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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公安部关于镇反工作中两个突出经验的总结
1951.03.22


毛主席批示


中央公安部三月二十二日报告的两点总结很好,请你们注意照办。


最近一时期的镇反工作有两个突出的经验:

第一、有计划有准备地大规模地在同一时间内搜捕大批反革命份子。从北京、天津、河北、平原、察哈尔的实际行动证明,这是一种收廓社会反革命的有效的不可少的步骤,这种方式给敌人打击最大,给群众教育极深刻,社会波动亦不大。只要掌握准备充分、对象准确,组织严密、指挥统一、行动迅速、严明纪律、及时宣传等项原则,就可以保证不会抓错,而取得群众拥护与社会同情。

第二、北京、天津、张家口等城市的经验证明,召开城市中市级和区级的各界代表会,和协商委员扩大会,并有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少数民族、宗教界、工商界的许多代表人物参加,以揭露反革命罪恶,宣传镇反政策,消除民主人士的思想疑虑,动员各阶层坚决镇压反革命的方法是成功的。综合这几个地方的经验:

(1)是负责首长亲自主持公安机关作镇反情况报告,有准备地分类作报告,介绍政策,介绍重大案件和首恶人犯,不是报告所有人犯。用活人活事讲解政策,激发对反革命的仇恨,取得各界人士的拥护。

(2)是会上展览反革命罪证、图片等,须要供词和真凭实据打消各种疑虑。

(3)会前要充分准备,会中要坚持原则,既定处决的案犯,一致不能变动。

(4)要上下结合动员群众的力量,说服民主人士。

(5)要分别对待,对诚心拥护但有疑虑者,要耐心解释,提高其认识;对别有用心者,要用事实铁证,使他无话可说。我们认为这种做法应当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