生铁补贴费用。
上述储备资金与补贴费用已与财政厅负责同志进行了研究,如省委认为可行,即可拨付。
三
处理今年积存的土铁是一项很重要、很复杂的工作,各级党委必须予以重视和加强领导。关于加工坏铁,建议由各专州的冶金、机械、商业、手工业等部门共同组成专门机构,负责市场调查、组织加工和产品推销工作,并作出处理的计划和措施,防止盲目加工造成新的积压。加工中应注意农具的加工,保证农业所需的工具和产品。
储备生铁的业务工作由省冶金局和各专、州、县冶金局具体负责,储备生铁的业务手续由省冶金局拟定办法下达各地执行。
这项工作要求八月底以前基本结束,并由各地、州向省委定出报告。
以上报告如可行,请批转各地、州委及省级各有关厅、局执行。
来源:贵州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