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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东北局关于在“三反”中注意维持经济工作和对付反革命活动的指示
1952.02.13


各中央局:


东北局此电所说在“三反”中注意维持经济工作和对付反革命活动两点;在全国都适用,请各中央局同样加以注意为要。

 中 央
二月十三日

各省、市委并政府各部党组、东铁党组、军区党委、东北局各部委并报中央:


二月九日止,各地捉到的大老虎已近八百只。为彻底围歼大贪污犯,使“三反”运动获得全胜,某些工作暂时受到若干影响,势所难免;但如工业生产、铁路运输、主要贸易(城市供应、购粮、购棉)和税收具有严格的时间性和联系性,均必须保证完成计划,不然其对国家的损失也是巨大的,同样会造成国家的极大困难。一月份工业部主要产品中二十一种未完成计划,而且事故很多;铁路运输仅完成月计划百分之七十九,二月上旬更严重;另沈阳市一月份贸易卖钱应完成季度计划百分之三十到四十,但实际只完成百分之十;税收计划一千二百亿仅完成八百亿;各省农村送粮较十二月份亦无进展。除此之外,尤须唤起各地严重警惕反革命的破坏活动,除前已通报过的中长路哈尔滨车站仓库被焚的事件外,二月八日夜齐齐哈尔机械十五厂全厂除装配车间外全部被毁,九日晚沈阳苏家屯有色金属局加工厂又发生严重的火灾。这些有极大可能是反革命分子所为。因此,要求各部门、各省市、各企业认真注意,虽在紧张“三反”运动中,亦务必指定一定负责人(如三个部长或书记、主席、厂长,两个搞“三反”,仍要有一个管经常工作)组织一定精干人员(纯洁无问题或问题甚小已经检讨彻底了的),不分昼夜掌握经常工作与紧急性工作,不使经济工作发生阻滞或怠误时机,并组织职工加强四防工作,防止反革命的破坏活动。如此,亦可使领导“三反”的人专搞“三反”,少牵挂经常工作,这对“三反”也是有利的。


 东北局
二月十一日


来源: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