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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地区江安县群众瞒产私分办法
1960.11.00


根据会议暴露的问题和调查汇报的材料来看,瞒产、私分、盗窃的方法和手段也是很多的,主要有下列几种:

(1)一方面缩小播种面积,另一方面叫喊旱情重,产量低;

(2)入仓不记帐或者过秤打折扣,以多报少。据工作组在铁清公社两个管理区清仓过秤的结果,仓库内实际数比报的数字多47,361斤,占报的数字126,484斤的38%,最高的达38.5%;最低的0.6%。

(3)在收打时,有乙(意)的不打干净隐藏起来;

(4)设有黑仓黑库;

(5)口粮多吃少报。例如铁清公社铁清管理区集体大队,从5月1日开始,大队过秤实拨小麦41,992斤,结果向管理区报吃去39,259斤,其中多吃1,672斤,食堂盗窃1,061斤;

(6)干部、社员集体私分。例如:在城郊公社和平管理区支部书记邓子云共私分了小麦6,120斤,除1,500斤由伙食团集体吃了未报产量外,其余分配到户,他本人分得120斤;古兴公社安乐管区荣陆中队,全队430人,共集体私分10次,私分粮食达2万斤,除少数老实社员未分到外,参加私分的平均每人分得50多斤;

(7)据会议揭发,城郊公社和平管区有几不报:未打的不报,未收的不报,未干的不报,还没有集中的不报,有洗头灰渣的不报;

(8)扣社员的口粮,进行私分。例如:铁清公社铁清管理区集体大队四中队大田边食堂队长谭绍云、保管李树云等4人,每天少给社员2两口粮吃,贪污448.5斤私分了。[下缺]


来源:四川省办公厅“省委农业生产、粮食检查宜宾、泸州检查组的工作报告(1960年4月18日-11月2日)”


来源:四川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