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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布告——为严厉取缔一贯道及其他反动会道门
1953.04.00


查一贯道、同善社、大刀会、西天异门、归根门、孔圣道德会、道德学社、道德金门、斗姆坛、茶会、骆大仙、新心佛堂等反动会道门,在历史上即为蒋匪帮特务操纵利用,成为反革命活动的工具,其中首恶分子多系匪特、汉奸、军阀、恶霸地主、反动党团骨干分子。抗战期中,媚日卖国,危害国家民族利益,成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走卒。日寇投降后,又与美蒋特务勾结,积极破坏人民解放战争。全国解放后,他们仍执迷不悟,继续勾结残余匪特势力,发展组织,造谣惑众,扰乱治安,破坏抗美援朝、土地改革、民主改革、“三反”、“五反”等各种社会改革运动;并组织阴谋暴乱,企图颠覆人民政权。利用封建迷信手段,欺骗群众,诈骗道众财物,残害儿童妇女,致被骗道众倾家荡产,甚至惨遭杀害。本府为严厉镇压反革命活动,确保社会治安,维护人民利益,保卫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安全;并挽救误入歧途的受骗群众,自即日起,对一贯道等反动会道门予以严厉取缔。

一、自布告之日起,一贯道、同善社、大刀会、西天异门、归根门、孔圣道德会、道德学社、道德金门、斗姆坛、茶会、骆大仙、新心佛堂等反动会道门组织,应一律立即解散,不得再有任何活动。

二、一贯道等反动会道门骨干分子,从事反革命活动及有其他重大罪恶而又无悔改诚意者,立即逮捕依法惩办。而罪恶虽大,但愿真诚悔过立功赎罪者,视其悔改程度,酌情予以宽大处理。

三、凡一贯道等反动会道门分子,所藏之武器、弹药、各种证件、道具、道产等,自布告之日起,应立即呈缴各级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不得转移、分散、隐瞒或抗拒、破坏,违者定予严惩。

四、凡一贯道道长、前人、点传师、坛主、三才、办事员以上,以及相当于此种职务的其他反动会道门分子,均须向当地区以上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履行登记悔过,交出组织关系、道产、道具、道书及其他证件,并具结保证停止一切活动,听候处理。如有抗拒登记或隐瞒情节者严办。登记后继续活动者重惩。有立功悔过表现者宽大处理。

五、参加一贯道等反动会道门之会众,多系被欺骗胁迫,且屡遭敲诈勒索,甚至有倾家荡产惨遭杀害者。本府为拯救全体道众,特号召积极自动声明退道,脱离组织,并协助政府进行取缔工作。对检举首恶分子,揭发其罪恶和规劝别人退道有功者,酌情给以奖励。

六、全省各界人民,对一贯道等反动会道门组织及其罪恶活动,均有积极检举之责;凡检举有功者予以奖励。

以上办法除责成公安机关立即坚决执行外,希我全省人民大力予以协助。

此布

 主席 李先念
1953年4月 日

来源:《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历史资料汇编(1948-1992年)》,公安部一局编印, 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