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通渭县委关于姚千祥等十五人定为反革命分子的批复1959.01.09;总号(59)
主送:中共定西地委5人小组
(共印3份)
本件1页 1959年1月19日印发
县委会议研究同意县委5人小组关于:
姚千祥、魏生元、梁效武、袁文礼、陈有仓、袁老禄、魏映川、陈耕、王海荣、李海俊,王廷彦、刘继先、冉春辉、南洵、李忠孝等15人列为反革命分子及处理的意见,现将定案材料随报来请备查。
来源:中共通渭县委秘书室,全宗号:1,档案室案卷号: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