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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五人小组关于第二批肃反运动的主要情况和问题向中央十人小组的报告
1956.05.28


我市第二批肃反运动已从今年年初起陆续展开,到4月底,共有64914人参加了运动,其中建筑工人21840人,国营大厂矿工人33886人,区属单位8987人,市级机关附属单位201人。现在,建筑工人和大约半数的厂矿工人已经结束了群众运动,全面转入了专案工作;其余的单位也都进行了广泛的动员或者组织了一两个回合的战斗,群众运动正在继续深入发展。据最近统计,运动中已清查出反革命分子、其他坏分子及重大反革命嫌疑分子1345人,占参加运动人数的2%,其中已转入专案的512人,已结案的199人。

这一批单位的肃反运动,按照中央指示,接受了第一批的经验教训,并吸取了一些新的经验,因此在做法上是有进步的,所有单位的共同进步是:(1)准备比较充分。一般都用了大约两个月的时间进行准备工作,在准备阶段抓住了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挑选和训练干部,二是材料准备。材料准备下的功夫较大,大体上对参加运动人员的政治情况有了一个底,并且经过调查掌握了一批证据确凿的重点分子,这就为运动开始以后正确地估计动员的深度和组织有把握的小组斗争准备了条件。这一批开展运动的单位在准备阶段共掌握了有证据的重点分子663人,占参加运动人数的1%。(2)利用当前有利形势、大力宣传政策、动摇和瓦解敌人的工作普遍被重视了。运动开始之后一般都由领导干部做了三四次报告,讲形势,讲政策,指明反革命分子的前途,表明肃反的决心,号召忠诚老实,组织全体人员讨论中央发布的政策界限,运动过程中也普遍注意了思想动员工作,许多单位还及时地组织了处理大会,进一步亮明政策,这些都大大促进了敌人的动摇、分化。迄今为止,已有的1345名重点中,自动坦白或经过“和谈”以后坦白的有811人,占60%。显然,和第一批运动比较起来,情况有了很大的变化,这些情况说明,这一批的肃反运动是向着又好、又快、又省的方向前进一步了。

但是,这一批开展运动的单位在斗争方法和策略运用上还是不尽相同的,效果也各异。实际上有这样三种做法:(1)首先斗垮少数证据确凿的重点,给反革命分子来一个下马威,造成声势,然后发动政治攻势,交代政策,动员坦白,搞“和平谈判”。如是反复地组织几个战役。这种做法是建筑工人肃反所采取的。(2)通过形势、政策和忠诚老实的教育,首先发动一次坦白检举,接着选择拒不坦白的重点分子斗争少数,然后再动员、再号召,用各种方式开展政治攻势,必要时再一次选择少数顽抗的重点分子进行斗争。这种做法是石景山钢铁厂首先采取而后为各大厂矿所普遍接受的。(3)以“和平谈判”为主的做法。这就是说:对所有的重点分子,包括那些掌握了确实材料的重点分子在内,都力争用“和谈”的方式解决问题,非不得已,不搞小组斗争。这种做法是最近一个时期开始的多数的区属单位所实际采取的。

从运动进行的情况及其实际结果看来,上述三种做法中,前二者都是较好的,其基本特点就是在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开展政治攻势,把“和平谈判”这一类斗争方法和有把握的群众斗争结合起来,因此群众情绪饱满,运动的声势浩大,敌人的瓦解迅速,运动的时间也较短。这两种做法比较起来,石景山钢铁厂的做法更为完善一些,其优点在于一开始就使好人、坏人都了解政策,便于最迅速地团结90%以上的人组成肃反阵线。从实际结果看来,该厂在已开展运动的6697名工人中共查出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坏分子141人,占2.1%,其中原先掌握材料的重点54人(斗争了23人),运动中新发现的重点87人,后者为前者的1.6倍;运动的时间也较短,全厂1万名工人分三批,可以在上半年内全部搞完。建筑工人肃反所采取的首先斗垮少数的做法虽然在体现政策方面有不够完善之处,但群众是较充分地发动了,运动中新发现的重点也达到原先掌握的重点数量的64%。

区属单位所采取的以“和谈”为主的做法则是有严重缺点的。采取这种做法的单位过分强调了“和谈”的作用,实际上把它当做肃反斗争的主要方法甚至唯一方法,而把群众性的斗争放在极其次要的地位。对于证据确凿、拒不坦白的反革命分子也强调“耐心诚恳,尽量和平解决”,竟有“谈判”达三十余次之多的。崇文区银行办事处一个反革命分子,我们已经掌握了确实的材料,运动开始后,即由该办事处主任马文龙同志和他谈判,谈了多次,他非但不交代问题,反而趾高气扬,对群众说:“你们坐板凳,我坐沙发,马主任亲自和我谈话。”对于这样的分子也没有发动群众坚决斗争。群众对于这种做法是极不满意的,他们说:“这不像搞肃反运动的样子”,“好像和重点分子谈恋爱”。由于以“和谈”为主,运动实际上变成了领导干部和少数积极分子的活动,群众感到无事可做,情绪逐渐低落,小组会上好人坏人都在那里讲提高警惕,互相劝降,也不知道究竟谁是重点,阵线很模糊。有的单位把“旁敲侧击”当做群众活动的主要内容,在小组会上对某些有问题的人或表现反常的人不加控制地进行不指名的攻击,结果有把好人也“敲”了的。总之,由于这些单位对“和平谈判”这一类斗争方法做了片面的理解,因而在不同的程度上忽视了发动群众这个根本问题,离开了中央指示的精神,结果就使运动软弱无力,形不成声势,不利于迅速地动摇和瓦解敌人。此外,即使在“和谈”问题上,也有些单位表现出缺乏旺盛的攻击精神,只是找掌握材料的重点分子“谈判”,对反革命嫌疑分子反而不敢谈,个别单位甚至打算只将区委正式批准的部分斗争重点的问题谈清楚即宣告结束运动。正是由于存在着这些问题,因此区属单位的肃反运动虽然经过较充分的准备工作和思想动员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许多单位运动中摘出来的新问题很少,运动的时间也拖得较长。

我们认为,区属单位所存在的上述问题乃是当前第二批运动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反映了一种倾向,必须引起普遍的注意。我们发现了这些问题后,已于日前召集了会议加以扭转,现在情况已开始改变。为了保证第二批运动能够正确地贯彻执行中央方针,我们感到目前需

要把下列几个问题明确起来并加以贯彻:

(一)关于小组斗争与“和平谈判”。从第二批运动的实践中可以肯定:组织有把握的小组斗争是十分必要的,这样有利于迅速发动群众,造成声势,促进敌人的动摇、瓦解。目前全国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形势对肃反运动是有利的,但是为了迫使反革命分子投降、起义,还必须把本单位的群众充分发动起来,造成一个具体的形势。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和平谈判”才能收到实效。第二批运动的许多事实说明了这一点,例如四O一工厂有一个重点分子冯景超,当过日本宪兵队特务,有5条血债和其他重大罪恶,运动开始后车间主任曾和他“谈判”五六次,他坚决不坦白,后来就召开小组会,发动群众,摆好阵势,准备斗争,这个重点分子到场一看,觉得大事不好了,立即就找车间主任交代了全部问题。汽车公司参加运动的711人,最初做动员报告后只有3人交代反革命问题,原先掌握材料的4名重点一个也没有坦白,后来发动起群众斗争了一个重点,于是又有21人坦白了反革命问题,最后又斗争了一个顽抗到底的重点,结果又有4人坦白反革命问题。总计运动中自动坦白的28名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中,有25人是在斗争了少数重点以后坦白的。这些事例证明,只有把政治攻势、“和平谈判”和发动群众、组织小组斗争密切地结合起来,才能最大地收到瓦解敌人的成效。因此,今后对于掌握了确实材料(包括只有一两条能够肯定反革命性质的材料)的反革命分子,一般地不必强调“和平解决”,应该在号召坦白之后等待一下,如果不坦白,或者是避重就轻、不坦白主要问题,或者是只坦白一部分问题、对其余的部分坚决不坦白,就应该组织斗争(经过大口五人小组批准),借以发动群众。对于重大的反革命嫌疑分子,如果估计经过斗争可以取得战果,在批准以后也可以组织斗争。“和平谈判”是一种有效的斗争方法,要善于使用。对于虽有重大嫌疑但尚未掌握确凿证据的重点分子以及高级知识分子中的重点分子,应该多采取“和平谈判”的方法。把“和谈”的重点放在证据确凿的反革命分子身上、对嫌疑分子反而不去谈判的做法是错误的。

(二)关于依靠群众揭发反革命分子和反革命线索。第二批运动在这方面是有缺陷的,突出的表现是:对发动群众追查现行问题普遍不大注意,反动言行、小集团、破坏事故等等几乎都听不见了。许多单位只是把极少数掌握了确凿材料的重点分子拿出来和群众见面,而没有领导群众对那些重大反革命嫌疑分子和各种可疑线索进行揭发和追查。我们认为这方面的缺陷应当加以弥补。对于隐瞒了历史反革命问题而又有现行活动的重点分子,不仅要斗争其历史罪恶,而且要发动群众充分地揭发其现行问题;对于反革命嫌疑分子,虽然一般地不宜于在群众中进行斗争,但是可以组织群众背靠背地揭发材料;对于反动言行和各种可疑现象也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不是斗争)有领导地发动群众进行揭发;厂矿中的重大可疑事故必须追查,但可以在运动后期组织一批专门力量进行,以免在运动期间牵制过多的力量。

(三)关于“旁敲侧击”。目前有些单位毫无领导地在小组会上发动“旁敲侧击”,把有些好人、坏人所共有的现象(如睡不着觉、吃不下饭)都当成攻击的目标,结果形成乱加压力,引起好人惊慌,打乱了肃反阵线。我们认为这种做法极不妥当,必须纠正。为了给尚未坦白的反革命分子以一定压力并具体解除其思想顾虑,必要时在大会、小会上有领导地、不指名地点出一些材料,并具体地交代政策,是必要的,但无领导的“旁敲侧击”则只能给运动带来危害,今后不应再采用。

以上意见当否,请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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