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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建国会对各地分会关于积极进行镇压反革命的通告
1951.04.00
(总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自从中央人民政府颁布惩治反革命条例以后,全国各地掀起了镇压反革命的高潮,使得反动的特务、间谍、惯匪、恶霸、流氓、会门头子和一些暗藏的反动分子,纷纷落网。匪特发抖,人民称快。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与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是当前三大任务。我们必须认真地学习“惩治反革命条例”这一文件,掌握其精神,而且要能在实际行动中,配合政府肃清一切反革命分子,以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大业。
关于镇压反革命这一问题,比较普遍的错误认识,是麻痹大意。例如:
有些人,以为人民革命胜利了,反革命分子自然会驯服起来的,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反革命分子过去是依靠帝国主义、封建势力和官僚资产阶级,鱼肉人民为生的。他们对于人民政权,是“不共戴天”的。他们还在想“变天”,希图卷土重来。所以人民愈胜利,这些坏蛋对我们愈加仇恨,“更加决意采用更激烈的斗争方式,更想利用冒险拼命的手段,以作最后的挣扎”。现在各处破获许多反革命案件,内中有闻所未闻的阴险破坏活动,都充分证明了人民革命愈是胜利,愈是需要加强对反革命作斗争的这一真理。
有些人以为在工作中表现一些成绩的人们,就不会是暗害分子,这也是一种笼统的看法。工作成绩是好的,但也不能说有了一点成绩就决不会是反革命。“真正的暗害分子正应该有时也贡献一些工作成绩,他才能保持暗害分子的地位”。潜伏起来进行长期的暗害,本来是反革命分子常用的工作方式。我们不应为一些表面的暂时的现象所迷惑,而应该经常提高警惕,周密细致地考察人们在群众组织中,斗争中,是否真诚的为着人民利益而努力,或者暗中为着反革命而工作,以区别真正的积极分子和伪装的暗害分子。这种考察而且必须是全面的,深入的,长期不断的。必须相信,只要进行彻底的调查,任何土匪特务都不可能逃过今天的人民耳目。
有些人以为我们只要致力于建设事业获得成功,反革命的企图,就起不了什么作用,这是一种自我陶醉的麻痹思想。应该认识,只有彻底镇压反革命分子,斩断帝国主义封建势力和官僚资产阶级的一切魔手,才能无阻碍地,广泛地开展建设工作。进行任何建设工作,都需要成千成万的人民的努力,而暗害破坏是不需要多少人的。少数败类,就可以破坏成千成万人民的事业,我们不能“以响亮的空谈,来和缓对暗害分子的打击”。
有些人以为反革命分子,已经没有什么后备力量,没有什么社会基础了。这一看法,也是错误的。方被打倒的封建地主,尚待肃清的流氓地痞,隐藏都市的怙恶不悛的军阀,官僚,反动政府时代的党痞,恶棍,和以反革命为生的土匪,特务,仍然存在。加以帝国主义者,特别是美帝国主义者,正在千方百计地来利用这些反革命势力配合它对我国的侵略,这些反革命分子便要更加活跃蠢动起来。所以反动统治阶级的残渣,如果不被彻底地消灭或改造,对我们的确是极其严重的威胁。我们应严肃地认识,苏联在革命成功二十年以后,仍然破获和惩治了一大批帝国主义所指使的反革命的叛徒。国内外反动派的威胁和影响一天未被肃清,反革命分子就有可能企图活动,我们也就一天都不容许松弛镇压反革命的努力。我们要反对一切助长对反革命分子麻痹的谬论,“只有当我们铲除这种谬论时,我们便可以完全有把握的说,我们不怕任何内奸外敌!我们不怕他们袭击,因为今后也将与现在和过去一样粉碎他们”。
同志们!现在正当各地热烈进行土地改革的时候,原来在乡村中的不法地主、恶霸、流氓、地痞、惯匪,在乡村中已经无法容身,纷纷逃到都市里来。他们有时隐姓埋名,钻进工厂、商店、学校、机关来掩护自己。原来隐藏在都市的反革命分子,在镇压反革命的铁锤之下,也想利用各种机会,钻到各种不同的防空洞里去,取得掩蔽,以继续他们的罪恶滔天的勾当。哪个地方麻痹大意,哪个地方就会被他们选作防空洞。就在这种情况下,工商界和民主党派,已经被反革命分子钻进了一些进去。就本会而论,也发生了多起的反革命暗藏分子的案子。所以,我们不能不有更高度的警惕,我们必须把这些暗藏分子,有办法有步骤地清除出去,以保证本会的纯洁和工商界的安全。这是我们当前的一个严重的政治任务。
为此,我们建议各地分会,应该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进行下列各项工作:
(一)号召本会会员,经过各小组展开对镇压反革命文件的学习(见附注),并由组织宣教部门负责组织报告,检查效果。
(二)鼓励曾经参加过反动党团会门的会员,进行坦白登记,应该以治病救人的精神,说服他们自动清洗自己的历史。如有个别顽固企图隐瞒者,应在取得必要的资料以后,进行公开揭发,并开除其会籍。我们必须这样做,才能巩固我们的队伍,才能提高本会的地位与威信。否则听任坏分子作种种的破坏活动,就必然会使正当工商业者徘徊观望,而不愿参加本会的活动,并且损害会员之间的团结。
在进行这一工作时,还必须认定,绝大多数会员是好的,对于好的必须加强团结,切不可造成“草木皆兵”的状态,反而会影响到本会的巩固与发展。
(三)本会会员,应即通过工商联,同业公会的系统,协助组织推动展开镇压反革命的运动。必须在各种工商界的集会中,发起号召学习镇压反革命的文件,动员自行坦白,组织检举工作,使一切反革命分子,能够及时的暴露出来,政府得以进行适当的处理。
(四)本会今后发展的重点,应该更明确地肯定为中小工商业者,尤其着重于经常从事于正当工商业的人员。对于有反革命嫌疑与不明历史底细的人物,即令在社会上有相当的地位,也不得吸收入会。
(五)当然本会的基本方针是发展的。我们不能借口“防止反革命分子混入”而关起门来。相反的,只有大批的吸收真正进步的工商业者进来,才能使暗藏的分子,易于被发现,才能堵塞反革命钻空子的后门。我们必须在各种爱国运动中,善于发现工商业者的积极分子(如缴税模范),加以争取和鼓励,善于与广大工商业者建立密切的联系,更进一步的推动各项运动,以完成本会团结工商业者的光荣任务。
各地分会接到此项通告后,应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布置讨论推动,检查总结各项工作,并请将总结于今年五月底以前,报告总会。
附注:参考文件:
中央人民政府颁布惩治反革命条例(见二月二十二日人民日报)
列宁、斯大林论镇压反革命 (见三月十二日人民日报)
来源:根据文件的原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