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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部关于当前退赔工作情况和意见的简报
1961.10.27
自从七月省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以后,各地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坚决纠正平调错误、彻底退赔的指示精神,结合秋收秋种和粮食工作,继续进行退赔。据各地在十月十九、二十日的汇报,应退赔的总额,仍为13亿元左右,已退赔6亿元,占应退赔总额的46%,应退赔的13亿元中,属于国家各系统各部门平调的约为7亿元左右,已退赔2.7亿元,占国家平调总额的38%;属于公社各级平调的约为6亿元左右,已退赔3.3亿元,占公社各级平调总额的50%以上。从七月三级干部会议到现在,全省共约退赔了0.7亿元,占应退赔总额13亿元的6%。
在这段时间,多数地区认真贯彻执行了以实物为主的退赔方针,首先把群众迫切需要的房屋、家具以及其它工具退赔出去。据12个专、市、州(缺绵阳、温江、南充、涪陵、阿坝、凉山)汇报,应退赔房屋393万间,已退赔183万间,占46.6%。达县、江津、成都等地区,房屋退赔作好较好,已退赔了60%以上。又据10个专、市、州的统计,清理现存实物原物和生产的新物资,真正退到公社被平调的单位和社员手中去的,生活资料1052万件,平均每户1件,生产资料770万件,平均每户0.7件,把占用的房屋和现存的实物原物退赔给群众,解决了不少社员的迫切需要,反映很好。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退赔以实物为主的方针,各地除了积极清仓,退赔原物实物外,大抓了退赔物资的生产。12个专、市(缺绵阳、江津、自贡)的统计,下半年计划生产各种退赔物资共8,648万件,折款4,650万元。到9月底止,已生产出4,074万件,折款2,200万元,完成了47%,其中生产资料1,686万件,生活资料2,388万件。这些物资,虽然由于资金困难,极大部分拿去供应了市场,但对保证农民需要,则起到较大的作用。
这段时间的退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部分地区和不少部门,对退赔工作未引起应有的重视。如说:“国家计划都完不成,那还有力量来搞退赔!”或者说:“三、五年退清,时间还早!”有些单位确是存在着困难,但不少单位采取消极态度,可以用作退赔的原物实物,退赔得很少,或者片面强调困难,依赖国家拿钱、拿原料,因而退赔进度比较缓慢。乐山新业锅厂帮助凤来煤矿生产的退赔物资,主动叫凤来煤矿派人去拿,这个煤矿却借口“生产紧,没得时间!”理都不理。(二)占用社员的房屋、家具等东西,退赔得差。据三个专区的材料和几个典型社的调查,可以抵退赔的公房和占用社员的房屋,略加培补修整就可以退给社员,这部分房屋,一般占应退赔房屋的60%左右,需要新建的一般占40%左右。但部分地区对可以退赔的现有房屋,大部分还未退给社员。内江、西昌专区已退的房屋,只占应退赔数的25%左右。乐山地区除把公共食堂占用的房屋退给社员外,公社和大队的办公室、仓库、学校、托儿所等占用的社员房屋,退得很差。(三)在退赔物资的生产中,普遍缺乏资金。退赔物资生产出来后,要靠有退赔任务的单位拿钱去买,而不少退赔单位没有这项经费。据在乐山专区了解,约有40%左右的厂矿亏本,他们既没有力量去生产退赔物资,也没有力量向别的生产单位购买退赔物资。为了不影响生产部门继续完成国家计划,不影响市场需要,各地都把生产出来的退赔物资,极大部分供应了市场。如内江、万县、乐山等地区,三季度生产的退赔物资,80-90%都供应了市场。生产退赔物资中,除开资金问题外,产品的价格高、质量低,也是代有普遍性的问题。
根据上述情况和省委对当前退赔工作的指示精神,要求各级党委继续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的有关退赔的指示,继续纠正平调错误,彻底退赔。当前主要应当抓紧房屋和原物的退赔,并且要尽可能的抓紧清理一批可以抵作退赔的物资,进行抵赔。各级各部门都应当依靠自己的力量,立即作好退赔工作,不能依靠国家财政拨款,也不能动用企业利润和流动资金。根据这个精神,作好以下工作:
第一,国家和公共三级占用社员的房屋、家具以及其它实物,国家占用公社三级或公社、生产大队占用生产大队、生产队的各种实物,凡是有原物的迅速把原物退赔下去,无原物的就把本单位不需要的、多余的而集体、社员需要的各种实物,迅速清理出来,退赔下去。着重把现有的实物、原物退赔出去,不仅可以解决公社和社员的迫切需要[下缺]
来源:四川省农村工作部、中央农工部、省委、省委农工部、工作组、各地委等关于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六十条”中若干问题的通知、报告(1961)”
来源:四川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