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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1956年第一季度给中共中央的综合报告(节录)
1956.05.10


(三)私营工商业改造及手工业合作化。目前各大、中城市、县城、集镇已作完清产核资,进入生产安排和准备经济改组、人事安排;全省加入手工业合作社、组的人数达手工业者总人数的58.7%。

总的说运动是正常的,但较普遍的发生过两种偏向:一种是贪高求大,认为“要改就改成个样子”,“集中起来好改造,好领导”,因而曾经发生盲目并店、撤点,改变原有经营制度等现象。甚至有的把杂货铺和照相馆并在一起,有的把戏院子和卖面的并在一起。凤翔把钉马掌、缝纫、理发、洋铁加工、鞋匠等组织在一起,实行“统一核算,集中经营”。个别县把城关商人搬进城内,把乡村的铺子搬到市镇。另一种是过多的把农村手工业者、小商小贩和兽力运输业划入农业改造。据初步检查,划入农业改造的小商贩、手工业者均占其总人数的20%左右,个别地方(如商县)划入农业改造的手工业者竟达90%;陕北和关中有些县还动员驮运牲口、胶轮车以及人力车转农业。此外,部分私营工商业者生产经营消极,有些小商贩、货郎担也不愿下乡卖货。有的地方对原企业的人员,特别是夫妻店的妇女,未作妥善安排,引起他们生活困难,说“这是人造天荒”。

对上述缺点,各地已根据中央和国务院指示,从2月中旬普遍开始纠正。西安市对并店、撤点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但有些地方,干部又产生了“高潮已过”、“不是高级形式没有什么改头”的松劲情绪。


来源:陕西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