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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工农民主专政”给三野政治部的指示
1950.01.00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工农民主专政”,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不错的。所谓实质上是工农民主专政,应该理解为基本上是工农民主专政,即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而又并不等于工农民主专政,即不完全是工农民主专政的意思。

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等四个阶级参加,范围比工农民主专政为广;但它的确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它所执 行的政策完全符合于工人农民的根本利益,因此,也可以说实质上是工农民主专政。所谓实质上是什么,就是基本上是什么,或者主要地是什么,而并不完全是什么 的意思。斯大林在《论列宁主义的几个问题》中说:“说‘在实质上’,这还不是说‘完全’。我们往往说民族问题在实质上是农民问题,这是完全正确的。但这还 不是说,农民问题可以概括民族问题,农民问题按范围来说是和民族问题相等,农民问题和民族问题是一个东西。不必证明:民族问题按范围来说,是比农民问题更 广泛,更丰富的。”

我们对于“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工农民主专政”这句话,也应当作同样的了解。但是这种论点,在目前加以宣传是会引起一知半解的人们的误解和曲解的,因而对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工作将有不利的影响,所以目前不必去宣传,更不要在报纸刊物上发表或讨论。

我们在报纸刊物上发表和公开对外宣传时,仍须按照共同纲领来作解说,即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旅资产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

这个问题的争论暂时应该就此结束。


来源:根据中共中央华北局《建设》第五十七期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