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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批转安子文同志1953年2月7日关于整党建党情况向中央的报告
1953.02.09



主席并中央:


兹将去年十一、十二月份全国各地的整党建党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建党情况。自一九五二年七月至十二月底,全国共接收了新党员四十三万人,占各地计划于一年内(至一九五三年七月)发展二百万新党员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一。其分布情况是:东北四万五千人,占其一年计划发展二十万党员数的百分之二十二;华北五万人,占其一年计划发展四十万党员数的百分之十三;华东四万人,占其一年计划发展五十万党员数的百分之八;中南十八万人,占其一年计划发展五十万党员数的百分之三十六;西南十万人,占其一年计划发展三十万党员数的百分之三十三;西北一万七千人,占其一年计划发展六万五千党员数的百分之二十六。

从各地发展党的进展情况来看,要于一九五三年上半年完成原订计划已肯定是不可能的了,完不成原订计划的主要原因是:首先由于某些地方对自己工作情况估计不足,原订的计划要求过高,不够切合实际。其次由于各地还有不少的社会改革工作没有完成,和老区的农村整党需推迟到明春才能结束,这一方面表明建党的客观基础还没有准备得很好,另方面也就使各级党委还不可能拿出足够的时间和力量来领导发展党的工作。但各个地区完成原订计划的程度是很不平衡的,如:北京市不仅可能完成原计划发展的任务,而且有可能超过;西北各省、市大体可能完成原计划的百分之七十至八十;西南各省、市则可能完成原计划的百分之五十至六十;华东各省、市(苏南地区除外)则至多只能完成原计划的百分之三十左右。

一般说来,在接收新党员的工作中,各级领导机关是注意了坚持党员标准这一问题的,但根据各地检查,在新区农村接收的新党员中,仍有相当数量的党员不够标准,如发展党员较多较好的苏南地区有百分之五的新党员不够标准;四川则在百分之十以上(自贡市百分之三十)。此外,有的地方还发生了严重的错误,如广东番禹县的建党训练班中,提出“消灭顽固,打倒落后”,“谁不革命即是反革命”的错误口号,因此不仅强迫了一些不愿入党的人参加党,甚至因被迫入党造成了逼死人命的事件,产生这种降低党员标准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有些地方的建党干部业务水平低,不曾掌握党员标准;而最主要的是有些地方的领导机关,只强调了建党的必要,但却没有认真地去进行建党工作,而采取急躁粗糙的办法,赶时间,赶任务。我们发现了这种现象之后,已经一再地提醒各地:凡因主客观条件不具备,不能按时完成原订建党任务的,则应修改计划,切不可降低党员标准,去追求数量。现在这一问题已经引起各地注意了。很多地方已根据半年来的建党情况,总结建党工作,修订计划,这是十分必要的。

建党工作中,还有一件必须注意的大事,就是对大批新党员的管理教育问题,目前在这一问题上,存在着严重的缺点,对新党员使用多(尤其是新区新建党的地方),教育少,因而使新党员在工作上困难多,办法少。这样下去,就可能使新党员产生消极情绪(有些地方新党员已提出干不了,要求退党),或者使新党员在工作中发展强迫命令作风,而脱离群众,目前有些地方对这一问题已开始注意,作了研究,发出指示;有的地方,则还注意的不够。与此相联的,是健全区委组织,而且要改变区委不作党的工作的状况。

半年来的建党工作,由于各地都着重在没有党组织和党员很少的地方接收新党员,所以在土改后的新区,一般的省已有三分之一的乡建立了支部;建党工作做的较好的苏南地区,在百分之七十的乡建立起支部。全国的五百人以上的公、私营工矿企业中和专科以上的学校中,现在也都有了党的基础组织。这样不仅加强了这些地方党的领导作用,而且经过建党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学习了共产主义,因而提高了群众对共产主义的了解和对党的进一步的认识,从而也加强了非党群众的积极性与进取心,推动了各种工作。但是今后仍必须加强党的工作薄弱地方的建党工作(如国家机关中的经济、企业部门及某些文化、卫生部门),以求逐渐改变党在这些方面工作薄弱的状况。关于如何加强这些党的工作薄弱的部门的工作,有些地方,采取了设置政治副职和建立政治机关的办法,这是一种切实可行的作法,有普遍推行的必要。

关于农村整党的情况。各地第一批整顿的四万个支部(较上次报告的三万三千个支部增加了)已陆续结束。有些地方已开始了第二批整党。根据各地整党的进展情况看来:东北各省、市的整党工作,再经过一批或二批,今春大体可以完毕;华北各省、市现第一批结束后,正在普遍进行总结,有些地方虽开始了第二批,但第二批的整党计划,已大加收缩(因整党干部经过整顿后减少了四分之一,同时又受了其他中心工作的影响),所以今春虽有可能整顿第三批,但总的也不过能整顿全区农村支部的一半(华北全区有六万个农村支部);华东的某些地区,第一批整党尚未结束,今春再整一批,也只能完成全区农村支部的一半左右;西北的陕、甘两省,有些地方第二批已结束,今春差不多可以整完,也可能留个尾巴。所以从全国说全部农村整党完成的时间,必须推迟到一九五四年春。

农村整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仍旧是有些地方没有很好地贯彻整党政策。一种表现,是在反对党员剥削行为中有“左”的倾向,组织互助合作中有急躁情绪与形式主义的偏向。另一种表现,是对党员的审查与处理中,有畸轻畸重的现象,而较为普遍的则是:误以为“不迫不逼”就是该批评的也不批评了,“组织处理从宽”就是该处分的也不处分了,因而使一些该处分的未受到处分,该开除党籍的也留在了党内。这种偏向的所以产生,除了由于有些整党干部不能全面地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外,还由于有些人对犯错误的党员和坏分子存在着姑息迁就的右倾观点,有些人片面地认为“处分的越少”“退党的越少”整党的效果就越好。他们不了解,对应该给以必要的纪律处分的人而没有处分,就破坏了党的纪律,应该开除或退党的人而仍留在党内,就降低了党的质量和影响了党的纯洁,这恰恰是没有达到整好党的目的。

此外,这次农村整党中的整党干部,除抽调各个工作岗位上的党员干部外,各地都选调了一批专职组织员,这批组织员不在各地机关编制名额之内的计有三万一千人(东北二千,华北一万五千,华东一万一千四百,西北一千,河南一千六百)。因此,在今年春季农村整党任务结束的地区也好或者整党任务没有结束今冬明春还有整党任务的地区也好,对这一批组织员如何安置的工作,是一个必须及早考虑的问题。我们的意见,这一批整党的专职干部,大部是经过选择与训练的较好的党员干部,又经过一个时期整党工作的实际锻炼,如果再加以训练和培养,将来就可以用他们来加强县、区党的工作。而在农村整党以后,要巩固整党成果也必须加强县、区两级的党的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因此,建议今春各地农村整党任务结束的地区,对这一批整党组织员不要分配其他工作,由中央局或省委集中他们学习半年或一年,继续加以提高,而后分配他们到党的工作薄弱的地方或部门去工作。必要时,中央还可能于大区之间做某些调剂。至于整党任务还没有结束的地方,更应将这批干部保存起来,集中于各省委加以训练,总结经验,学习政策,使他们于今冬明春仍做整党工作,并成为有力的骨干。

以上意见,是否有当,请指示。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安子文
一九五三年二月七日

来源: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