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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区私营工商业改造问题给青海省委的复示
1956.03.22


同意你们二月二十二日关于农业区私营工商业改造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报告。对小商小贩的组织形式,主要的采取公私合营的.经销代销形式是可行的,并望注意总结经验。惟对于公私合营定资定息的商店,年终盈余,除付工资、付息、提奖金外,其余全部作为公积金,而不上缴所属的专业公司,似不妥当,请你们再加考虑。


附:

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农业区私营工商业改造的报告

(1956年2月22日)


我省农业区对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截止目前,已纳入全行业公私合营和合作形式的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者,已达总户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其中公私合营和合作的工业户占原有户数的百分之八九点四,个体手工业者全部参加了合作组织;私营商业的座商,实行了公私合营和合作的占原有户数的百分之九五左右。

目前各地区、各行业的财产清理和人事安排工作,已初步进行了一下,现正在分别进行细致的复查和估价工作,准备定股和按照市场需要与有利改造等方面,详细研究和解决公私合营以后的具体问题,同时,根据地区、行业的不同情况,着手研究定息的幅度,预计在今年五月底前,全省农业区市镇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可告一段落。

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由于中央方针政策的正确,因而迅速的掀起了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在企业纳入合营和合作后,进一步把私营工商业者纳入了国家的计划轨道,给今后彻底改变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创造了极为有利条件;通过反复的宣传教育,提高了私营工商业者的思想觉悟,使他们进一步认识到了只有走社会主义,才有光明的前途。不少业主自动实报资金或拿出积存的帐外财产(拿出帐外资金是好的,但不应予以提倡和号召)据目前不完全统计,自动拿出帐外资金的有黄金一九六两,白银四,○二○点九两,银元一八,○○○枚,人民币七三,七二五元;随着企业的合营,劳资关系有所改变,生产经营也出现了新的气象。工业方面:协民翻砂厂生产的产品,合营后不但质量有所提高,而且产量较前增加了一倍。商业方面:有的合营商店,为了便利群众购买,春节中组织了流动小组,送货上门,受到了群众欢迎。西宁市有些行业,在职工群众的推动下,还提出了积极组织货源,增加经营品种和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等口号,开展了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这一时期工作虽有上述成绩,但是由于我们从原先的分期分批试点而后全面开展的工作方法,迅速转变为先一律批准合营,然后清产核资,第三步进行人事安排和调整商业网的工作方法,在思想上准备不够,对迅速宣布合营后可能发生的问题,缺乏预见性。因而,在工作中发生了一些问题,有些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

首先,在商业网的调整上,由于我们对一般不动,逐步个别调整的原则强调不够;针对小商户居多的市场特点,宣布公私合营后,为刺激他们的积极性,必须采取多样的改造形式认识不清;加之,一些业务部门的干部,缺乏群众观点,片面的从便利领导管理出发,而产生了过早和过大的收缩合并的偏向。突出的如湟中县鲁沙尔市场,将原有的二二四个经营点合并为二八〔个〕点,并将一部分行商和全部摊贩并为座商。

其次,在初步清产过程中,对“公平合理,实事求是,宜宽不宜严”的精神贯彻不够,未能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很好的加以区分,发生了清产范围偏宽的倾向,而引起一些商户的不满。如民和县一商人因不满意清点他的自行车,半夜叫开工作组的门,讽刺干部说:“我想通了,清点吧!我明天还要准备些酒菜,请你们吃一顿”。有些人对清产核资还有抵触情绪。有的将已失去使用价值的废品,也拿出要求清点,有的在应清点的货物中掺杂掺假,以坏顶好等方式,企图增大资本额。

另外,有些地区干部对改变私商经营管理制度的复杂性认识不足,过早的或不适当地在这些合营企业中建立国营商业的一套制度,有的行业一天早、晚学习三小时半,有的规定当天要填报进销日报表,致一些识字不多的从业人员,常因报表不能及时送出,思想负担很大,程度不同的妨碍了经营积极性;特别由于有些行业营业时间缩短,使消费者感到购买不便。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现存问题和布置今后工作,省委对私改造九人小组于二月五日至八日召开了全省农业区对私改造工作汇报会议,除了肯定工作成绩外,较集中的批判了那些主观简单的工作方法,并在今后工作中强调了如下几点:

一、对于商业网的调整,一般应当稍缓进行,少数需要调整时,也必须根据便利群众购买,合乎经济核算,便于领导和人事安排的原则,很好研究,慎重进行。

二、根据我省绝大多数为小商小贩,很多城镇系农村市场的具体情况,改造形式应当主要采取公私合营的经销代销形式。经销者以批零差价为收入,代销者以手续费为收入,这种类似计件工资制的办法,可以更好的刺激他们的经营积极性,对有些宣布了公私合营的小商店,已经把几个商店并成了一个商店时,可以试行定股、定息、定工资的办法,就是按资金的数目定股,按规定的利率按季付息,按工资的等级或定额按月支付工资。但是,在核算时,应在专业公司的领导下,可以合并后的商店为单位独立进行核算,年终盈余除付工资,定息和视必要提取适当的奖励金外,其余全部作为公积金。这样做的好处:

(1)可以继续保持他们原有的进销货路线,刺激其经营积极性;

(2)可以促使其经营多种多样的商品,保持原有或刺激他们增加营业时间,便利群众购买;

(3)几户合资经营,可以解决分散经营户小资金不足的困难;

(4)收入增加,可以更好的维持他们的生活,并能积累公共资金,国家也可以有计划、有秩序的对他们进行改造工作。

会议上还强调了现在宣布了公私合营和合作,仅是进一步深入改造工作的开始,并不等于彻底改变了所有制,更复杂、更细致的工作还在今后,因此必须经常不断的对私营工商业者进行教育,批判其不利于改造的消极依靠思想,以积极搞好生产、经营的实际行动作为是否真诚接受改造的一个标志,审核财产清理与估价工作中,仍坚决贯彻中央“宽”“了”的指示精神,在经营管理上,要保持私营工商业者原有的进销货路线,教育他们积极组织货源,增多经营品种,不要盲目的搬用国营企业的一套制度,避免引起不应有的混乱情况,以保证市场供应。

不妥之处,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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