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全文: |
|
内务部关于移民工作情况和意见的报告
1956.07.27; 内移(56)字第8号
国务院第一办公室
罗主任并报
总理:
我部于6月21日至30日召开了选举、移民工作座谈会。除选举工作另有报告外,兹将移民工作的情况和我们的意见报告如下:
1956年截至现在止,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移民已完成308,399人。计:安置在黑龙江省188,301人,青海省49,383人,甘肃省27,343人,江西省20,162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3,843人(系代国营农场招收的农业工人),内蒙古自治区9,367人。其中大多数是从人口稠密的山东、河南、河北等省移出的,少部分是从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移出的,安徽、山西、陕西等省也各移出2、3千。本省范围内的移民,据黑龙江、广东、福建等15个省的统计,已完成270,959人。其中大多数是从城市和小城镇移往农村就业的。移民大部分散插社安置,少部在荒地建立新村安置。一般说来,移民的劳动热情很高,已经开出了大量的荒地,仅黑龙江省即已开荒13万公顷,播种10万公顷。对于解决城市、小城镇的一部分无业失业人口的就业问题,作用也很大。总之,今年的移民工作已取得很大的成绩。
但是,由于缺乏经验,移民工作也曾发生了不少问题。有的安置地区接收移民的任务偏大,甚至超过了原有居民的户数。有的安置地址选择不当,有的安置准备工作不够,使移民的生活感到困难,不能及时参加生产。对移民和当地居民的团结工作,有的地方也做得不好,甚至没有认真执行民族政策。而在移出地区,则宣传工作有些夸大,甚至采用强迫命令的办法来动员移民。对象审查也不够严格,增加安置的困难。有的地区不认真解决青壮年垦荒队队员家属的困难,以致有些家属去信动员他们回来。由于这些原因,致有相当数量的移民情绪不安,跑回原籍。以黑龙江省最厉害,曾发生一万余人的骚动事件:集体请愿、包围政府、殴打干部、卧轨拦车,结果跑回山东省和流落全省各地的约1,800余人。甘肃、青海、内蒙古等省、区情况较好,但也跑回原籍2、3百人。省内移民也有逃跑的,以广东省较为严重,逃回原籍的已有1,700多人。此外,未跑的也有许多人并不安心。根据黑龙江省肇州、集贤、依安三县的情况分析,青壮年垦荒队中,思想稳定的占50%左右,秋后再看的占40%左右,思想动荡不安、劳动情绪不高的占10%左右。黑龙江省做了一些紧急工作,及时解决物资供应、疾病医疗等迫切问题,组织移民突击生产和建房,骚动事件已经平息,移民情绪尚为平稳。其他各省、区目前也还稳定。
为了做好今年和今后的移民工作,我们认为必须巩固今年移民工作的成果,并研究已有的经验教训,确定今后移民的任务、方式和经费等问题。兹将对这些问题的意见分述如下:
第一、巩固工作问题:今年下半年除河南省还要向甘肃、青海两省移民66,000人,向新疆军垦农场输送农业工人26,157人外,其他省区均不再移民,全力进行巩固工作。巩固的关键:一是搞好生产,不但要争取完成开荒播种任务,而且要适当开展副业生产。二是保证有房子住,新村必要的房屋都要在雨季以前盖好;插社移民的住房应当调整,必要时也要修建一部分。
至于某些具体问题都要及时处理:(一)凡安置不当的,必须及时进行调整。(二)对不安心和不适合农业生产的,应当分别情况适当处理。坚决要求回乡而又可以回去的应当允许;知识分子要求升学或就业,而又确有可能的,应当允许;技术工人应当另行介绍职业;手工业工人应当组织起来;在垦区从事手工业生产,为移民服务;其他特殊情况如残废、病人原来就移出不当的,应当送回原籍。处理这些问题时,方式必须灵活,数量必须控制,尤其要对全体移民进行说服教育,以免发生新的大量流回的偏向。(三)对业已逃回的移民应当分别处理。家庭无困难,本人愿意再去的,可重新送回垦区,一般不应勉强他们回去,同时,仍应当积极组织他们参加生产,不要歧视。对于个别煽动移民、组织骚乱、殴打干部、进行破坏的分子,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分。
此外,还要做好物资供应工作、思想教育工作、移民家属安置 [以下内容不衔接]
员会。移民局(处)和移民垦荒成为它的办事机关。
以上巩固今年移民成果的必要工作和今后移民工作必须遵守的事项,请予指示。如属可行,即请批转各地和有关部门参照执行。
来源:根据档案材料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