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全文:

丁乃光中共中央办公厅的信及附件:“淅川县人民向中央写信遭反、坏分子打击报复的4个例子”
1961.01.27


【“大跃进”以后,635万人口的河南南阳专区非正常死亡和外逃人数多达100.9万(根据南阳地区志221页等各种地方文献资对测算出来的)。仅1960年全区就锐减69.8万人,为上年底总人口数638.7万人的10.92%。正由于此,1960年11月“民主革命补课运动”时,南阳是仅次于信阳的“重灾”地区,除由河南省委书记处书记杨蔚屏坐镇南阳指挥抓运动外,国务院也下派到南阳43个得力干部,协助河南主抓南阳的“整风整社”。丁乃光和周总理的秘书何谦及一位叫霍幼方的人是国务院下派工作组的负责人,第一负责人丁乃光还兼任了南阳地委书记,名列第一书记林晓之后,实为中央的“钦差大臣”。】


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秘书厅:


我随国务院机关下放干部到淅川县已经十多天了。这个县是封建势力复辟的三类县,据说被称之为南阳专区的“光山县”。

工作中发现了原县委第一书记梁宏江打击报复,封锁消息的一些问题,我顺便查了几封中央有关部门转到县里责成查处的几封人民来信。因我没有到县人委去查,对国务院秘书厅转来查处的信件还不了解。

看了这几封信后,我感到1957年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秘书厅召开的人民来信来访工作会议上,以及随后国务院关于加强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指示中,所提出的对省以下人民来信来访“多办少转”的原则,仍然是需要坚持贯彻执行的。中央监委关于“不要把群众控告信转给被控告人手里”的规定,对我们办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的人来说,仍然是必须严肃执行的。中央秘书室豫甲(59)字第2031号转给淅川的匿名信,是一封极为重要的来信。不知怎么搞的,这封信竟落到被控告的人手里,这几件案子,如果我们在检查总结来信来访工作时,结合研究一下,找出经验教训,我想这对改进今后的工作,是会有教益的。

即致

敬礼

 丁乃光
1961年1月27日于南阳

附:


淅川县人民向中央写信遭受反、坏分子打击报复的4个例子:


第一封来信是,1959年9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室豫甲(59)字第2031号,转淅川县匿名信件。


主要反映:1、本县人民为生活所迫到处外逃,思想混乱,人心不定;本县公安部门干部手持手枪,威胁人民。2、社员饿死很多,清泉村一带在13天之中就死亡30多人,有一个小孩饿死了,被别人拾去蒸熟卖。3、本县有坏分子集团,破坏全县的生产生活。

此件淅川县收到以后,原县委第一书记梁宏江指令县公安局副局长姚忠清去了解调查写匿名信的人。姚立即安排了3个公安人员下去调查,经过查对笔迹,认定是滔河公社朱家山村一个叫朱定远(男,37岁,中农)的人写的,便定性为:“写反动匿名信”。他们假造朱的历史:说朱1946年至1947年当伪保长2年(实际是朱的祖父当过国民党时期的保长)。还说朱:“向中央写反动匿名信,诬蔑淅川县生活不好饿死了人,骂县委是坏分子集团”。当时朱定远在青海,梁宏江令县公安局把朱从青海逮回来,两次向地委请示,要判朱的刑,地委没有批准。后梁宏江、姚忠清私自把朱定远判管制劳动3年。

此案一直拖到这次民主革命补课运动中,1960年12月15日淅川县人民法院经过审查,撤销原判,宣布朱定远无罪,予以平反。

附注:朱定远为复员军人,因为淅川县党、政领导被反动分子篡夺,封建势力复辟,实行残酷的阶级报复和破坏,他在本县本乡生活不下去了,才被迫外流到青海。去青海途中,朱定远向党中央写了这封匿名信,揭发坏分子,揭露真相。从现在淅川县民主革命补课中所揭露的问题看来,朱定远所反映的问题完全真实,当时就看出了县里有坏分子集团、公安局向人民专政这个本质的问题。可惜这封信我们仅当一般信件看待,又转到坏分子手中。结果朱定远本人遭到报复,更重要的是淅川县的问题也未能及时发觉。此后一年之中,全县在反坏分子继续统治下,又死去了三、四万人民,这个教训,值得记取!


 丁乃光
1961年元月23日

第2封信是,1960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室(60)字第592号,转给淅川县委的一件人民来信。


主要反映:1、原来县委书记段秀廷在这里时人们生活还好,现在的梁宏江书记来了以后,群众生活一天比一天地下降,甚至两个多月人们都吃不到五谷,至今饿死的人很多。2、双河镇饿死些人就无人埋,社员温自强5个孩子全部饿死。3、淅川县的人死有一半,外逃的人有三分之一,若不早些挽救,后果不可设想。

此件转来后,县长李磊石说:“得下去调查,这里头有敌人破坏”。当时组织县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干部王成业等4人,到双河镇调查。调查结果,这个大队3000多人死了430人,占总人数的14%。向李磊石汇报后,李大发脾气说:“这不是真实的,死人数字过大,再去调查!”这一次,当时正在淅川工作的地监委宋科长(宋希琨)、县委来信来访办公室干部王成业、县监委干部彭星三等4人组成调查组,前往双河镇进行了前后8天的调查。经过详细调查发现:该大队1959年冬到1060年春共死亡486人(实际是487人),占原有人数的12.6%,患浮肿病412人,其中严重的215人,死亡177人。粮食供应情况是,1959年11月每人每天吃一斤红薯(折合16两秤为4两粮食);12月前半月每人每天吃半斤红薯,往下去便没有粮食,中间每人曾发1斤粮让吃6天,到元月下旬才开始吃返销粮。复查结果向县委作了汇报,县长李磊石、组织部副部长黄福田俩人商量后说:“死人没那么多!”并怒气冲冲地质问说:“你们是咋调查的?为啥给人家弄些假材料?把未死的也统计在死人数中(实际上没有),1岁以下的小孩谁叫你们统计的?重新调查!”。(宋希琨等第二次调查时,县里还派常委宣传部长杨芳馨等人参加。又经过半个月的调查,因时间改为从1959年12月份算起,比上次少1个月、4个月时间死亡427人,笔者依据南阳地委(60)479号红头文件注)。二次调查后黄福田说:“一、浮肿病根本没那个病,不能说是浮肿病死的;二是要站在党的立场上看问题,要认识到这是阶级斗争,不能仅说是生活问题。三是1岁以下的小孩死不能按人统计。”最后说这材料县委研究后再决定是否上报。把直接和生活有关的浮肿病问题都划没了,4月份调查结束后一直拖到9月份才上报。事后对调查者进行打击报复,将彭星三调出县监委会,下放到农村不叫回机关工作;将王成业抽调下乡,不让其做来信来访工作。


第3封信是1960年4月9日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60)诉字第651号,王定川反映河南淅川县大湾村群众缺粮情况的来信。


信中说:“我在河北省曲周县监委会工作,家里的父亲来信说,淅川县大湾人民生活苦,因缺粮造成人口死亡,问题严重,他们同住的一个院里的3户人家,就死5人。”

此件转到淅川后,县委即派监委秘书王喜才,城关公安员王信去到大湾村,了解王定川父亲有啥问题,为啥向上反映情况?王信先找到王定川的父亲王新昌,追问他去信的目的动机,并叫王新昌写出书面检查,纠正原来的说法。大队支书胡保仓在包产队社员代表大会上批判王新昌说:“王新昌的儿子是干部,女婿是军官,他二儿子在上学,他还说破坏话,还告党支部!”把王戴上历史不清的帽子,不准王参加社里的会议,还不准他二儿子上学。

实际王定川反映的问题最属实。该队1959年11月到1960年2月上半月,每人只吃1斤到1.5斤红薯,干部多吃多占严重,社员吃到的很少。因此造成全队死亡155人。占总人口1851的8.3%,严重的第二包产队死亡的人数占总人口的25%。


第4封信是1960年5月中央监委批转的长春市监委干部靳平宇给中央监委的信,让淅川县调查处理。


主要反映:老家淅川县上集公社水田大队靳家沟包产队群众生活问题很大,全村原250多人,现仅剩180多人,除外逃20多人外,其余的人都死了。全村过去180多个劳动力,现只有三四十人只能做些不重的活了。

此信转到淅川后,县委第一书记梁宏江即指示叫面向上级写假报告,谎称:“该村原来230人,去冬今春(即1959冬,1960年春)只死14人。大多数是常年有病体弱死的,外流的只有5人,且属于干部家属和不安心农业生产而外出的。另一方面派人了解向靳平雨反映情况的人,在知道是其弟靳平清去信说的情况后,即捏造假材料,把靳平清砍小树20棵,说成是砍树320棵,还将村人丢的30斤红薯说成是靳平清偷红薯450斤、青菜500斤,将其交群众大会斗争。斗争中,追逼他说出给其哥写信的动机,并叫承认自己是睁着两个大眼说鬼话,斗争后交群众对其管制。

实际是:靳沟村250人,死亡31人,占总人口的12%,外流8人,主要原因是:①、干部作风粗暴,捆、绑、吊、打社员。②、群众生活不好。1959年11月每人每月只吃粮3.12斤,红薯60斤。12月份,每人发红薯24斤。1960年元月,每人每天定量6两(16两秤),实际上根本没粮。


来源:《炎黄春秋》2010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