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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南工委对甘南社会主义改造中上层人士的反映和意见的报告(节录)
1956.03.16


关于牧区社会主义改造中的方针政策问题,依据省委牧区会议精神,以工委初步意见出名,在自治州人民委员会(扩大)会议上做了报告,并进行了讨论,会上黄正清、杨复兴亦发了言。会后3月7日召集拉卜楞79个高级喇嘛做了报告,并组织他们进行了讨论,又与拉寺大吉哇、贡唐仓、襄佐金巴、议仓堪布进行了个别协商。现将他们的反映与提出的问题报告于后:

第一,协商讨论中绝大多数人士对未经土改的地区再不进行土地改革、宗教信仰自由、牧区与半农半牧区不分不斗不划阶级,继续贯彻牧工、牧主两利,保护与发展包括牧主经济在内的牧业经济政策,以及在合作化过程中对土地、牲畜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拥护的,但由于他们代表的方面和生产资料占有情况的不同,觉悟有高有低,反映也很不一致,尤其是寺院方面提出了不少的具体问题:

卓尼的杨复兴、杨生华、赵国璋等对未经土改的农业区再不进行土地改革,经过合作化的道路走向社会主义的决定最感兴趣,他们称赞此决定是“党和马克思列宁主义与党的民族政策的光明、伟大”。

夏河的黄祥、贡唐仓、更登、达吉对合作化过程中对寺院土地、牲畜、宗教信仰自由、社员的宗教信仰受保护的政策最感兴趣,但在土地、贷放牲畜的租额和寺院的商业问题上也提出了一些意见。

碌曲、玛曲的旦争桑格、阿乔等对继续贯彻执行半农半牧与牧区不分不斗不划阶级、牧工、牧主两利、保护与发展包括牧主经济在内的畜牧业经济政策最感兴趣。同时对边境工作团团委扩大会议关于取消特权的问题亦十分关心。

第二,反映与表现:(略)

第三,各方面协商中提出的问题:

一、寺院方面:寺院单独搞电厂行不行,如果公私合营,利润如何分配;寺院有一部分公共基金约五六万元,由错欠吉哇等20余人分别掌管,他们每年要以盈利给寺院供坂,一次约千余元,解放以前靠高利贷收入解决,解放后靠商业收入解决,同时各昂欠的经济收入中一部分来自于商业,因此寺院不搞商业是不行的,不搞公私合营,他们自己组织合作联营是否可以,商业税能不能给予照顾;寺院出租的土地和贷放的牲畜租额本来不多,如果再减一些,寺院收入就要受影响。

二、一些社会上的公众领袖,提出甘南和其他地区毕竟有其不同的特点,做法上必须稳当,特别是对牲畜入社后的计股分红工作必须十分慎重,否则会造成对牲畜的破坏。他们愿意带头,但如何带头,带什么头,请党委考虑确定。

第四,根据以上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由黄祥、贡唐仓出面吸收一部份〔分〕私人投资,首先在夏河搞一处公私合营的电厂是完全可能的。因此我们计划一方面继续与他们进行协商,宣传解释公私合营的政策,经过协商后,以黄祥、贡唐仓为首,指定夏河县委书记或县长一人参加,吸收夏河市区民族、宗教界的领袖人士参加组成筹备委员会,着手进行筹集资金和筹备建厂等工作,同时请省委予以支持。夏河公私合营电厂建成后,在此县影响下,争取在卓尼、临潭各搞一处公私合营电厂,以及在夏河筹办一二处小型的公私合营牧场是完全可能的。

二、甘南绝大部分的喇嘛寺院经营商业,一般说他们的资金都比较大,且多半经营外货,不承认是不行的,不设法采取比较稳妥的办法予以管理,任其自由下去,将会使国家与人民遭受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我们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加重民族、宗教方面领袖人士的责任,积极的开展对寺院商人的爱国主义的教育,使他们接受国家管理、照章交纳国税,视条件和可能在他们自愿的原则下组织合作经营和个别的进行公私合营。对寺院商人经营外货的问题除加强教育,说明经营外货是没前途的,并建议国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同时鼓动投资举办公益事业。

三、寺院出租的土地和牲畜的租额高、低很不一致,拟本牧区会议精神个别处理。

关于接收民主人士入党的问题,另有报告。


来源:甘肃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