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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昭的罪犯结案登记表
1964.01.27



审判机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填写日期:1964年元月27日


姓名:魏昭

性别:男

年龄:36

民族:汉

出身:地主

成分:学生

文化程度:高中

籍贯:湖北省均县

捕前住址:四川省新胜县

捕前职业、政治面目:劳教就业人员

逮捕机关:四川省公安厅

案件类别:反革命集团

刑期:死缓


简历:


解放前读书,48年隐瞒历史混入我军,随军入川,又混入我党,曾任重庆市区人委付科长,55年肃反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57年整风中,猖狂向党进攻,被划为右派分子,开除党籍,送劳动教养。


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


46年曾参加三青团反动组织。


犯罪事实(时间、地点、手段、动机、结果等)


送劳教后,不思悔改,6■年2月,与周居正勾结,积极组织反革命集团,被委任为“中央委员”、“书记处书记”,■直属“永胜茶场盟委负责人。多次密谋策划,主张参照现代修正主义者的反动理论,制定了该集团的反革命纲领,积极策谋将“中华工农民主联盟”改为“中国马克思列宁主义者联盟”,自称为“真正的马列主义者”提出“高举马列主义旗帜和中国革命的三面大旗,在中国实现民主社会主义而奋斗”的反革命总路线。又共谋建立“盟委地下贸易委员会”。亲自发展成员2人,并指使成员到外地发展组织,造谣诬蔑,等等,妄图伺机暴动,推翻我人民民主政权。


证据(人证、物证)


有反革命纲领、路线及同案人犯周居正、罗铁夫、廖廉康等人证明。


来源:四川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