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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苏鲁皖三省救灾会议报告给华东局的批复
1953.09.05
华东局:
华东局《关于苏、鲁、皖三省救灾会议的报告》阅悉。报告中对灾情的分析是正确的,但有两点请加注意:
一、原电(二)项第二点所称淮阴专区拟以工代赈组织群众挖沟排水,解决常年内涝问题的办法,是可行的。这样以工代赈,组织劳力,兴修小型水利的办法既救济了灾情,又可减少灾害。但这些工程绝不能影响灾民当前生产,也不能因以工代赈需用的救济粮款较多,致使那些无劳动力不能生产而应予以救济的灾民得不到救济。
二、原电(三)项建议将老根据地的救济工作和一般社会救济与救灾分开以免扩大灾情面的意见,也是值得考虑的。今后对于老解放区的贫困烈、军、工属及社会上一般无劳动力的老、弱、孤独的长期救济问题,望加以研究提出意见。但在没有新的规定以前,各地在救灾工作中,对那些无法生产的老、弱、孤、寡和贫苦的烈、军、工属在救灾中仍应注意予以救济,因为他们不特遭受了灾情的影响,而且在没有灾情的情况下他们也是需要救济的。
华东局关于苏、鲁、皖三省救灾会议的报告
1953.06.08
中央并山东分局、各省委:
5月份我们派张劲夫、朱则民同志至苏北、皖北各地,了解救灾工作和粮食情况,5月底在安徽蚌埠召开苏、鲁、皖三省救灾会议,所得情况如下:
(一)各地受灾以后,经过对灾区群众的慰问和宣传教育,发放救济粮及救苗保苗等工作,尤其是5月间接连下雨使灾情大为减轻。山东除211万亩只能收三成左右外,一般都能收五成以上至七成左右;江苏则一般在五成左右,收三成以下者不多;安徽平均在三成以上(每亩约30斤,少数20斤左右)。特别是经过调运大批粮食至灾区以后,粮食市场已趋安定,在灾区也有若干陈粮上市(为数不大),群众情绪已开始稳定。总的说来是情况好转,夏收有望,但秋收如何,目前很难估计。尚有待于各地更加努力做好灾区生产救灾工作,增加粮食产量,以争取秋季丰收。
(二)救灾工作的成绩是很大的。死人和逃荒现象很少,灾民一般都积极地安心生产,度过灾荒;但救灾工作中也发生了不少缺点,主要表现在:
第一,对救灾缺乏预见性、计划性和长期打算,因此,一遇灾情就不能做到心中有数,应付自如,而发生混乱现象。这次会议中特别强调了这一点,要求苏、皖、鲁三省根据几年来的经验,拟出五年打谱防灾计划,在群众中进行深入的教育,达到主动地有计划地进行防灾救灾,克服慌乱现象。
第二,在某些地区产生了单纯救济和平均使用救济款的现象,群众对我们这种救济的毛病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作了许多打油诗如:“二流懒汉不用慌,中农叫冤枉,贫农有指望”,“毛主席领导真正好,救灾粮准备得也不少,二流懒汉领头份,劳动人民得不到”,泗县群众曾在地委工作队住的门上贴一副对联:“二流懒汉一家人,吃穿政府送上门”,横匾是:“全凭救济”,有的还说:“勤苦勤干,给政府一半,不苦不干,政府贴一半”,“一天一觉,公粮不要,起早带晚,公粮不减”,而二流懒汉趾高气扬则认为:“三年两不收,人愁我不愁,一天一趟上柳沟”(发放救济粮的地点),“五逢六月我不苦,十冬腊月找政府”,“叫我干,我不干,眼睛往上看,没吃找乡干”,“公差勤务我没有,领粮领布带头走”。这种单纯救济和平均救济的恶果,不仅在社会上被二流懒汉钻了空子,影响和削弱了一般劳动群众生产的积极性,而且也腐蚀了某些党员干部,如宿县任桥区田柳村曹堂富(党员、贫农、村长),8口人,4个劳动力,23亩地,去年每人收入210斤粮(4000斤山芋在外,烂了大部),春节前即要求救济,领到36万5千元后,却拿去买花布给女儿做袄子,其余自己吃药用了,霜前卖地2亩,霜后接连救济了280斤粮(160斤大米,120斤小米),到接秋前仍要求按一等灾户救济35天,问他的生产打算怎样,居然说:“救济粮太少,不够吃,干活没劲”。这种毛病以皖北为严重,苏北也有,但较好些;山东尚未检查,从分局的报告来看也可能比较好些。发生这种毛病的主要原因是各级党委对救灾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不强,工作不够深入,没有认真抓紧生产是度荒的关键,救灾是为了支持生产,把救灾当成普通的发口粮工作,如蒙城王林区委始终不敢向群众宣传生产自救的方针。促成这一倾向的另一原因,是上级规定生产与救灾款项不能互相移用,政务院内务部最近又发出指示,规定救灾款只能发口粮不能用作以工代赈,使各地更感困难。此次会议中,我们要苏、皖、鲁三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一个有效使用救灾款项的具体办法,报告中央批准后执行,其基本精神就是要将救灾款项通过生产达到积极救灾的目的。如江苏淮阴专区初步拟定在三年内以350亿支持群众挖排水沟,就能解除年年内涝为灾的困难,他们提出了三年消灾,五年足食,挖沟排水,翻土丰产的口号,淮阴专区每年用在救灾方面的是不止350亿,如果把救灾款用以工代赈的方法达到挖沟排水,既救了灾,又基本上治了灾,同时又对农业增产起很大作用。我们已同意江苏这样做法,请中央通知内务部不要去阻止他们,允许他们报销。
(三)建议中央将老灾区的救灾工作与一般社会救济工作加以分开,老灾区同时也是老解放区,贫困的军、工、烈属及孤、鳏、老、弱占总人口3%至5%,有的占10%,这些人一般缺乏劳动力,需要长年救济的,这种救济以列入社会救济范围为好,以免与救灾混在一起,扩大了救灾面。
以上意见当否,请中央指示。
来源: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