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全文: |
|
上海市人委第五办公室关于上海市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报告
1956.05.26
上海私营商业原来共有254716户,451196人。其中批发商8377户,44138人;零售商34555户,108884人;饮食服务业15816户,83821人;摊贩195968户,214353人。由于私营商业面广户多,情况复杂,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几年来,我们根据中央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对批发商、零售商和摊贩,依照不同的情况,采取“统筹兼顾、全面按排”,“按排与改造相结合”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了改造。到1955年底为止,对于批发商基本上已处理完毕,其从业人员,除了一部分自行转业及年老退休以外,由国营公司吸收的有19541人,经过辅导转到本外埠及其他行业的有396户,2632人;批零兼营并入零售商改造的有4024户,19224人。对于零售商,我们根据各个行业的实际情况,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地加以安排,并通过代销、经销的方式,把76%的商业户转变成为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商业。对于饮食服务业,除了推动他们改善经营管理,维持经营外,继续向新建城市和工矿区输送了2000多人。对于摊贩,通过了民主改革,在固定摊贩中组织了400多个摊贩委员会,在固定摊贩和流动摊贩整顿工作中,动员了2.7万多人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大部分摊贩通过经销、代销、联购、联销等各种方式,纳入了国家计划轨道。
今年1月20日,在全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对上海的私营商业,全部批准了公私合营。当时我们除了对内对外加强宣传教育外,并迅速加强了商业方面的组织机构,在原有基础上,共成立于43个专业公司,下设88个零售业务部,将原来143个行业进行了归口。市、区两级分别按行业组成了合营工作委员会和合营工作组,领导有关行业的改造工作。
在批准公私合营以后,遵照中央的指示,对于资本主义商店(包括一部分经营商品单纯和经营生产资料行业的小商店),共有28672户,154424人,占全部座商从业人员的68.1%,实行公私合营,进行了财产清理估价工作。在清产核资工作中,我们掌握了“宽”和“了”的精神,由资方自点、自估、自报,职工协助监督,同行评议,行业合营工作委员会批准的办法,基本上做到了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对于一部分资产不抵负债的企业,我们根据资本家的政治态度、经营作风和商业网的需要等条件,除个别批准破产外,一般的通过减免对公欠款,同行互助等办法,保留一部分私股,予以照顾。目前清产核资已基本结束,根据不完全资料初步估计,这一部分商业清估后资产净值大约有16984万元,较1955年底资产净值下降8%左右,目前复查工作正在进行。
对于广大的小商小贩,在批准公私合营以后,进行了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他们维持原有的进、销关系,保持原有的经营方式,发挥经营上的积极性。一般说来,他们都能按照我们的要求,积极改善经营管理,改善服务态度。但是,在饮食摊贩组织合作小组的试点工作中,组织得多了一些,快了一些,个别小组合并,影响对居民的供应,现在已予检查纠正。
此外,对大约7500户左右的困难户,采取了代销、贷款、同行互助、部分调整劳动力、调整商业网等各种措施,进行了安排。其中长期困难无法继续经营的商店,吸收其从业人员。今年以来,经国营公司吸收的有6800人。通过以上安排,商业中的困难情况已大大缓和。
总的说来,大合营以后,在中央正确领导下,改造工作基本上做到了快而不乱,工作的发展是正常的、健康的。但是由于经济情况复杂,我们的经验不足,曾经在部分商店中发生了一些经营上的供销关系、协作关系、借贷关系的脱节现象。这些问题有的已经解决,有的正在逐步解决中。
今后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应该做好下面的几件工作:
第一,定股定息。我们的意见应该采取“宽”和“简”的方针,一般行业可以一律定为四厘,个别特殊的行业,可以考虑订高一些,这样做法,不仅大大减少了工作量,避免行业之间、地区之间不平衡的矛盾,而且花钱不多,在国内外都可以得到比较好的政治影响。
第二,人事安排。资本家中大部分是有业务经验和工作能力的,必须充分运用他们的经验和能力来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应该根据“量才使用,适当照顾”的原则,妥善地加以安排。我们预计安排在专业公司、区店正副经理,董事会当董事长、董事,专业公司当顾问、专员的有1000多人;至于一般的实职资方人员仍让他们在店内担任原有职务。目前正在和工商联、同业公会充分协商中,大约6月份可以安排完毕。
第三,经济改组。上海原有的私营商业,有合理的部分,也有不合理的部分,情况比较复杂,进行经济改组工作,必须事先对社会经济结构作充分的调查研究,慎重地比较长期地进行,才能做到稳而不乱。为此,我们已经对100多个行业进行了摸底工作,现在正在着手拟订各行各业的改组方案。
首先是调整商业网。在工厂区、工人住宅区、郊区商店太少,需要增设,在中心区商店过分集中,应适当迁并;在大型综合百货商店的围围,应设置各种专业性商店,以减少综合性商店的拥挤现象;凡商品与居民日常生活关系密切,适宜于分散经营的商店,应当保持不动;经营生产资料、经营不为居民日常需要的商品的商店,可以适当集中,组成若干个公私合营门市部;对于原来经营中有许多优良特点,获得消费者爱好和有信誉的商店,应加以保存和提高。在商业网调整的过程中,必须认真地研究它们过去生存和发展的原因,并要考虑到今天和明天的需要,一时摸不清楚的,不要轻举妄动,以避免工作中的损失。
其次是输送商业人员。上海商业从业人员,不但数量众多,而且业务水平较高,目前新建城市和工矿地区要求上海输送商业人员的很多,上海私营商业在公私合营以后,随着劳动效率的提高,调出一部分商业人员支援新建城市是有可能的。预计今年可以输送3万人左右。在输送人员时,必须注意到上海商业发展的需要,必须深入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坚决贯彻自愿的原则,必须对于被调动的人员的家庭生活工资待遇,给予妥善的处理。特别应该注意人尽其才,使他们的经验和技能能够得到发挥。此外,还必须采取师傅带徒弟、短期训练班等各种方法,培养新生力量。
再次是改善经营管理。要逐步加强经营的计划性,健全管理制度,改善经营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并有领导地开展社会主义竞赛,推广先进经验,条件成熟时调整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四,对于小商小贩的改造。上海的小商小贩为数众多,分布面广,经营商品复杂,经营方式灵活,对于供应居民需要作用很大,极大部分是属于劳动人民。因此,对他们的改造,必须分别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逐步进行。对于小商店,我们认为主要是用代销和给予手续费的办法,进行改造。对于摊贩,根据他们不同的经营特点,有的可以联购联销,有的可以联购分销,有的可以长时期的让他们独立经营。在小商小贩组织起来之后,应按照他们的特点,由浅入深地组织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组织业务互助,减少费用开支;改进清洁卫生;提高服务质量;逐步推行小组劳保福利,帮助解决从业人员的病灾事故。同时必须注意不改变原有的进销关系,不改变原有的经营方式,不减少原有的经营品种,使居民购买方便,如果统一计算盈余的,必须有合理的分配制度,一般不应减少从业人员的原有收入,使他们可以继续发挥劳动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居民需要服务。
来源:上海市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