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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对安徽省取缔会道门部署意见的批复
1953.02.19


同意你们2月6日对安徽省厅处理王均视察组意见的批复,省厅如果仅是原则上作出“全省范围内取缔7种,个别县区取缔24种”及“取缔在解放后参加过暴动或查明反动活动”的规定,那就是不够的,就必然会在执行中产生同是一种会道门在此县取缔在彼县即不取缔,或群众自动要求退道,干部亦不敢表明态度的偏向。我们认为王均同志的意见是正确的,省厅应即将取缔工作部署作一次检查和调整。凡是散布几个专区或几个县的反动会道门,就必须在这几个专区或几个县都宣布取缔,领导上把力量主要放在重点县,一般县则进行配合。如果力量不足或准备不充分,切不要在全省同时发动,而应采取分片分区发动,此篇此区发动彼片彼区准备的办法进行。取缔工作是一场十分复杂与紧张的斗争,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教育与发动群众的工作,不做则已,既然要做务必集中大力进行,并搞彻底,不草率动兵亦不可草率收兵。必须取得各级党委的全力支持,下定决心,在取缔地区真正做到党委领导,全党动员,群众动员。鉴于亳县“白门”暴动的教训,省厅务必认真检查研究一次,修正不切合实际的部分,报告省委批准后执行。不讲策略,扩大打击面,什么时候也是不对的,领导上必须严密掌握,并逐级向下交代清楚。


来源:《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历史资料汇编(1948-1992年)》,公安部一局编印, 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