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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摘要通报西北局关于加强党对高等学校领导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各级党委对中、小学领导的决定
1953.01.08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委:
兹将西北局《关于加强党对高等学校领导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各级党委对中、小学领导的决定》两个文件摘要通报如后。西北局在加强党对各级学校的领导方面,决定设立和健全省(市)委宣传部学校教育处、加强学校领导骨干、选择一些学校培养典型和创造经验、统一布置社会活动等的措施都是正确的。目前提出这些问题来加以解决,也是必要的、适时的。望各地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参照仿行。最好能在省(市)委宣传部设立学校教育处。
附:
西北局关于加强党对高等学校领导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各级党委对中、小学领导的决定摘要
在加强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方面,西北局决定在西北大行政区一级机关总党委下成立高教党委,直接统一领导管理西安附近各高等教育的政治思想工作。兰州、新疆各院校分别委托甘肃省委、新疆分局领导,甘肃省委并可按大行政区办法,建立适当的领导组织机构。并规定学校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团结组织党内外一切力量保证学校教育计划的完成,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办好学校为自己经常的中心任务。为克服领导工作的一般化,决定由西北局宣传部协同西北军政委员会教育部,组织力量进行各院校的整理工作。首先选择一所院校,深入检查其政治思想教育、教学业务、领导管理等方面工作,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整理其他院校工作。并决定各级党委应当定期开会讨论检查学校的教育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并主动地从政治上去关心学校的教职员,像机关干部一样发给学习文件书籍及参加必要的会议。
在加强各级党委对中、小学领导方面:西北局的决定中指出:加强学校教育工作方面的领导骨干,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关键之一。各级党委必须重视这一工作,在1953年内,对于分区、县、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按照编制,尽力配齐干部,并注意干部的训练和培养。对于学校,每一个中等学校至少须配备一个较强的党员或团员为领导骨干;每一完全小学至少须配备一个较强的团员为骨干。此外,各级党委还应适当地使文教干部(包括学校教师)固定起来,避免抽调文教干部担任其他工作的现象。对于已参加思想改造运动的中、小学教师的学习,今后应加强其平时的系统理论学习及业务学习,以达到巩固思想改造成果。各级党委必须将教师在职学习与机关干部学习同样重视,统一计划。在加强对中、小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上,决定:各省(市)委宣传部应设立和健全学校教育处,地委、县委宣传部应设置管理学校教育的专职干部。各级党委除对学校进行一般报导外,均应选择一个学校作为典型(省委选择一所师范学校或普通中学,地委选择一所普通中学,县委选择一所完小),经常了解,深入研究,借以发现问题,取得经验,便于指导全面工作。各级党委应将有关学校工作的问题列入议事日程,定期进行讨论。并应注意到密切地联系教师,从政治上多关心他们,提高他们。
在两个决定中,均指出必须改变目前教师、学生参加社会活动过多和会议频繁的忙乱现象。所有校外机关团体(包括青年团、工会),组织学校师生参加校外活动时,应通过学校行政。凡属中、小学师生必须参加的社会活动,应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布置。此外并应大力注意精简会议,免除师生兼职过多,统一制定行政、党、团、工会的会议日程,照顾师生健康,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来源: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