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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关于在中央一级机关中具体执行“中央关于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斗争的指示”的决定
1953.03.18



近一年多以来,在中央一级机关中开展了轰轰烈烈的“三反”运动与整党运动,并获得了很大的成绩。经过这两个运动,党与非党干部在觉悟程度和工作热情上都有显著的提高,因而机关工作也有很大的改进。但是在中央一级机关中普遍存在着的官僚主义问题,基本上还未得到解决。官僚主义作风主要表现在不少领导干部高高在上,缺乏调查研究,缺乏对情况的了解,缺乏检查和总结工作,决议、指示很多,但不少是从主观的愿望出发,有的就不完全正确,有的甚至完全错误。他们热情很高,工作很积极,但抓不住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和本质问题,只注重工作的数量,不注重工作的质量,只注重工作的表面成绩,不注重工作的实际效果。这就不可避免地陷入了事务主义的泥坑。有些财经工作同志,则每日埋首于钻研业务,不问政治、脱离政治,也造成了工作上的极大损失,另一方面,由于思想、政治领导薄弱,对干部的错误和缺点不能及时地批评纠正,不严肃地执行党的纪律,致使在某些干部中存在着的无组织、无纪律和本位主义、各自为政的倾向未能及时得到克服,所有这些现象,使工作不断发生错误,造成国家的巨大损失,并助长了下级机关的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的发展。这些情况说明,中央一月五日关于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斗争的指示,不但适合于地方的情况,在其基本上,主要是关于反对官僚主义方面,也是适合于中央一级机关的情况的。为了在中央一级机关中具体执行这一指示,中央特作如下决定:

一、根据中央一级机关的情况,应以开展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为重点,但也不放松对某些命令主义与违法乱纪的现象进行斗争。这里所说的官僚主义,主要是指某些领导干部,由于不了解情况,不检查工作,不研究政策,缺乏思想政治领导,抓不住工作中的本质问题和关键问题,陷入文牍主义和事务主义的泥坑,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因而造成国家和人民的巨大损失的这一种官僚主义,以及与这种官僚主义同时存在的无组织、无纪律、本位主义、各自为政的分散主义等不良倾向。而主要不是指机关内部生活、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这一方面的官僚主义。因为这一方面的官僚主义问题,大多数机关在“三反”和整党中已基本上得到解决,如果这次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仍然纠缠在这些问题上,就不可能集中力量对前述主要官僚主义现象进行斗争。

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是一个长期的斗争,不可能也不应该像“三反”运动一样,在一个短时期内,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采取疾风暴雨的方式来进行,不仅不应该因开展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使工作与学习停顿下来,面上必须与当前的各种工作和学习密切结合,有领导、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将这一斗争逐步开展起来并且贯彻下去。但这并不是说可以让斗争自流地发展,相反地,在今年一年内,首先抓住春季几个月内,应力求使这一斗争收到显著的效果,以便为今后的长期斗争打下坚固的基础。

二、开展反对官僚主义斗争的主要方法是检查工作,同时也就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工作应分为自上而下的检查与自下而上的检查两方面来进行,并应把这两方面的检查密切结合起来。为了取得反对官僚主义斗争的胜利,在检查工作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各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干部必须首先下决心尖锐地彻底地揭发和批判领导上的官僚主义错误,并领导和发动下级干部,首先是自己直接领导的干部,来共同揭发和批判领导上的这些错误。这一步工作如果做好,干部的认识就会提高,也就创造了把检查工作深入下去的条件。

除了从领导上进行总的检查以外,各部门的负责干部还必须善于抓住本部门工作中的关键问题,抓住重要的和典型的官僚主义事例,领导所属的干部加以研究,吸取其中的经验教训,并提出防止重犯官僚主义错误的有效办法。

(二)检查工作绝不能孤立地去进行。绝不能把检查工作和当前正在进行的工作看成是互不联系的两件事,相反地,必须把检查工作和当前正在进行的主要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各个部门应将几年来所发布的指示、决定和命令作一检查,哪些是正确的,即确定下来;哪些虽然是正确的,何必须加以补充,哪些是错误的,加以废除、纠正。在提出新的任务时,必须从主客观的实际条件出发,并以党中央政策为根据,在向下布置工作时,必须同时交代政策界限,交代工作作风与工作方法,并及时进行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迅速加以解决。

(三)必须注意一面检查,一面建设。行不适合于目前情况的组织形式、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加以改变,建立起适合新的情况的组织形式、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特别是要建立起按级负责的责任制度。在建立责任制度中,细密的分工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必须逐步地加以解决。

(四)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是自下而上的批评。必须认真地处理群众来信,对勇于揭发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的人给以坚决支持。对压制批评,对批评者施行打击和报复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并应给以适当的处分。

(五)中央一级的各个机关,除了应认真检查本身的官僚主义之外,还应派负责干部深入下层(要在出发前进清政策界限和检查工作时的方法),检查所属单位的官僚主义问题,同时征求下边对领导机关的意见,使领导机关与下级机关的反官僚主义斗争结合起来。对于工作中的错误,应分清责任:哪些是上级决定错了;哪些是下级没有执行上级的正确决定或把这些决定执行错了;还有哪些是上级没有把自己的正确决定交代清楚,因而使下级在执行中发生了错误。在最后一种情形下,所发生的错误仍主要由上级来负责。

三、在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中,必须把不同性质的问题加以区别。有些错误是我们国家初建时期工作还没有完全走上轨道而造成的;有些错误是由于我们的干部缺乏经验,暂时不可避免的,对上述这些错误,在这次反官僚主义斗争中,应研究出有效的办法来纠正,而不能笼统地都当作官僚主义来反对。对于犯错误的干部,应分别不同情况,作不同的处理。对于犯有一般的官僚主义、强迫命令、脱离群众的错误的干部,应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来纠正他们的错误。但对违法乱纪的分子,对由于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而造成严重罪恶的分子则必须加以惩处。

在“三反”运动中,很多“打虎”队员和积极分子曾经打过人,用过刑,甚至逼死过人,在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的斗争开展起来之后,必然会有一些人控告这些“打虎”队员和积极分子,对这样的问题必须妥善地解决。解决的原则是:除了对于在“三反”运动中故意兴风作浪破坏运动的坏分子和品质恶劣、挟嫌报复的分子,应予以适当惩处外;对于一般“打虎”队员和积极分子,则必须加以保护,同时教育他们,使他们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向完全被打错的好人道歉,但不应给他们任何处分。

四、应该向所有党员明确提出,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绝不要牵涉到一般民主人士。在一切群众场合,都不去揭发这些民主人士的官僚主义错误。如果有个别民主人士自愿到群众大会上检讨自己的官僚主义作风,我们不好拒绝时,就必须帮助他们很好准备,并事前在党内布置,不要对他们的检讨进行公开的批评,使他们下不了台。如果他们无此要求,就不要推动他们去作这种检讨。这是一个有关党的统战政策的问题,必须认真执行。

五、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应由各部门行政上的负责党员与党的组织共同领导。反官僚主义斗争的部署和由上而下的检查,均由各部门行政上的负责党员亲自掌握,党的组织(党委总支或支部)的任务主要领导全体党员,带动群众,开展批评,进行自下而上的检查,并搜集研究材料,积极主动地提出意见,总结传播经验,与行政上负责同志共同领导好这一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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