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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居正临死前的复查记录
1964.01.09
1964年1月9日上午10时,省高院审判员王殿理,省检察院检查员岳鸿杰提审周居正,对其进行复查。下面摘录《复查记录》内容:
……
?你对法院判决(指最高院维持原判的判决——作者注)后还有何意见?
:就是我陈述报告的那些意见,就是我的实际思想。
?犯罪事实上?
:……我现在还有对事实思想上有新的贡献:1、对毛泽东的战略上重视敌人,战术上藐视敌人;2、敌人一定要灭亡;3、决定战争是人。此外,我对世界文还有贡献。
……
?:你这个问题就这样了。你对犯罪事实还有何意见?
:犯罪事实就是我原来交待的东西,是事实我就承认。不是事实就不同意。
?那些不是事实?
:我不是“一贯反革命”。我犯罪主要三年认识错误。还有关于后果,我已叫成员目前不搞军事、经济破坏,因为,我认为目前应积蓄力量,等待时机。2、如果我将来还能工作,有些问题还能够解决,想以此来作个收场。即骑墙思想。
?你发展这样多成员,进行了这些活动,还不算后果?
:这是后果……与拿起枪杆子来干有区别。
?你实际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了。你已发展这样多成员,使之反对共产党,要推翻共产党,这难道还不是后果?
:我只是说未造成严重后果。
?你实际上已经造成严重后果了。你使这样多人起来反对共产党,要推翻共产党,这还不算严重后果?难道要杀了人才算?
:还有我手上未沾有人民的血,不是“一贯”的。
?在你看来不算,在我们看来完全是一贯的。解放前反革命,解放后攻击党,划为右派,又进行活动,这还不是一贯是什么呢?你完全不是偶尔犯罪。
审:你这不是受蒙蔽,你有你的目的。
:如果说目的,也不是个人目的。
……
?其他都是事实?
:都是事实。
……
?你还有什么?
:我交待的就是这些。
?对犯罪事实就是这些?
:就是这些,都是事实。
?还有什么可以提出……
:就是陈述报告中所提到的那些。
?你就只有你说的“三个问题”?
:还有“不是死心踏地”。因为在关押后有悔改。原来我确实是“死心踏地”的。
?就是这些?
:就是这些。
1964年1月15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永川新胜劳改茶场召开公判大会,枪杀周居正。
来源:四川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