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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麻城县委“关于阶级异己分子朱长楷的反党的错路结论”
1959.10.28
朱长楷,男,现年36岁,麻城县白果人民公社麻西河管理区人。家庭富裕中农成分,个人学生出生。1949年12月由麻城青训班入伍,1954年由王学良、胡发仁介绍入党。先后担任土改队员,民政助理员、副区长、指导组副组长等职,现任铁门人民公社副社长、党委委员。兼任陶园管理区总支书记。
朱长楷在读初中二年级时(1944年)加入伪三青团,后又参加伪麻城县青年学生读书会。1948年在高中时,参加过麻城同学、同乡会,同时组织过兄弟会。伯父朱乐山系伪乡民代表,匪分队长。父亲恶巴,压迫农民。妻弟是小保队匪兵。
反党的主要错误事实
1、反对大跃进。正当全国人民组织1959年的工农业更大跃进的时候,国内外反动派造谣污蔑我国大跃进。朱竟然挺身而出,忠实地为反动派充当代言人,反对大跃进,说:“粮食没有大跃进,只工分跃进了,开夜工跃进了,饿肚子跃进了”,“跃进是上面说的,下面实际没有跃进。是纸上空谈跃进。再跃进几年,要跃死人”,“上级说跃进了,是把产量提高一些,完成征购任务后,把空头留给社员做口粮,群众没有吃的,县委未必不知道!拉蛮要产量,总把建设社会主义措施当成完成任务的手段”。朱公开在群众中讲:“大跃进就是磨死人”。市场紧张一点,很不满意说:“过去的猪粮,今天喂自己的父母亲”。这些言论大大打击了群众的干劲,泄了社员的气,造成工作长期被动,长期限于三类状态。
朱对大办钢铁也是极力反对的。找各种借口,从行动上、言论上百般反对大炼钢铁,说:“农民不会炼铁,浪费了人力物力,妨碍了冬播。大办钢铁是劳民伤财”。自己以少报多,污蔑高产卫星是假的,说:“我特别不相信黄继光炉子(县委第一书记的实验炉),我有一次将2吨报20吨”。办钢铁中,假借县委名义,无中生有的说:“停止一切活动,全部上山”。结果几千人在路上来去窝工多。这样对大办钢铁和冬播起了很大的破坏作用。
2、责难人民公社没有优越性,说:“人民公社没有优越性,和高级社差不多,只多提有一个上交公社的提成比例。人民公社按等级发工资,最糟了,是乱打平分”。主张按“三包”发工资。对于公社化后出来的新鲜事物,不仅不加培养,发扬光大,而是谩骂、打击。说食堂是“象花子下营一样,细伢骂,女的叫”“办食堂只有粮食紧张时可以办,好节约粮食”“农活一般季节不需要食堂,他自己有东西,自己煮、自己吃还好一些”。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他根本不到食堂吃饭,他工作地区的食堂全部垮光了。
丑化社会主义制度,捏故成词降低社会主义标准。他公开在群众会上宣布说“社会主义,每人只要有一床被子、几件衣服、一双碗筷,走到哪里吃到哪里”(讨米之意思)。
3、反对总路线。总路线是各项工作的灯塔,全党全民都在积极执行多快好省的方针,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朱一马当先反对总路线。他说:“总路线不起作用,干劲鼓不起来。社员、干部日以继夜的劳动工作,还未鼓起干劲,劲要鼓到怎样才算上游,什么地方多,到什么程度。58年我在凉亭检查,有两个社员不如57年的收入,用多快好省起什么作用,多快好省是牛军冒出马军来。上级拉蛮,不从实际出发”。他在群众中公开说“县委布置工作总是在我头上止步,我不向下布置”。因此,他在陶园工作,处处用少慢差的方针去工作。他说:“我在陶园搞棉花,搞撒播,群众没有吃饱,搞得这样还是算好的”。
4、反对党集体领导,一向不执行党的政策、决议。特别是在铁门公社表现更为突出、更为严重。他说:“黄祖光能写会算,工作不深入,陈子玉(常委第一书记)工作艰苦,能联系群众,文化水平低,不能百分之百的领导好”。党委决议他是采用两面手法的,一是自己说的:“合口味就执行,不合口味就不执行”。一是他经常性地的表现“明服从,暗反对”的办法。县委的累次决议,他没有向下贯彻。党委对他工作地区的每项要求不仅没有完成,而且蓄意破坏。在小麦征购时,他叫办空头粮食手续,影响全公社不能按决议完成任务。生猪任务不完成,不经党委批示,私自杀猪24头。党委决议2×5寸、3×5寸,朱在执行中,大张旗鼓的搞稀植,插4×6寸。不论是哪项决议、措施,朱都不是心欢愉快圆满完成,而是故意拖拉应付了事。
5、处处流言蜚语,事事违法乱纪。他说:“革命革得妻离子散”,大跃进“磨死人”,“万人大会是拉蛮大会”,“陶园总支是右派分子,反革命分子,要解散他,要枪毙几个才好”,“阎河一面搞死人,一面还要粮食入库”。公开在群众会上煽动“拿扁担去打粮食干部”。在工作中,对待群众不是打,就是骂。不是罚跪,就是斗争。在陶园一次斗争会上,使一个人服毒自杀。宠爱右派分子李裕昌年轻有为,就是好积极分子。同时以总支书记职权,套取国家麦麸60斤、红糖、牛肉、枣子、猪肉等十多斤,派通讯员送到家里。贪污党费,挪用生产队公款,买手表、送钱回家。强赊供销社面盆、衣服,长期不给付款,造成影响极坏。
分析结论及处理意见:
朱长楷系富农家庭出身,运用请客送礼,拉拢许连文改为富裕中农,参加革命是为了逃免斗争。求得一官半职,大肆压迫人民。在党的十年教育下,朱的思想没有彻底改造,处处认为党对不起他。事事违法乱纪,蓄意破坏党的政策,把国民党作风带进党内来,开口骂、举手打。从58年起,更为猖狂。与国内外敌人呼呼相应,反对大跃进,反对人民公社,破坏党的总路线,挑拨离间,破坏集体领导。流言蜚语,恶毒向党进攻。利用职权,贪污挪用,偷窃物资。据此,朱长楷确系一个反党的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又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阶级异己分子。为了纯洁党的组织,教育朱本人,经县委59年10月26日讨论研究决定,给予朱长楷开除党籍,撤销一切职务,降为25级使用。
附:
本人对结论的意见
县委:
这次反右倾、鼓干劲的社会主义学习,对我的错误所作的处分是开除党籍、撤销一切职务、降为25级使用。这个处分我认为是恰当的、正确的,而是对我很宽大的,对这个处分我没有什么意见。
(1)关于我的家庭成分说我是拉拢陆连士,把我家中富农成分改为中农,这本是我在挖根子时承认的,但当时小组会上如不承认,我又恐怕说我接受意见不虚心。陈子玉书记说对过我家的门要划地主,这一个材料请调查一下陆连士(他在黄梅农场工作,或者把我家的土改册子查对一下),如果是要以土改划富农复查改中农,这来结论我是一个阶级异己分子,我认为是有点不太恰当。如果以我的工作作风来划,那还是对我宽大的。
(2)关于在陶园一次斗争会上,使一个人李进成服毒自杀。这个事情不是斗争会,而是万人大会后县教会,以管理区为单位开群众大会、贯彻万人大会的精神,宋埠法庭结合扑土匪、赌博犯夏青成大会。这个会上批评过李进成把粮食私卖到新州(李没有到会),第二天才服毒的。这有法庭袁聋子、监察员饶正明在当前,认为与我有关系,但关系不大。借钱买手表是李培远、夏贵生、陶德成私人的,不是公款。
其他材料都无讹。
我虚心接受处分,决心改正错误,在今后的工作中和群众运动中来改造自己,搞好工作来报答上级党对我的教育和培养。
有一个要求,因为受理处分,开除了党籍,在工作中恐怕农村有些干部的看法不同,工作中或多或少的有些困难,请领导上如果是安排我的工作时考虑到这一方面些来安排我的一个适当的工作,以便利我的改造。
来源:湖北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