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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分局对镇压恶霸地主的指示
1951.01.25


区党委、地委、土委并报中南局:


最近根据各地反映,在土改扩大之地区,因我们工作同志误解放手发动群众意义,对罪大恶极之恶霸地主,不采取有计划先弄好名单经上级审查批准,主动扣押,严厉镇压。致使不纯基层之农会、民兵,随便扣押肉头地主;甚至华侨及中农,非法苛待,如不及时检讨加以制止,土改政策将受严重破坏。各地党委应根据此次全省土改总结会议精神,对此问题立即进行检讨及下列布置:

第一,派人到各乡清查扣押人员是否扣得对,收集材料,由地委审查决定应扣办或应释放或释放后由群众监视。

第二,以区为单位详细调查应扣压之恶霸地主、报告县委批准,地委备案,由政府主动的加以扣压(不准农会、民兵自由扣押地主)。然后发动群众进行诉苦、斗争。

第三,以县为单位详细调查应杀的匪特、首要□恶霸分子的名单、履历、罪状,由地委批准,呈分局备案,然后有步骤地分期分批的杀。

第四,为防止今后再发生此种现象,各土改乡应召开贫雇农代表会议,结合实际情况,讲清楚政策,打通思想,发动群众,防止乡村流氓乱作胡为,监视不法地主乘机混乱我政策。

各地对此问题实际情况及对指示如何执行以及后果如何,统限于二月十五日以前报告分局。


 分 局
元月二十五日

来源:广东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