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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选择中小城市工商界人士参加土改的指示
1951.11.23


华北局、华东局、西北局、中南局、西南局:


全委会第三次会议中有人反映,部分中小城市的工商业者表示未得参加土改的机会,感到不满足。请各地动员参加土改时,注意选择中小城市工商界有影响的人参加。


 中 央
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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