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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批转省工业厅党组《关于资本主义工业改造座谈会的报告》
1956.04.20


兹将省工业厅党组小组“关于资本主义工业改造座谈会的报告”转发你们,研究执行。

(一)生产改组是一件复杂、细致的工作,必须慎重从事,稍有不周,就会造成政治上和经济上的严重损失。因此,各地在着手生产改组的时候,必须事先作出规划,经当地党委同意后,报省工业厅批准(西安市报地方工业局批准);在未批准前,仍按现状进行生产,以免打乱原来的生产体系,造成混乱现象。凡拟并厂生产者,对资本家必须予以妥善安置,对原有设备予以充分利用,不降低职工的工资,不减少产品品种,不降低产品质量,不打断原来的供销关系;否则,不要急于合并,可在专业公司领导下,采取统一经营、分散生产的办法,逐步改组。在做法上,应当先选择一两个重点行业进行试办,取得经验后再全面展开。

(二)机器、翻砂业的金属材料和酿造业的曲粮供应以及陶瓷业的产品滞销等问题,都是比较严重的。各地主管部门除督促生产单位,积极利用代用品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打开销路外,省工业厅应迅速与省粮食厅、商业厅、供销社等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附:

陕西省工业厅党组关于资本主义工业改造座谈会的报告


本省资本主义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批判了右倾保守思想,采取了北京式的大刀阔斧的方法,因而工作进展很快,胜利很大。截至3月底,全省4人以上3550户、职3233406名、生产总值7443.496万元的资本主义工业已全部批准实行了半社会主义的改造。据西安、咸阳、宝鸡、汉中及渭南等22个市、县的统计,其中工业部门以公私合营形式改造的,约占总户数的37.71%,职工的43.83%,生产总值的88.82%。

为了进一步了解私营工业改造的情况,我们于3月15、15日召集了西安市地方工业局与该局所属机械、建筑、化工、综合4个专业公司和咸阳市、长安、渭南两县工商科负责同志以及4个工厂的公方代表共14人开了两天座谈会。从汇报中反映的情况看:在改造工作进度方面,凡被批准实行了公私合营的厂矿,财产清理估价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处理债权债务、呆滞物资等遗留问题),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大体上作了安排,生产改组工作,除西安、宝鸡、咸阳、汉中4个市及渭南县城关等地的机械制造、修理、翻砂、等少数行业企业,因农具生产任务紧迫,加之该业依存协作关系较大,已开始改组外,其他地区各行业,目前大都在安排生产经营和进行生产改组、人事安排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改造工作中,除前一段财产清理估价中,有偏紧偏低的现象,各地已本着国务院关于私营企业实行公私合营的时候对财产清理估价几项主要问题的规定精神作了纠正外,总的说来,工作的发展基本上是健康的。但根据座谈与各地最近报告中所反映情况看,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新合营企业的生产安排与经营管理抓得不紧,所以有些行业的原料供应、产品推销、流动资金不足等问题。没有得到适时解决;生产改组工作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还不够明确;特别是有些县、市的工作忙于收场,而县、市的工业管理机构未建立或不健全,应派往合营企业的干部,没有派或未派齐等。若不及早解决,会形成无人领导的现象。针对上述问题,经与会同志反复酝酿研究,现将大家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意见报告于后:


一、必须抓紧作好新合营企业的生产安排工作


改造私营工业的最终目的是:改变生产关系,以提高生产力,更好地发展工业生产,满足人民需要。同时要显示新合营企业的优越性,关键也在搞好生产,因此,当前私营工业改造中,必须把各行业企业的生产安排,做为当前的中心,为此应作好下列几项工作:

1.迅速编制厂矿生产计划。各地应本供、产、销平衡的原则,制定本地区新公私合营企业的年、季、月度的生产计划和主要技术经济定额。在制定计划时,不得减少必需的产品品种(已减少者应予恢复),同时,新合营企业的潜力很大,一般的不得少于原私营时期的产量、产值(销路好的,应以销增产)。而有好些产品未纳入国家计划,因之,应很好地加以安排,这对提前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有重大意义。计划编制后,属于全国或全省平衡的产品,报行政主管部门转报工业厅审批;就地平衡的产品,报厅备案。

2.应充分发挥新合营企业原有的人力、物力、设备及资金等方面的潜力,立即作出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从各方面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国家生产计划,尤其是为农业加工的水车、山地犁等农具,必须在保证质量的条件下按时完成。各级主管行政部门应主动地解决各厂矿中缺乏流动资金或设备不全、劳动力不足等困难问题。凡缺乏流动资金的公私合营厂矿,根据地方工业部、三机部及交通银行总管理处联合通知:“目前,可按正常生产的需要,提出意见,报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由当地交通银行暂垫一部分………”的指示精神,各厂矿按生产需要,在节约的原则下,提出所需流动资金数量,分别由西安市地方工业局及县、市工商科统一预算,经所属人民委员会批准,分别转报西安市和省交通银行暂垫付,其次,应将拨付给各地的改造费,及早用在急需解决的设备方面,如确实不足时,由主管专属或直属县、市人民委员会提出意见报工业厅核拨;西安、咸阳及铜川等地一些行业企业的劳动力不足,应与劳动部门联系,并请及早设法调配。

3.大力发动新合营企业的职工群众,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推广先进经验,把职工群众社会主义改造的积极性与资方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积极性迅速地及时地引导到改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来。并应加强定额管理和经济活动分析工作,大力降低成本,以保证生产更多的物美价兼的产品供应农民和国家大工业建设的需要。

4.做好供销工作。目前,有些行业企业的原材料供应不足,特别困难的是机器翻砂业的金属材料与酿造业中的曲粮等原料供应困难,同时,西安市三刷、眉县铅笔、彬县的陶器等业的产品滞销。为使生产正常进行,除各生产单位,积极努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外,凡自产自销的厂矿在改组中要特别注意保持原企业的供销关系,同时,各厂矿应指定专人负责,主动联系物资供应、粮食与商业部门尽早设法解决原材料的供应与产品的推销工作。

5.建立健全必要可行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对原有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应贯彻国务院的规定,目前一般不予改变。但有些行业企业中,某些制度根本没有或不健全时,为便于生产经营可补充规定一些简便易行的暂行制度,以逐步建立生产责任制。其次,应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使其自觉遵守操作规程,消灭事故,以坚决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


二、有领导有条件有步骤地进行生产改组工作


1.生产改组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必须慎重从事,各地在生产安排中,应结合进行生产改组工作,在改组前对各行业的生产设备、产品质量特点、产销关系、发展前途、工资福利等各方面的情况,应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全面考虑分类排队,本着充分利用原有设备、资金、人力;不减少产品种类,尽量不投资或少投资的精神,逐行逐业订出全面的改组规划,报领导批准后执行。凡产品相同,或虽非相同,但相近的产品、而又厂址分布合理、生产经营上具有相互依存协作的关系或生产工序彼此衔接的企业,采取“以大带小、以先进带落后”的办法进行合并改组。其生产经营形式,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按市场需要和厂址分布情况,可以是集中生产,统一经营;或分散生产,统一领导、统一经营;也可以统一领导,分散生产,单独核算(后一种形式适合于设总、分厂矿的企业)。在改组中,除对原企业的产销、协作、赊欠等关系及职工食宿等生活问题,在改组前应作好安排外。必须注意克服干部中的“大集中便于管理”的思想和“急于求成”的情绪,合并时,在职工中应做好政治思想工作,以统一认识,加强团结。

2.在生产改组时,应本精简节约原则,建立相应的企业管理机构,以加强新合营厂矿的领导。一般可暂以下列三种情况分别编制:

第一,凡是职工在百人以下者,设厂矿长办公室,可配备生产、计划统计、供销、财务、人事、劳保及秘书等6至10个管理人员。

第二,凡是职工在101人以上,500人以下者,设生产、计划统计、供销、财务、人事劳动和秘书四至七个股,每股可配备三至五人。

第三,凡职工在501人以上者,设生产、财务、计划统计、人事劳保、供销及秘书等六个科,每科可配备五至七人。

各厂矿可参照上述规定,结合本厂矿实际情况,提出编制意见(以上均不包括勤杂人员),报主管行政部门批准执行。

3.结合生产改组,企业机构的设置,做好人事安排工作。原有资方实职人员,必须全部包下来,妥善加以安排。安排中掌握的原则,应是:凡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在工商界中有代表性、且有一定管理生产的能力,参照原任职责分配适当的工作。对于原参加劳动生产或懂生产技术的资本家,如果本人要求参加生产时,使其继续参加劳动生产或作生产技术工作;对年纪较大,无力工作,且有一定代表性的人物,可安置在董事会。原企业的职员,一般不予变动,但某些行、企业管理人员过多,可在行业间、企业间作适当的调整。


三、加强新合营企业的领导工作


1.应及早建立县、市工业管理机构,适时调配干部派往合营企业加强领导。目前,除西安市已成立五个工业专业公司外,各县、市的工业专业机构均未建立,同时,应派往合营企业的干部,部分地区还未派往或派去的干部质量很弱,这对改造工作有很大影响。为此,各地应很快的建立工业管理机构,凡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设立企业公司的县、市应迅速配备干部把管理机构建立起来,一般县、市可按业务繁简设五至九人的工业科。其编制与经费来源,除原行政编制的干部名额不动外,不足名额由所属厂矿总成本千分之五内筹取经费配备。机构设置及人数编制由各县、市人民委员会迅速提出意见报省编委审批。其次需派往合营企业的干部,应迅速解决,只有及早确定并调派进去,才能熟悉业务、了解情况,有利于今后更好的工作。配备的人数,一般的应派厂矿长、财务、人事及秘书等三至七人。(应视其企业的大小和重要性,原有资方实职人员的政治态度和业务能力,企业中党、团工会工作的强弱等条件,按实际情况配备。既要达到加强领导,便于对资本家的改造和改进生产管理,也要使资方实职人员有工作可做和不要增加冗员——省委注。)有些地区工作未完即抽回改造干部的作法是不妥当的,必须待改造工作大体就绪,即待生产改组、人事安排等工作基本结束,新任领导干部正式宣布职责,生产转入正常后,县、市工作组方可逐步撤回。

2.加强对资本家及其资方代理人和技职人员的团结、教育工作。从各地反映情况看,目前各新合营厂矿对此问题尚未引起十分注意,致使他们中一些人不敢或不愿大胆积极工作,依赖思想很普遍,甚至少数人有对抗情绪。作为改造和消灭资产阶级来说,在改造过程中,少数人的依赖、对抗是必然的,但很大程度上是我们工作做得不够。因此,今后各业务部门,尤其是派到公私合营企业的公方干部,必须贯彻党对资产阶级分子团结、教育和改造的政策,从各方面加强教育工作,除组织进行学习和自我改造外,首先应主动接近他们,了解其思想动态和优缺点,放手使用他们的长处,尊重其合法权益,以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发生了缺点时,必须采取鼓励和批评相结合的方式耐心的帮助教育,使其更好地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守职尽责,并进而将其逐步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同时,应反复地向职工群众进行教育,使其明确认识党对资产阶级改造的政策,以发挥工人阶级正确的监督资产阶级分子的作用。

3.建议各级党委、青年团委,加强新合营企业的党、团建设工作。许多新合营的厂矿,特别是小型与手工生产的企业,有的还尚无党、团组织,有的虽有也很不健全。而这些企业的职工,尤其是青年对加入组织的要求很迫切,如西安市灞桥陶业砖瓦厂,职工三百余人,其中青年有六十多名,大都积极要求入团,但该厂尚无团的组织,因之,建议各级党委,青年团委加强新合营企业党团建设二正作,以加强职工的政治思想领导,做好企业与人的改造工作。


来源:陕西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