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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通报满城县三区选举区政府中违反民主原则的错误及其教训
1950.04.00


满城三区召开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区人民政府时,该区委竟然采用极恶劣的手段,以少给群众代表唱票的办法,达到预选的目的,严重的违犯了党的政策,破坏了政府的法令,造成党与政府在群众中极恶劣的影响。为了提起各地警惕,避免错误重犯,特将其事实经过通报如下:

该区代表八十名,出席六十九名,内有党员三十七人(包括九个脱离生产的党员干部)。计划提出二十五个候选人,一次选出区长和政府委员十七名(党内并预先讨论好由现任区长田涛同志当选区长,其他十六名,党员群众各占一半),以得票最多者为区长。因田区长调来工作不久,在群众中影响不大,为了保证田涛同志当选,党内决定所有党员代表都要投田涛同志一票,并叫田涛同志竞选,自己投自己一票。但当开票时,该区委见田涛同志不如群众代表谭振华及副区长的票多,马上召开区委机关会议,决定非常错误的违法措施,以我旧区长代替了群众推选的唱票员唱票,并在唱票时多唱田涛同志,少唱群众代表谭振华,这样才达到了预定的计划。而此种违法行为,当被检查员谭振华及原唱票人区府秘书(群众)所发觉,但未公诸各代表。

事后检讨,该区委只认为他们的主要缺点是:党内布置不周,区书又报告的不清楚,九个脱离生产的党员代表,决定选不准备当选的群众候选人,有的错听为选举准备当选的群众候选人;有的怕政府委员中的群众代表选不上,而投他们的票,田涛同志幼稚、虚荣,不投自己的票,不执行党的决议,因而相对的增多了群众候选人的票数,致选举失败。但对随便更换群众选举的唱票人,以及不按选举开票违法行为,不但未作深刻检讨,反很得意的说:“不是这手,就坏了”。当河北日报记者提出意见时,区书还说:“党叫我保证新区长当选,选不上不行,吃不了得兜着走!怎么着也是个错误”。该区书竟错误的认识民主原则问题到这样程度!

我们认为该区违法捣鬼,唱假票,是严重违犯民主原则的错误,将在群众中造成恶劣的影响。除严责该区委会从思想深刻检讨外,还须给以适当处分,并有行政上在群众中承认错误,公开处理。如群众代表对田涛同志有意见时,同意另选,则应再公开选一次区长(如多数代表不同意再选,即不必再另行选举),以挽回党即政府遭受的损失,加强党与群众的联系。

为使各地接受满城三区选举失败教训,不使错误重犯,特提出如何实现党的领导问题如下:

一、选举胜利决定于党的正确领导,而实现正确领导的关键,在于充分发扬民主与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决议,但目前我们党内有些干部和党员(甚至比较负责的干部),对此认识还很不足,存在左与右的偏向,有的误解党的领导是“党内包办”,不同意事前党内先研究好候选人、预先有计划的将候选人在代表中征求意见,进行酝酿协商,而错认为事前党内放弃领导、代表乐于选谁就选谁才叫民主(这种观点是超阶级的观点)。也有的认为党的领导就是党下命令叫群众去执行,不管群众是否同意,甚至为了实现党的决议,违法捣鬼,亦不为错。这两种实现倾向都会使党与政府脱离代表,脱离群众:前者是使选举脱离阶级社会,后者使群众认为我们选举与国民党一样。我们必须很好的教育这些同志,使他们认识“党的领导与高度民主”、“对党负责与对群众负责”不但不相矛盾,而且是一致的,民主发扬越充分,党也才能跳出狭小少数人意见的圈子,越能实现正确领导;同时也只有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把多数人的意见提到党的政策水平上来,才有民主之可言。我们必须严格批判不要领导的自由主义,党内先研究好候选人与当选人是对的,但实现这一决议时则不能犯命令主义,应是通过党员在群众中酝酿或协商,把党的决议变成群众意见,由群众自觉自愿的去执行。如果发现党的决议与群众意见不一致时,则要看具体情况,如系群众认识的偏差,我们就向群众做说服、解释和提高的工作,如果党的决议实有不妥,则应向原批准决议的党的领导机关提出加以修正。党的领导必须与高度民主紧密结合起来。另外为了保证党的统一领导,还必须要有纪律,党员应该做无条件的保证党的决议实现,不能藉口完成的决议可以违犯党的政策或不执行政府法令,要依法治罪。

二、选举前必须在干部中进行民主教育,明确党内党外有原则区别,党员必须善于同党外人士合作。为了在政府委员中适当增加党外人士比例,未参加政府委员会的党员,不能闹情绪,不能以自己的条件和党外人士去比较。必须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党外人士参加政府委员,代表的不是他个人,而是影响与团结他们那个阶层的群众;他们在工作上也可能不如我们的党员,但我们不能以此作为标准来衡量党外人士在政府中的作用。党外人士参政使人民政府团结了更广泛的群众,使政府更加巩固。如果我们的党员不了解此点,斤斤于同党外人士比思想比工作,就无法团结党外人士,对党就不利,对人民也不利。


来源: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