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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批复“贵州省委关于解决少数民族地区骚乱事件的紧急指示”
1956.08.09


贵州省委并新疆、甘肃、青海、四川、云南省委,西藏工委:


贵州省委7月27日电悉。中央认为贵州省委关于解决少数民族地区骚乱事件的紧急指示是正确的,现在把这个指示转发你们参考。


附:

贵州省委关于解决少数民族地区骚乱事件的紧急指示


省委于7月17日、7月20日发出平息与防范少数民族地区骚乱事件的报告与意见后,经过这一周来的工作,情况已发生变化,骚乱较为严重的望谟、紫云两县,最近发生两次战斗,叛乱业已基本平息,现急需进行善后并明确今后解决少数民族问题的方针,前电所提措施也有未尽妥善之处,特提出如下的修正意见:

(一)少数民族地区骚动事件的发生,是有它的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的。首先,发生骚动事件的少数民族地区,都是工作基础薄弱的边沿地区,历史的民族隔阂很深,少数民族对汉族存在仇视、猜疑不信任,解放后的历次运动中问题很多,执行政策与干部的作风上都曾发生过严重的缺点和错误,迄今为止,这些地区的民族隔阂还未消除,个别地区甚至是旧怨未解,新怨又结。这种情形,会在一部分少数民族群众中引起反抗的心理是自然的。其次,骚乱事件的征候是早在前年、去年实施粮食统购统销和农业合作化等重大的社会主义改造措施中,就曾经出现过的,在今春的农业合作化中就集中地暴露了出来,因为我们对少数民族的特殊经济问题处理不当,干部强迫命令的作风较为严重,这就引起少数民族群众极大不满。2月份以来,若干地区发生了搬家、请愿、求神、讨药等事件,最近发生的骚动事件就是在这些事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当然,我们也不应当忽视反革命分子的破坏。事实上,如果没有反革命分子的破坏,事情决不至于发展到举行武装叛乱。杀害我们的干部,抢劫国家的财产。正是由于反革命分子和阶级敌对分子利用了少数民族人民的不满和他们的民族感情,企图挑起大规模的民族纠纷,阴谋分裂民族团结,才形成了目前民族问题的复杂状况,但是,问题的主要支点在于:这种骚动事件是一个少数民族的群众性的事件,参加事件的绝大多数是少数民族群众,为首的固然有反革命分子,但多数是对我们严重不满的基本群众和民族上层人物,例如织金县出的9个皇帝,就有3个是一般农民,4个是迷拉(封建迷信人物),其他发生骚乱的县情况也是大同小异。现在我们所知道的骚乱武装的首领,除了有若干劳改释放犯、惯匪、反动会道门、旧保甲长、流氓兵痞之外,并没有可靠的材料证明里面有那几个是重大的反革命分子。这就说明,目前发生的骚乱事件,基本上是个民族问题,它具有严重的破坏性,但毕竟不同于解放初期的土匪武装叛乱。同时,我们还应当把目前的骚乱事件与这些地区的社会条件联系起来考察。不论这些地区的问题怎么样严重,但是我们不能不承认:这些地区经过了土地改革,地主阶级作为一个阶级来讲已经被消灭了;经过剿匪、镇反,罪大恶极的匪首和反革命分子基本上已被镇压,漏网的和外地潜入的只是少数;经过几年来的互助合作运动,群众已经得到了实际的利益;农业合作化运动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总起来说,经过6年多的工作,各民族人民得到了巨大的利益,党和政府在少数民族人民中博得了高度的威信,绝大多数基本群众是拥护共产党的。这一切完全可以肯定,在我们这里,反革命的武装叛乱和复辟已经丧失了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但是,为什么又发生骚乱呢?我们要看到足以引起骚动的客观条件还是存在的,大致说有以下3个方面:首先最主要的就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间的隔阂尚未消除,这种心理上的病态是需要长期的工作才能解决的。我们工作的严重缺点和错误常常会使这种民族的隔阂加深、加重、以致暴发为敌对行动。其次是封建迷信思想、宗教观念在少数民族人民中具有深厚的影响,主要是经济上和文化上的落后所致,而这又是与民族情感微妙地结合在一起的,这就使得少数民族人民易于受坏人和谣言的欺骗和唆使,产生盲目的行动,做出连他们自己都要后悔的事情来。第三,确实有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镇反不彻底,而且从外面潜入了一部分反革命分子以及当地的一部分心怀不满的阶级敌对分子(一少部分地主、富农),他们利用这些地区的复杂情况,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上述这种情形,是不能与边疆地区和大小凉山等地区的情形同等看待的。

(二)那末,我们究竟应当采取什么方针来平息和防范少数民族地区的骚动事件呢?是采取和平解决的方针呢?还是采取军事进剿、坚决镇压的方针呢?省委经过再三研究,肯定地认为应当坚决采取第一种方针,以和平解决为上、尽量争取不要动武、争取不流血或少流血,而又圆满地解决民族问题。

我们应当承认:这几年来我们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成绩虽很大,但是缺点和错误也是不少的。首先,我们在布置工作时,对任务、政策、要求做法的规定存在着一般化的毛病,以致下面在执行中经常发生偏差,而我们又缺乏检查、监督、纠正偏差不及时、不够有力。在实际工作中,干部存在着强迫命令的作风,代替包办,遇事不和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充分协商,常常强迫群众去办他们不愿办的事。在今春的合作化中,表现得更其严重,例如不顾少数民族的反对,硬要他们把麻园、棉花地、蓝靛土、斗牛、牯*(牛旁加臧)牛入社,无视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严重地脱离了群众;对少数民族干部也采取了粗暴的态度,连某些地、县一级的少数民族党员干部也不敢大胆提出自己的意见,因为他们怕“地方民族主义”“狭隘民族主义”“落后”等大帽子,有意见只好放在肚子里。而当一旦少数民族人民因为对我们不满,聚众请愿,或者误听坏人挑唆发生骚动等事件以后,我们的干部包括一部分领导干部在内,又往往把原因统统归在反革命分子的身上,企图用简单的逮捕和镇压来解决民族问题。这种思想和行为,不是大汉族主义是什么呢?我们如果按照这种方针去进行工作,除了违反党中央的民族政策和进一步引起少数民族人民的反对加深民族隔阂和仇恨,分裂民族团结——这正是挑起骚动事件的反革命分子所希望达到的目的——以外,我们还能得到什么?

目前正确的方针还是和平解决的方针。惠水县野马三槽问题的解决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这个地区的匪患,自从释放陈大嫂、充分发动群众以后,二、三年来并未发生过问题。相反的,有些地区每在发生骚动之后,都逮捕、镇压了一批人,但骚动事件仍然是接踵而来。采取和平解决的方针,看起来似乎收效要慢一些,花的功夫要大一些,要伤脑筋一些,没有军事进剿来得痛快。但是,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地揭露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促使我们从根本上改善工作,逐步清除各民族间的隔阂,使各民族团结无问,从而彻底地孤立反革命分子,消灭祸根。

目前的形势对我们是有利的。整个说来,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我省的少数民族地区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就是在发生骚乱的地区,大多数群众也是倾向于我们的。我们工作上的缺点和错误,只要我们向广大群众公开地坦白地揭露和改正这些缺点和错误,就可以清除他们的不满,获得谅解,而且会进一步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同时,目前集股骚乱的人不过是一些受骗群众,是不可能持久的,我们完全有可能争取瓦解他们,使真正的反革命分子最后的孤立起来。

(三)贯彻执行和平解决的方针,必须采取下列措施:

(1)认真的检查民族政策执行情况,广泛地召开民族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各级党政领导要公开地坦白地诚恳地承认自己在执行政策上、工作作风上的缺点和错误,消除少数民族干部、上层人物和群众的顾虑。说出真心话来,征求他们的批评,虚心听取他们意见,并且立即采取措施,改正缺点和错误,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要做到这一点是不容易的,关键是我们要举行真心真意的自我批评,并且要言行一致,说改就改,说做就做,而不能像以往那样说得多、做得少。最近黔东南自治州成立大会中以及毕节和安顺地委举行的民族座谈会上发扬民主收效很好,许多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和非党人士说出了他们长期想说而不敢说出的内心话,他们的意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面,一个是农业合作化问题,一个是粮食问题,而这里面的中心问题又是干部的强迫命令、代替包办的问题。为了开好这种会议,地委、县委、区委、乡支部事先要作好准备,严肃地检查自己的工作。在做法上,可以采取先干部、后群众,尤其要注意召集不满分子和上层人物座谈,以化除他们的多年积怨和误会。自治州和民族杂居区的党委都应该普遍地召开这种会议,不能慢腾腾地、小手小脚地去做。

在骚乱地区的座谈会上、群众会议上、以及个别访问中,要广泛地深入地宣传“既往不究”、“自首从宽”的宽大政策。即是:对于所有参加骚乱的农民、乡干部、合作社干部和党团员都一律实行既往不究,号召他们回家生产。对于为首叛乱的坏分子、反革命分子,只要他们自首悔过、交出武器,一律宽大处理。这样来展开广泛的政治攻势,通过少数民族干部、上层人物和参加骚乱的人的亲友去争取他们回家生产。

(2)在平息骚乱中,部队应当成为和平解决骚乱事件的积极的支持力量。部队必须发扬我军的光荣传统,既是战斗队,又是工作队。它的主要任务是:一方面,以武装力量保卫区乡干部安全地进行工作,保卫群众正常地进行生产,缩小骚乱武装的活动范围。另方面,必须配合区乡干部积极进行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民族政策,宣传“既往不究”、“自首从宽”的政策。认真执行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搞好军民关系。部队在执行任务中,坚决“不打第一枪”,要尽量避免流血。必须严格执行俘虏政策,对一般群众立即教育释放,让他们回家生产,首要分子交当地政府处理。对于在战斗中不幸负伤或死亡的人,应协同地方政府进行抚育和治疗,消除民族之间的仇恨,必须认真的做好。

(3)在平息骚乱中,必须尽量少捕人。战场俘虏的首要分子,除极少数罪恶严重的反革命分子以外,一般应很快地教育释放,采取“七擒七纵”的感化政策。在社会上捕人,必须经地委批准,捕后要迅速做工作争取快放。对于畏罪逃跑的分子,不论首要或胁从,都应该积极地争取他们回家,宽大处理。对于逮捕的罪恶严重的反革命分子,可以集中管训,在平息骚乱中坚持一个不杀的方针。

骚乱地区的善后工作,必须切实做好,安定人心,才能有利于生产,巩固民族的团结。

 1956年7日27日

来源:贵州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